世界法輪大法電臺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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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大陸消息】 日前,韓學等一大批大法學員在北京豐臺區人民法院被判3~10年重刑,主要罪名是招集了外國記者招待會發表批判中國的言論。事實上所謂記者招待會根本不存在。當時他們的確在一起共進晚餐,但在場的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有一位朋友的朋友是美聯社記者,當他們從明慧網上得知自己吃飯的消息上了美國報紙,十分驚訝。在被捕之前,韓學曾回憶說:“當時如果知道有記者在場,可能說話倒不自然了,那篇報導也就不會那麼客觀了。”僅有一名記者能說是“記者招待會”嗎?當事人並不知情,能算是招集嗎?說白了,這些中國大法學員在北京的一個飯館裏吃飯聊天這就是他們的主要罪名,豈不冤哉!中國大法學員不但沒有在中國媒體上發言的自由,就連無意中上了外國報紙都是罪。而且比1999年北京學員招集的那次真正的記者招待會判刑更重,可見中國政府和司法機關對法輪功的定罪量刑根本無法可依,全由當權者主觀情緒的升級而定。更何況這麼多人在一天之內全部判完,法庭程序可想而知。
關於“10.25”記者招待會真象
至於那篇報導,篇幅簡短,語言平實,所舉兩例完全屬實,而且,對這兩人經歷的描述也遠沒有寫出他們所經歷的一切,這僅是在場多位學員的經歷中的一點,中國大陸無數學員經歷中的鳳毛麟角,甚至未提及大法學員在獄中遭受的迫害。事實上,文中所提到的那位被抓過8次的女學員,就曾經被警察猛擊腰部。並且,在一次被警察押送回鄉的路上,押她的警察與當地的警察一起吃飯,吃完後才讓她帶著手銬吃警察的剩飯。當地的警察見剩了那麼多菜,而學員只吃一樣菜,問她是不是特別愛吃這個,她說:“不是。你們剩那麼多實在可惜,我把這個吃完,其它的你們還可以帶走。”這個警察深深被大法學員在困境中仍表現出的簡樸精神感動。
當警察得知這名學員僅學法兩年,欽佩地說:“兩年就這樣,你們老師真了不起。”如今,這麼好的法在中國被誣蔑,這麼好的人在中國被鎮壓。那位記者如果知道自己這篇客觀公正而又輕描淡寫的報導就會使當事人獲此重罪也一定震驚吧。連這麼一點點事都不敢讓世人知道,中國鎮壓法輪功的惡人們究竟做了什麼這麼見不得人?
退一步說,即使招集了外國記者招待會發表批評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言論,又有什麼錯呢?言論自由不是受中國憲法保護嗎?
【本臺大慶消息】 大慶石油管理局一下屬二級單位顛倒黑白
該單位在近期的民主評議黨員活動中,有一黨支部按照黨章和上級要求組織評議。群眾眼睛是亮的,客觀公正地給幾名修煉法輪功的黨員畫上了合格的票。這幾名法輪功黨員工作上都是業務骨幹,為人正派,清正廉潔,是公認的好人。只是因為他們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結果該單位黨委主要領導強令這個黨支部重新給法輪功的黨員畫上了不合格的票。這種行為令本單位群眾非常反感。
[本臺河北省任縣消息]正義電話是窒息邪惡的一個有效辦法
自從我們在明慧網揭露河北省任縣警察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罪行後,有不少正義的電話打進邪惡者的家中,令作惡的警察聞聲喪膽,沈重打擊了邪惡者的囂張氣焰。我們已得到確切的消息,在1月23、24日即大年三十、初一兩天任縣邪惡打手劉振國家中至少接到幾十個電話質問他、規勸他不要繼續作惡,不要再抓打法輪功學員了,不要再當江澤民的幫兇等,令劉振國惶恐不安,因為他們事先沒想到迫害法輪功學員會受到眾人譴責的事情。估計其他惡警也難逃正義的電話譴責。
