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國又要“嚴打”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4日訊】據報導 日前舉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會議根據當前治安形勢,明年要繼續貫徹“嚴打”方針,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重點打擊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犯罪和有組織犯罪,入室盜竊、盜竊機動車以及滋擾一方的地痞、村霸等流氓惡勢力。對帶黑社會性質的團夥犯罪,要深挖和嚴懲幕後保護、支持者。各地要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和專項治理行動。同時,要繼續加大掃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的力度。“嚴打”是文革以後的新運動形式,文革期間和以前,大陸曾出現“鎮壓反革命”,“反右”,“批林”、“反鄧”等大規模運動。文革後,打擊行動多針對社會治安問題,1984年第一次“嚴打”。和歷次運動相同的地方在於,“嚴打”有明額的要求,前兩次“嚴打”都有死刑等數額要求,所以各地公安為了完成任務,造成不少冤案。明年“嚴打”不知道還有無數額的要求,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在風頭上被抓,平時的小輕微處理的案子到“嚴打”時會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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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200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