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河”豈能淪為詐財工具?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 李永樂12月1日的上海《青年報》上,出現一則“嚴正聲明”的啟事,揭露上海的某個協會,擅自使用全國性“保護母親河”活動名義,擅設活動機構、違規籌集資金,嚴重損害這項行動的形象和聲譽。
刊登啟事的機構,是“全國保護母親河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它的成員機構包括,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以及由基金會授權的,省級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整個活動是由共青團中央,聯合有關部委共同發起。
上述違規籌集資金的事件,是怎樣曝光的呢?事情得從一周前,上海電視臺的時事節目說起。
原來,有幾家企業向電視臺投訴,接到上海某“文化藝術協會”的電話,對方就是打著“保護母親河行動”的旗號,要求企業提供至少人民幣5000元的贊助。
拉贊助的人,還擡出上海市某部門主任的大名,以表示其“正規和權威”性。當時,記者就在這家企業的辦公室內,親耳聽到對方說的話。
過後,記者前往該協會,只見協會的大門外,也掛起主辦這項活動的金屬牌子,一切看來似模似樣。
在記者的追蹤報道下,暴露一系列的問題。原來該協會與京師的主辦單位,雖然有合作協議,實際合作內容卻是,聯合開展“全國青少年保護母親河卡通連環畫設計大賽”,上頭根本沒授權讓他們向社會籌錢。
說來也真絕,當記者上門采訪時,協會負責人仍然振振有詞,為“籌集資金”的事辯護。他的理由是,籌到的錢雖然不是直接用在“母親河”上,但是,工作人員的交通、餐飲、勞務,都須費用,總不能“白幹”。對不對?
那名負責人,還大言不慚地“教育”記者,現在不是到處在搞“市場經濟”嗎?他大概是把“市場經濟”,理解成為沒有制度和規定,“樣樣講錢”的無序行為。
此事曝光以後,馬上引起北京那邊的關註。共青團中央的領導人,受訪時公開澄清,並沒有委托該協會辦籌款活動,而且責令協會把籌得的錢悉數退還,相信接下來還要追究責任。
保護母親河活動,宗旨是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也是大型的社會公益活動。大活動必然牽涉到經費。但是,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指定的募集資金機構,只有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該會的省級組織,募集的資金,都嚴格依法管理及使用。
所“依“之“法”為,《關於“保護母親河行動”專項(綠色希望工程)基金管理的暫行規定》,以及行動領導小組的其他相關規定。在“把關”上,應該說是夠嚴格的。嚴歸嚴,地大人多的中國大陸,難免也有陰暗的角落,需要有人舉報才看得見。
中國目前正掀起,另一輪的“打假行動”,上海也不例外,連日來執法人員四出抓假,假煙假酒假電器假證件……見假就抓。實際上,“假借名義”是更為嚴重的“造假”,理應狠狠地打擊。
“假借名義”者的可惡,是玷汙一塊幹凈的招牌,也是褻瀆一種神聖的行為。比如“保護母親河”,具環保意識,有土地感情的人,都會熱心地伸出援手,幾乎毫不猶豫,誰知又是另一出醜劇。
這樣那樣的外門邪道,足以壞了大局。如果不真打嚴打,不重拳出擊,死灰容易復燃,到時恐怕難以收拾,也不利於中國的發展。
偉大的“母親”,豈能淪為詐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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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200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