在此我代表河北任縣被這些惡警抓、打、抄家、勞教的大法弟子向打正義電話的同修和善良的人們合十致謝。並呼籲各地同修精確搜集邪惡者的家庭電話,勸善、指路、窒息邪惡。
[明慧網消息]又有一百二十多名弟子3月6日在明 慧網上發表嚴正聲明,聲明以前所寫的所謂不修煉的保證作廢。一位弟子在聲明中說:“很慚愧,作為大法弟子,我不是合格的好弟子,但我決心今後作一名真修弟子。無論我曾經摔過多大的跟頭,都要勇敢地爬起來,繼續往前走,因為我認定自己選擇的路沒有錯,是一條光明大道。無論我曾經寫過什麼,我都絲毫沒有產生過放棄大法的念頭。其實這是根本的基點問題,所寫的所謂保證,是在維護人的東西,無形中就是對邪惡的一種放縱,是在助紂為虐。
任何一個有頭腦、有正念的人,在是非面前不會去同流合汙,而作為大法弟子堅定正念更為重要。回顧自己所走的路,我深刻體會到學法的重要性,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在今後的道路中,我要加倍努力,彌補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臺遼寧消息]證實大法 義不容辭
遼寧葫蘆島市連山區供電局一學員,自從修煉以來身心不斷凈化、提高。他是一名收電費抄表人員,被老百姓統稱“電老虎”,修煉前每當抓住偷電的用戶,有時用戶給點錢就不了了之。修煉後他再也不收用戶的錢了。99年7月20日以來,他想:怎麼能把“真、善、忍”說成X教哪?我要證實大法,他就把多年以來多收的錢一一的送回了用戶,並說我就是學法輪左5c的,我師父教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我以前做錯了,我把錢退回給你們(前後共有許多用戶共計1萬3千多元)。老百姓感動得熱淚盈眶說:我們都忘了,你還記著這件事。這件事在當地引起了很大的震動。老百姓在街上、客車上都談論這件事:煉法輪功的真是好樣的,把一個人改變到這樣,法輪功真了不起。江澤民天天講“三講”,又是“三個代表”,可是腐敗官員越來越多,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這個學員多次上訪。元旦前夕又去北京證實法,到現在又失去消息近三個月了,希望能引起世人的關註。
【本臺大陸消息】華北某派出所所長和辦事處主任到轄區法輪功學員家做轉化工作。當他們問及大法學員怎麼看待自焚事件時,學員對他們說:這是邪惡的謊言鬧劇,欺騙不了你們,更騙不了大法學員,只能蒙騙那些不了解法輪功的人。法輪功在這個轄區存在九年了,作為轄區的父母官,大法學員的品行,你們心中都非常清楚。所長說:如果你們進京或出來參加活動被發現,我們也沒辦法,只有按上級的命令處理你們。功友對他說:你們壓力也很大嗎!所長說:你們非要進京上訪,就去吧,對我的飯碗、官職,我也只能順其自然,不過為法輪功撤職丟官,不丟人。
【本臺大陸消息】 某街道辦事處主任和他一個朋友說:上邊逼著讓給轄區法輪功集中辦班,不轉化就不放,我們可倒黴了,我們這兒的幾個法輪功都是挺好的人,都是有家有口的,擡頭不見低頭見,我憑什麼害人家,整人家。真是沒法呀!為了這飯碗,我只能發揮自己的想象力,自編假保證。他的朋友開玩笑說:呵,你這麼瞎編,就不怕天打五雷轟嗎?辦事處主任說:轟吧,要轟就轟江澤民!都是他逼我們幹的。
【明慧網大陸消息】一大法女學員進京證實大法被關押,她不修煉的丈夫發現家中有一些妻子沒發出的講真象材料,就去散發,結果被抓。問:"你是煉法輪功的?"答:"不是。"問:"不是,你幹嗎發法輪功材料?"答:"我看了,都是真話,太好了!這麼好的東西,不讓人看太可惜了!"
[本臺大陸消息] 大陸公安開始全面監控大法弟子電話
據悉,所有在派出所掛過號的大法弟子電話全部開始被監聽。並且用此電話通過話的電話號碼也全面開始調查。請大陸弟子註意,特別是移動電話,千萬註意!
