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 : 社會責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江澤民在澳門講了「傳媒不僅要註重新聞自由,而且也要註重社會責任」之後,被香港記者問他「是不是覺得香港傳媒在社會責任方面做得不夠」,他回答說「沒有這個意思」,並說「我相信你們的工作會做得愈來愈好」。倘我們相信江主席的回答真誠,即他不是批評,而是鼓勵香港傳媒,不認為香港傳媒沒有盡到社會責任,只是期待我們的工作「愈來愈好」,那麼我們應如何回應「在事關繁榮穩定、國家利益和民族大義的問題上」,「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呢?如果我們按照「一國兩制」的要求,並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要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話,「事關繁榮穩定」的「社會責任」,就是要更充分地發揮新聞自由。報道及批評特區政府的不當措施及大企業存在的問題,不僅可以警誡當權者,俾能阻止經濟災難的發生,而且可以使國際機構對香港的資訊自由度與經濟自由度提高評級,更能保持及發展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集資能力。
鄧小平曾經說過,中國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鴉雀無聲」。考慮到中國過去一連串的災難,包括反右、大躍進、文革,原因之一是由於「輿論一律」,沒有批評的聲音,因此在「事關國家利益」的問題上,傳媒最大的「社會責任」,就是「防止政府欺騙人民」,就是要對國家的施政,發揮監督、批評的作用。批評能使人進步,對人如此,對政權也如此。反過來說,沒有批評、鴉雀無聲則肯定會造成災難。因此,傳媒更好地發揮言論自由,包括「針對中央政府」的自由評論,就是最符合國家利益的社會責任。
http://appledaily.atnext.com
發稿:200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