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雲浮一刑警刑訊逼供致人脾臟破裂被逮捕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8日訊】當冰冷的手銬哢嚓一聲銬住曾夥德的雙手時,“我們當時眼淚都出來了,大家都覺得可惜。”他的同事說。作為雲浮市雲城區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曾夥德犯下了讓法律無法寬恕的罪行--他在一次審訊中,將一名犯罪嫌疑人毆打至脾臟破裂,檢察機關以涉嫌刑訊逼供罪將曾夥德逮捕。
據雲浮市雲安縣富林鎮垌口村村民廖益民反映,9月23日淩晨1時左右,幾個自稱“派出所查戶口”的人將他從睡夢中叫醒,一番搜查後,推走了他家的摩托車,並給他戴上腳鏈後關進了當地派出所。
早上8時許,一個叫曾夥德的警察(事後得知)來審訊廖益民,喝令他舉起雙手,跪在地上,“老實交待罪行”。廖益民一頭霧水,不明白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曾夥德說:“你還狡辯!你前幾天騎的那輛女裝摩托車是誰的?”原來,廖被懷疑盜竊摩托車。“我從來沒有開過女裝摩托車。”廖益民跪在地上大聲辯解。
曾夥德惱羞成怒,順手抄起辦公室的一張椅子,朝廖益民砸了過來,正中其左下腹。廖疼得渾身發抖,大汗淋漓地在地上翻滾。曾夥德見審訊無法進行,給廖戴上腳鏈關進了監室。
此時,廖益民已不能站立,他感到腹脹,疼痛難忍,就爬進監室內的廁所,拉出來一大灘黑紅色的液體。之後他無法爬回原來的位置,倒在廁所的臺階上。
雲浮市人民醫院有關醫務人員證實,廖益民被送到醫院時已處於休克狀態,經剖腹探查發現,廖的脾臟嚴重破裂,於當晚實施了脾臟摘除手術。
對於上有老下有小、年僅27歲的廖益民來說,一生沒有脾臟的現實將是殘酷的。
10月13日,雲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刑訊逼供罪批準逮捕曾夥德。據該院一位檢察官證實,廖益民被毆打至脾臟破裂,經鑒定已構成重傷,其傷殘程度達9級。
11月24日,雲城區公安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嚴盤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件事確實發生在我們分局刑警隊,當時審訊的時候本來是有兩個民警,一個技術員臨時去了另一案發現場,所以只有曾夥德一個人審訊,可能動了他(廖益民)一下。”
針對傷者反映的公安局不給醫藥費問題,刑警隊隊長張小雄說,醫藥費我們肯定全包了,已經給了1萬多元,還欠一部分。
嚴盤九說:“傷者提出90萬元的賠償,我們從7月份到現在都沒有發工資,拿不出來這麼多錢,難以達成賠償協議,只有通過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
發稿:200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