此輪迫害的首要重點是印發資料的弟子。
[本臺大陸消息] 警惕公安的圈套
公安利用學員揭露邪惡這一心理狀態, 在軟盤上做文章。 例如: 說幫你搞到了迫害大法弟子的內部機密文件, 然後給你一個軟盤, 並告訴你,誰也不要打開,只給能上網的人。後來發現, 這是公安為抓能上網弟子的一個圈套。
【明慧網法國消息】 夏爾戴高樂將軍之孫、法國國會議員、巴黎市長助理讓.戴高樂先生最近寫信給法國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在中國所遭受到的迫害極為關註。
【本臺加拿大消息】加拿大阿爾伯塔省聖奧伯特市、北當達斯鎮和拉塞爾鎮分別宣布“法輪大法周”。
【本臺美國消息】弗吉尼亞州溫徹斯特市宣布“法輪大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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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參考
江澤民的簽名簿是他采用強制和欺騙手段迫害人權的罪證
【明慧網】 江澤民推行的“百萬人簽名”是它迫害中國人權的自供狀。從簽名的動機,簽名的借口,到采取的手法,無不記述著江澤民對中國人權的殘酷迫害與踐踏。
簽名動機乃是江澤民為維護和繼續其對法輪功群眾的邪惡鎮壓和逃避國際社會的正義譴責尋找借口。自99年7·20以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不但剝奪了億萬人民對“真善忍”的信仰和修身養性的基本權利,還對無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各種法西斯式的身心迫害。數百人被非法判刑,數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進行藥物摧殘,數萬人被抓進勞改營實施慘無人道的迫害,上百人被迫害致死。從鎮壓的那天起,江澤民一夥就遭到了國內外正直與善良的人們、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的強烈譴責和抗議。此次江澤民又要把在強制和欺騙前提下搞出的“百萬人簽名”簿運到日內瓦抵擋國際社會的譴責,豈不是不打自招,自投羅網。
簽名的借口是江澤民一夥籍“天安門自焚”事件搞的所謂“維護人權”鬧劇。一個鼓勵“打死人不償命”和“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政府,公開宣稱自己正處在“人權最好時期”,這樣的暴力獨裁者,能夠使出什麼惡劣手段標榜自己的人權都是不足為奇的。“天安門自焚”已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註和種種質疑。雖然不能自圓其說的中國政府拒絕第三者獨立調查,但其掩蓋的真相終究會大白於天下。在江澤民標榜的“中國人權最佳歷史時期”,竟在鎮壓17個月後發生如此自焚慘案,不正是江澤民一夥草菅人命的黑暗暴政的冰山一角之曝光嗎?全世界40幾個國家都有人修煉法輪功, 為什麼就沒有一起煉功者的過激事件、何況自焚?為什麼自焚偏偏接連發生在殘酷鎮壓法輪功失敗而又不甘心失敗的中國?
強迫簽名的手法采用的是臭名昭著的文革式的政治運動手法。人人過關,個個表態。欺騙、利誘、威脅在先,簽名在後。在江澤民的獨裁統治下,人們生活在連篇累牘的謊言中。所有鎮壓法輪功的宣傳從頭到尾就是一部謊言劇本。12億人被剝奪了了解法輪功真相和說出心裏話的權利。
江澤民為了拉更多的人下水為其墊底,層層施加政治壓力威脅人們簽名,逼迫一部份中國人淪為鎮壓另一部份中國人的工具。如若不簽,輕者受罰,重者“反黨反政府”。為了湊數,江澤民連未成年的學生都不放過,讓人們感到文革年代小學生都要“口誅筆罰上戰場”的大批判重現了。現在全中國的學校都在逼著孩子們觀看鎮壓者編導的殘酷自焚鏡頭,然後被迫簽字表態。幹如此泯滅未成年孩子良心、攪亂孩子是非標準的孽事的人,真是可悲致極。
還有的地方居然采取用一件T-恤衫換取一個簽名的把戲,在文明的社會的人們看來,這是赤裸裸的侮辱人格和踐踏人權。
江澤民的“百萬人簽名”簿,字字背後都是對真理的打壓,是靈魂和意志被肆意踐踏的人們血淚與冤屈的控訴,是不明真相者的被江澤民騙取和出賣了的良心,是助紂為虐者的無邊罪業,是江澤民迫害中國人權的自供詞,是日內瓦人權會議的一個不可多得的投案自首書。
(200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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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談節目
江澤民政府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
【明慧網】 江澤民政府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
一、中國憲法
第35條:和平集會權
-----任何中國公民,包括法輪功學員有權和平集會,如集體煉功、參加心得交流會及法會等;但現在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
第37條:逮捕及扣押財產時需有許可證 ,如:逮捕證等。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中國警察可以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和侵犯法輪功學員的私人財產(需要從明慧網、新生網等上面收集數字金額、財產種類等等),並且不出示任何許可證 ,如:逮捕證。天安門廣場幾乎每天警察都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第39條:保護私人住宅不受任意進入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中國警察可以任意闖入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住宅,並且不出示任何許可證 。自從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之後,江氏政府挑動群眾鬥群眾,已經出現有人拿著鐵鏟等工具,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住宅進行所謂的“強行轉化”。
第41條:有權向政府申訴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國務院的下屬機構“信訪局”變成了警察局,法輪功學員向政府申訴的唯一結果是被逮捕。
二、刑法
第232條:故意殺人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明知對法輪功學員采取的殘忍手段會危及他們的生命,仍然明知故犯。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14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可列出去世學員的名單、年齡、性別、職務以及有關西方媒體的報導,如【華爾街日報】對陳子秀的報導等)。
第234條:故意傷害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身體的傷害情況不計其數。(列舉大量的照片、圖片)
第247條:刑訊逼供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采取極其殘酷野蠻的手段,以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悔過書”,企圖強行轉化(可以列舉大量的照片、圖片、數字及外電報導)。
第248條:虐待被監管人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中的法輪功學員,采取極其殘酷野蠻的手段進行虐待,包括各種酷刑(列舉大量酷刑的名稱和種類),以及對女學員的性侵犯、性虐待甚至犯有強奸罪(列舉一些女子勞教所的名字和折磨女學員的行為)。
三、刑事訴訟法
第160條:有權獲得法律代表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在政府的高壓下,沒有律師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並且被政府有關部門告知,不準對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
四、公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6條(2):罰款限額1-200人民幣
-----目前,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的罰款高達5000元人民幣。
第6條(2):拘留時間1-15天
----目前,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留時間普遍超過30天,甚至更長。
五、聯合國人權公約
中國政府及警察已經違反以下條款 :
第1條:人人生來在尊嚴和權利上自由和平等。
第2條:每個人都被賦予這一公約中所列的所有權利及自由,沒有任何歧視,例如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觀點、國籍及社會出身、財產、血統及其他情況。
第3條:每人都有生存、自由、及安全的權利。
第5條:任何人不應受到折磨或殘忍的、非人道的或喪失尊嚴的對待或處罰。
第7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視地接受法律的平等保護。在反對違反本條約的歧視和反對煽動這種歧視上,人人都有權獲得平等保護。
第8條:任何人有權在憲法或法律賦予其的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時從國家法院獲得有效的補救。
第9條: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拘留或驅除出境。
第10條:任何人都有權在完全平等的條件下,接受由獨立和公正的法院進行的公正和公開的審判,以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任何刑事定罪。
第11條:(1)任何人受到刑事指控時都有權獲得無罪推定,直到在公開審判中依照法律被證明有罪。其間他應獲得所有必要的辨護保證。
(2)依據當事人行為發生時的國家或國際法規定,其行為或疏忽不構成刑事犯罪時,任何人不應因此行為或疏忽被判處任何刑事罪行。也不可課以超過當時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
第12條:任何人的隱私、家庭、住宅及通訊不受任意的幹涉,其名譽和聲望不受侵犯。任何人有權對上述侵犯獲得法律保護。
第17條:(2)任何人不得被任意剝奪財產。
第18條:任何人都有權獲得思想、信仰和宗教的自由;這宗權利包括自由改變其宗教或信仰,自由地單獨或與他人一起公開或私下展示其宗教或信仰的教義、練習、崇拜及儀式。
第19條:任何人有權自由表達意見和觀點;這一權利包括自由地不受幹涉地保留其觀點和不受限制地通過任何媒體尋找、獲得和傳授信息與觀點。
第20條:(1)任何人有和平集會、聯合權。
第22條:任何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獲得社會保障,有權通過國家的努力和國際合作,依據每個國家的組織和資源,實現其個人尊嚴和自由發展個性不可缺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
第23條:(1)任何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工作、獲得適宜的工作環境及失業保護。
第26條:(1)任何人有受教育的權利,依照成績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人人平等。
第28條:任何人有權享有社會及國際秩序使本條約中規定的權利、自由獲得實現。
第30條:本條約中沒有一處可以被解釋成含有令任何國家、團體和個人采取或準備采取破壞本條約中所設定的權利及自由的含義。
六、關於所謂的“邪教”問題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社論委員會主席采訪時公開宣稱“法輪功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邪教”。緊接著,10月27日、28日,中央電視臺和人民日報先後播發、刊登了題為《法輪功就是邪教》的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此後,公安部門就把這種言論作為鎮壓上訪修煉群眾的執法依據。作為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沒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的情況下,突然向世界宣布法輪功是邪教。根據《憲法》第五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國家主席無權對任何重大事件獨自定性和定罪。江澤民的上述言論超越了《憲法》賦予國家主席的權限,是不合法的。
由於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部門的大肆抓捕和關押表示疑慮和不滿,1999年11月司法部編出了一本《依法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知識問答。司法部是一個執法部門,根本無權給法輪□c定性,可它硬是強詞奪理地把法輪功說成是邪教。
在1999年10月9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這份文件中,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這說明“兩高”明白他們無權確定法輪功的性質。
1999年10月30日,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並未提到法輪功,也就是說,這個能行使立法權、能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的國家權利機關沒有確定法輪功是邪教。綜上所述可以得出結論:迄今為止,在中國並不存在確定法輪功是邪教的任何法律依據。
根據《憲法》,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才有權制定、修改和解釋法律,才能對重大問題行使職權。像確定“法輪功是邪教”這樣重大的問題,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議案形式表決通過,否則即是違憲行為。
七、有關法律建議
1、收集一切江澤民政府及中國警察違法犯罪、殘害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證據,包括人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其中,人證包括法輪功學員本人陳述;法輪功學員家屬及親友陳述;有關工作單位的領導、同事、居委會人員等的證人證言;其他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如醫院包括精神病院的醫生、護士以及新聞媒體如報紙、電視記者的證人證言等等。物證包括法輪功學員被毆打、虐待的傷痕照片;傷殘的醫院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拘留證明、逮捕證明、沒收財產的收據;法輪功學員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開除黨籍、降職降級、開除軍籍證明;有關電話的錄音;有關現場的錄像。
2、收集一切江澤民政府及中國使領館、特務破壞海外法輪□
"5c學員的所有證據,包括人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其中,人證包括法輪功學員本人陳述;法輪□c學員被毆打(如發生在2000年10月的舊金山);美國警察的陳述;美國官員、普通民眾(包括華僑)的陳述;美國媒體記者的陳述等等。物證包括法輪功學員私人電話被竊聽;法輪功學員接到恐嚇電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錄像、拍照;私人車輛被毀壞(警察局的報案記錄、案件號碼等等)。
3、法輪功學員保留對江澤民本人及政府、中國大陸警察和其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組織和個人的法律訴訟權利。將在適當的時間、地點,向適當的機構提起法律訴訟,請求法律援助和救濟。
美國弟子
2001年2月26日
簽名的人數越多,受奴役被欺淩的人就越多
親愛的聽眾朋友,在這次大家談節目中請聽摘自明慧網的評論文章,題目是<<簽名的人數越多,受奴役被欺淩的人就越多>>
反法輪功簽名是江澤民大規模侵犯人權的第一手見證。中國領導人江澤民最近又一次動用國家宣傳機器、專政機器、行政手段、經濟制裁等手段,對全中國人民進行了一次殘酷的精神高壓和物質迫害:強迫共和國公民在其罪惡的攻擊法輪功的文件上簽名。最近發生的百萬簽名運動是江澤民侵犯中國人民人權、從精神上、肉體上折磨全國人民的最具體、最實在的第一手見證。
江澤民統治下的中國沒有新聞自由,沒有言論自由,沒有集會、結社自由,更沒有信仰和思想的自由,這在世界上早已是臭名昭著的事實。若幹年來,中國一直是海外正義力量和人權組織密切關註的對象。美國新政府決定在聯合國人權會議上對中國進行譴責,各國政府紛紛發出同樣的呼聲。江澤民不思改悔,反而孤註一擲,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最大規模的迫害。正如國際特赦在人權報告中所分析的,江澤民是以國家機器來進行對人民的大規模迫害。
小學生必須在課堂裏被強行灌輸反法輪功的內容。升學考試如果不按規定回答這樣的問題,就會被剝奪繼續受教育的權利。老師必須教授這樣的內容,無奈充當江澤民鎮壓中的一個角色。工人、農民必須表態支持江澤民的決定,否則可以動輒罰款、開除、直至送進監獄。官員必須充當這樣的打手,否則官位不保,還要受罰。警察必須按江澤民的部署充當抓人、打人的兇手,否則沒有獎金,飯碗不保。
成千上萬的煉功群眾被關,被打,被迫害得死的死、傷的傷、殘的殘,家破的,離散的,早已是慘不忍睹,現在迫害又進一步落到了全國人民的身上。這是比肉體迫害更無人道的精神鎮壓和精神閹割。中國人民是自己選擇了這樣的簽名嗎?中國人民是自己選擇了這種不人道的社會環境嗎?不是,是江澤民強加的!從新聞封鎖到思想窒息,從官方造謠到官方親自炮制香山自殺、天安門自焚,從大規模收繳法輪功出版物到大規模強迫群眾簽名,有哪一條是民眾自己選擇的?善良的中國人說,自己從來沒有亂罵過人,江澤民的警察放過他們了嗎?從來沒有。在對法輪功群眾肉體鎮壓失敗後,開展對全國人民的精神折磨,是唯一能讓江澤民在目前因鎮壓法輪功失敗而感到沮喪時有所安慰,是更大範圍的報復,是在享受權力的犧牲品。
於是,上郵局寄信,必須為江澤民簽名、反對法輪功才能買郵票;去天安門旅遊,必須替江澤民罵人才能登城;在大街上行走,必須被攔下來說臟話才被放行;堅持認為法輪功好的,不批準結婚;不放棄修煉的婦女,被強行墮胎;一人修煉,另一人被迫離婚。
或許有些麻木的人感覺不到這樣的精神迫害的殘酷。肉體的痛苦還可以保持人的尊嚴和精神的自由,而精神的閹割,則是最喪失人性、最為殘酷的折磨和虐待,因為它把人變異成了沒有靈魂和善惡知覺的行屍走肉。
自覺自願的簽名是一種民意的體現,而江澤民暴政下的群眾簽名卻只能表明強權政治所能達到的控制程度。──那是一種精神和物質的雙重控制與奴役。
簽名的人數越多,受奴役、被欺淩的人就越多。簽名的範圍越廣,越表現出江澤民的人權迫害領域之廣、程度之深。這是一個十分難得的機會,讓世界人民直接從江澤民的數據中充份地了解中國目前的人權狀況,切實看到中國人民的生存狀況。
中外哲人均曰,無自由,勿寧死。看看今天的中國人民,其生存的狀況比死還不如,因為江澤民讓你活著,卻奴役和剝奪著你身為人的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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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參考
警察敲詐身患癌癥晚期的老人1500元 - 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背後的真實故事
親愛的聽眾朋友,下面請聽本臺時事參考節目。在今天的節目中先為您講述一個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背後所發生的真實的故事:警察敲詐身患癌癥晚期的老人1500元。
事情發生在吉林省舒蘭市舒蘭街礦20號樓一單元301號劉老漢身上。劉老漢的女兒劉暢修煉法輪功,因2000年12月到北京去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被公安抓回後受到關押。中央電視臺記者跟蹤采訪,在政府官員、礦務局長、公安人員的陪同下,記者來到劉老漢家裏。劉老漢身患癌癥,已發展到晚期。在場的群眾都為劉老漢的家境和病情而落淚。記者問老人還有什麼要求時,老人說在我離開人世前,想要看一下我的女兒,在場記者和政府官員答應了老人的要求。這一場面在電視中有報導。
事後幾天,街礦民警李海到劉老漢家說公安局要1500元錢後放人。礦職工8個月沒開工資了,家裏又有病人,生活非常艱難。老人渴望見到女兒,可上哪去借錢呢?前來看望老人的好心的鄰居們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淚。鄰居家的一位老大娘看不下去了,就出去到幾個小賣店借來了1000元錢,拿回來交給警察。他說不夠,必須再拿500元。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劉暢的哥哥又借來了500元,交給了李海。李海拿到錢後說一兩天就放人。可是半個多月過去了,仍無音訊。後得知劉暢被判勞教一年,關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花了1500元,劉老漢還是沒能見到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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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大陸特別報導:大法威力,春回大地,向您介紹兩則善良的民眾開始覺醒的故事。
<<蠢透了>>
某稅務局副局長有一位煉法輪功的朋友。這位朋友多次勸說副局長修煉法輪功。99年"7.20"以後,政府開始取締和鎮壓法輪功,這位副局長開始不解了。有一次他與這位朋友談起此事,忿忿不平的說:"即使法輪功真像政府說的那樣不好,也不應該采取這樣的方式處理。如果這件事要叫我處理的話,我不會采取這種辦法,我會采取疏導的方式、引導的方式,不激化矛盾,慢慢地解決。現在看來,xx黨真是蠢透了。這些蠢人當政,非得把這個黨搞跨了不可。"
<<蹲坑>>
南方某市有幾個人被派出所雇傭去蹲坑,監視法輪功學員。白天太陽很毒,有一位老大爺看他們曬得挺難受,就送給他們水喝,還給他們買冰糕。過了一陣兒,有人問他們在這蹲著幹啥?他們說:看法輪功的。那人問:誰是法輪功呀?他們說:我們也不知道是誰。那人說:剛才給你們送水的老大爺就是法輪功。他們聽了後說:法輪功這麼好啊,我們不看了,我們走人了。然後就走了。
甘肅省某地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紀實
親愛的聽眾朋友,下面請您繼續收聽本臺時事參考節目。3月2日明慧網刊登文章介紹甘肅某地區大法弟子弘傳大法、講清真相、堅定地"助師世間行"的事跡。
以下是該地區幾位大法弟子的修煉實例。
陸鳳蘭:一家人都在修煉大法。2000年元月,她和丈夫進京上訪,回來後被抓入看守所,在百般逼迫下亦不肯寫"悔過書",後於4月24日被判刑一年半,送往蘭州平陽臺勞教所。勞教期間仍法不離心。當時同獄關押的其他犯人中有一名吸毒犯,號稱"老大",十分蠻橫。獄中都是兩人同睡在一張一米左右寬的床鋪,"老大"因嫌床擠,每天對同床的陸鳳蘭動輒拳打腳踢。而陸鳳蘭卻任她百般欺辱,默默忍受;仍一如既往地幫助他人。最終,這種偉大的善的力量感化了所有的人。她以言行向周圍的每一個人弘傳大法,使獄中許多犯人得法、學法,痛改前非,學做好人。
馬耀峰:(陸鳳蘭的丈夫)與妻子進京回來後被關在看守所15天,後又被送往消防隊,被關8個月。勞教期間,經受了慘無人道的折磨,每天24個小時不間斷地卸煤車。身強力壯的小夥子都頂不下來,而他已是上了年紀的人,卻奇跡般的撐了下來。看守人員百般威逼,讓他寫"悔過"書,“保證”書等,他堅持不肯,只要他開口就是弘法。後來他以絕食抵制,絕食長達10多天,這是任何一個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而大法弟子卻做到了。
郝軍:曾一度顧慮重重,前瞻後顧而不能走出來,後來在一次大法弟子組織的法會上,通過和老弟子們交流,終於認識到自己應當摒棄不應有的執著,投入神聖的正法洪流之中。因單位上網條件比較便利,他印制了許多弘法的資料,挨家挨戶地投遞,並向各地分發上訪信件。他自己說:“我原來有許多怕心、名利心等等,現在我才走出來,為弘法做了一點工作。我感覺自己忽然進入了另一個境界,簡直太暢快了,太好了。”當得知有人截查信件時,他通知其他弟子避開,而自己在發剩余資料時被安全局逮捕,被判3年。在獄期間,一位大法學員劉某被抓後沒有守住心性,帶著公安局的人找到他說:"印發材料是你教我幹的,我現在也不練了,你對他們說清楚吧"。結果郝軍當場義正詞嚴地告誡了他,並堅定地對公安人員說:"這麼好的大法,我有幸能得到,並受益,應該讓世人都知道,講清真相。”劉某回去後感到十分羞愧後悔,產生了重新修煉的心願。
朱蘭秀:做了大量的弘法工作,大量的散發弘法資料,向世人講清真相。2次到京上訪,入監3次。在監期間,曾三天三夜不給吃喝,並吊起來一天一夜,這在常人是無法承受的,她卻吊在那兒睡著了。無論怎樣百般折磨,從她嘴裏什麼都問不出來。她堅決不寫"悔過書"。
魏蓮香:2000年元月上京上訪,後被抓遣返地方,共四次入監。入獄期間不斷地向身邊所有人,包括獄中犯人及看守人員弘法,以善心感化別人。被釋放期間,又做了大量的弘法工作,不單是本地區。只身一人步行在一些農村地區,幾十裏地挨家挨戶地發送資料,極大地鼓舞了地方上的大法弟子走出來,向世人說清真相,"助師世間行"。
安林:做了大量弘法工作,在上京上訪的途中,一路弘法,到京後在天安門護法,回來後又一路弘法。由於胸懷坦蕩,一身正氣,堂堂正正的弘法,那些公安人員竟象被蒙住了眼耳一般,從來沒有發現過他。眾弟子們都贊他是:同化了法,溶在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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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回顧 (3 中南海事件)
親愛的聽眾朋友,現在是歷史回顧節目。我們報導425中南海事件的真象以及官方采用
兩面手法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
不祥的序幕開始於1999年4月11日。在天津,有一份教育學院發行的面向青年的雜志。
當時這份雜志刊出了一篇攻擊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文章,作者何柞庥是中國科學院下屬研究所的成員。他是中國少數反法輪功反氣功的激進分子之一。他們把氣功中的所有超常的現象如以耳識字,無需藥物而恢復健康,等等一概視為反科學、迷信和騙局。他汙蔑法輪功致人得精神病,並暗喻法輪功會像義和團一樣亡國。何祚庥的汙蔑刺傷了法輪大法學員的心。法輪功學員們認為期刊的編輯對法輪功一無所知並違反了政府對氣功“不打棍子”的政策。一些學員前往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實情,他們到編輯部去,告訴編輯們他們修煉的體會:法輪功如何改變了他們的精神面貌,使他們成為好人並重新獲得健康。他們要求編輯們公開道歉以消除何氏文章造成的惡劣影響。
沒想到天津公安局不但不妥善溝通,反而毆打學員。4月23日,300多名防暴警察被調動到這個地區。他們毆打、驅散人群,並逮捕了45名法輪功學員。部份群眾直接去了市政府,在那裏他們得到消息說,公安部介入了這個事件,並且如果沒有北京當局的授權,被逮捕的群眾不會得到釋放。為了請政府釋放無辜百姓,並給法輪功一個合法地位與寬松的修煉環境,以便同時解決法輪功長期以來受到壓制的局面,學員乃於25日轉往北京,向更高層的政府當局上訪請願。
如果說天津事件是個導火索,那麼自九六年來中國政府的一些部門對法輪功的打擊和壓制,才是425中南海事件的真正原因。一系列國家職能部門一再違反國家關於健身氣功的管理政策,出現對法輪功嚴重失實的歪曲性宣傳,甚至發展到嚴重幹擾學員煉功的事件,學員多次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都是沒有結果。正是在這種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四月二十五日,數萬法輪功弟子前往中南海和平上訪,是為了能夠有一個自由安定的修煉環境而已。
4月25日淩晨,北京、長春、黑龍江等全國各地的上萬名法輪功學員自發來到北京國務院門前,請求見總理,一位參加過425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回憶說:“我於1999年4月24 日早7點左右來到中南海西門,看到許多不認識的學員陸陸續續也來了。大家站在馬路西側的便道上,安靜地等待向中央領導同志反映法輪功的有關情況。8:30分左右,大家突然看見朱容基總理及其工作人員匆匆地從中南海走出來,過馬路,徑直來到我們站立的便道上;朱總理問:“你們幹什麼來了?誰叫你們來的?”有的學員說:“我們來反映法輪左5c的問題。”朱總理說:“我對你們的問題有批復。”有的學員說:“我們沒有收到。”總理讓選幾個代表進去進一步說明情況,大家紛紛舉手,總理在舉手的人中指了三個人進入中南海。我作為三人中的之一,來到中南海西門口的門衛處,總理指派國務院信訪處的副處長、總理的副秘書長負責接待。我向他們談了我們到中南海的目的:
1)釋放天津被抓的法輪功學員;
2)給法輪功一個公正合法的修煉環境;
3)允許法輪功的書籍通過正常渠道出版。
談了這三點後,我就出來了。”
門外,法輪功學員們男女老少都有,他們在行人路上一共形成三到四排的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秩序。大家或站、或坐、或讀書、或休息,沒有喧嘩,沒有標語和口號,也沒有和行人交談,交通沒被堵住,連盲道都讓出來。許多人為了減少上廁所的次數,都只進少量食物,甚至滴水不飲。在中國,上訪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請,每個大法弟子只是代表其個人,反應其個人和親朋好友所受到的不合理對待,所以並未抵觸任何一條規定。4月25日晚11:00,學員和總理的磋商取得一定進展,由於學員們認為向當局「說明以求了解和支持」的訴求已經「基本達到」,所以在當晚十一點半學員開始各自疏散,並把一切紙屑等垃圾清理乾凈,旁觀的群眾看了深受感動。
親愛的聽眾朋友,現在是歷史回顧節目, 歡迎繼續收聽.
由於4.25法輪功學員的理智和善意,以及中央政府當時的妥善處理,中南海事件平靜落幕。但是對法輪功的浩劫卻剛剛揭開帷幕。
4月27日,解放軍總政治部下命令,軍人嚴禁練法輪功。
5月29日,據《蘋果日報》報導,中國北京,附近省市轄區內的居民委員會以及各機關單位,已受中央指示,要清楚掌握參與中南海事件法輪功煉習者名單。
在6月初,據媒體報導,中共召開緊急會議,將法輪功定為邪教,且計劃不久的將來就要開始抓人;也傳聞不惜以5億美元的代價,企圖引渡李洪志老師回國。
1999年6月6日,法新社電:北京居民當天說,公安人員在北京西郊一個武術場逮捕了幾巴士的法輪功學員。占據群眾的練功場,有時還把拖車開進練習場,向學員開去,迫使煉功群眾們離開。
針對各種傳言以及各地政府對法輪功學員實質上的迫害,許多大法弟子再次向中央政府請願。6月14日,新華社北京電,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接待部份法輪功上訪人員並發表談話。稱政府對法輪功從未禁止,人們有相信並練習某一種功法的自由,要求法輪功弟子不要聽信謠言。也澄清中央不會開除參加煉功者的黨籍、團籍,公職。6月24日,大陸一萬三千多名法輪功修煉者上周聯名致信國家主席江澤民及國務院總理朱熔基,要求中央允許他們公開煉功。
中國政府一面在表面上安撫,一面在6月底,各地的黨政部門幾乎不約而同地以口述或宣讀文件隨即收回的方式,傳達“上級指示”,稱法輪功是非法組織,應予以締。在北京,公安部門抽調了絕大多數警力,用於跟蹤,監控各法輪功修煉站點的聯系人,挨門逐戶地盤查、整理法輪功修煉者名單。在幾十個主要的煉功站點派警車警員駐守,指使各種社會閑雜人員沖擊法輪功修煉者的練功隊伍。
6月26日,據世界日報消息,北京市公安局及各城區分局出動逾三千名幹警,對經常活躍在長安街兩側的十三個法輪功煉功點進行強制整頓。一些拒絕離開的修煉者則被公安強行擡走。
山東,省委書記親自出馬,聲稱要在兩三年內將法輪功在山東省鏟除,要嚴禁法輪功向農村發展。
遼寧,黨員幹部必須退出法輪功,違者勸其退黨直至開除黨籍。各種法輪功書籍,資料一經發現,立即收繳銷毀。
江西,各高等院校接到上級指令,嚴禁法輪功修煉者在校園裏煉功,一些黨政部門的文件無視《憲法》,公然規定,三個人以上在一起即屬聚眾和串聯。
湖北,一些地區的公安人員在法輪功修煉者的煉功場所附近,以種種借口挑起事端,將煉功學員驅散,並收繳和銷毀法輪功書籍和橫幅。
廣州,一些企業在上級部門的壓力之下,將所在單位的法輪功修煉者辭退和開除。
發稿:200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