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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个遭中共残害的家庭(51):姑妈、亲家被迫害致死 四川何正琼被迫害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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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川滇交界处,州府西昌市,下辖德昌、会理、布拖、昭觉、冕宁、盐源及木里藏族自治县等十六县。法轮大法一九九四年传到凉山州,在修炼受益者亲传亲、邻传邻的弘扬下,短短几年就传遍全州十多个县市,一万多人走入法轮功修炼行列,遍及社会各阶层男女老幼,其中以月城西昌市、船城会理县修炼者最多。

二零零五年元月,做过第三次手术、在病床上以泪洗面的何正琼,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三个月,一身疾病不翼而飞,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在电脑城上班的何正琼与刚来找她的法轮功学员高德玉老人一同被绑架。此前二十三日,何正琼的姑妈何先珍被绑架。西昌国保警察与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的所谓“证据”。律师在要求会见高德玉老人过程中,遭到执法部门层层阻挠,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何先珍、程冬兰被非法判刑十年;时年六十九岁的老太太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何正琼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被迫害双腿不能行走,出现精神病状态。二零一六年初回家后,曾一度恢复,后又出现精神失常状态。

何正琼的姑妈何先珍于二零一四年年底在四川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被迫害致死,终年六十七岁。

而何正琼的亲家母胡芸怀(何正琼的女儿是胡芸怀的二媳妇),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中午到西昌市一小接小孙儿回家,就在一小大门口被一群西昌市国安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四岁。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神采奕奕的胡芸怀在公园留影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神采奕奕的胡芸怀在公园留影



一、胡芸怀被迫害致死

胡芸怀女士,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号510922195602157364),四川射洪县人,来西昌市后开了一家裁缝铺。她以前身体非常虚弱,有多种疾病缠身,长期头痛,面临脑瘫的威胁,脾气暴躁。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疾病痊愈,身体健康,人也变得和气大度,她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家庭中尊夫爱子,勤劳善良,邻里关系很融洽,人们都觉得她亲切。她的全家来自外地,在西昌市开了一家裁缝铺,全家靠手艺谋生。靠着勤劳,做生意不欺不诈,日子也过得踏踏实实乐在其中。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胡芸怀及她的家人就饱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迫害折磨。

二零零三年,凉山州西昌市当局在西昌西宁镇办“洗脑班”,九月二十四日上午,派出所六个警察(具体是什么派出所,情况待查),到胡芸怀家撒谎说让胡芸怀到派出所说两句话。就这样把她骗到了西宁洗脑班。在那里非法关押了七十一天,在洗脑班的邪恶的压力下,胡芸怀被迫写了所谓的不炼功“保证”,又被勒索了两千多元“生活费”才放回家。

此后,胡芸怀成了市国安警察的重点监控对象,她家门口经常都有便衣蹲坑、盯梢。二零零九年十月前后,西昌市国安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高德玉、程冬兰、何先珍、何正琼。因为何先珍、何正琼都是胡芸怀的亲戚,胡芸怀被监控得更严了。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中午,胡芸怀到西昌市一小接小孙儿回家,就在一小大门口被一群西昌市国安警察绑架,随后国安警察闯进她家门市,抢走了她家裁剪、制作衣服用的电脑和打印机。据称电脑被抢走是因为国安发现电脑上有“明慧网”三个字。

在绑架过程中,胡的丈夫央求警察不要动着小孙儿,因为小孙儿得了一种罕见的血液病,本地医院无法医治,才花了一、两万住进成都华西医院治病回来,身体不能承受任何压力,否则将犯病。一个年轻的警察不听,死死攥紧小孩的手臂。

警察的暴力使小孙儿手臂马上呈青紫色,血液病又犯了。这趟飞来的横祸,使胡芸怀的儿媳不得不停下正在打工的活儿,把孩子又送到千里之外的成都住院医治,这次奔波治疗,又花去胡芸怀家五千多元。

胡芸怀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胡芸怀被关押在拓荒看守所期间,安的假牙被看守所强行取走,看守所的生活本来就是最低劣的,每天两顿饭都是劣质米饭,经常是又冷又硬,长年都是配一碗没有油水的水煮菜。胡芸怀没有了假牙,吃饭成了问题。六月份,她感觉到咽食很困难,喉部有异物,她于六月二十三日向看守所反映,要求检查身体,看守所所长周联根本不理会。之后她又多次要求检查,看守所所长周联还是不管。她身体迅速消瘦,体重从一百多斤下降到七十多斤。

看守所同意家人送营养品去,可胡芸怀只能吃点儿女给她送的流食之类,身体非常虚弱。家属非常着急,也多次向市公安局、市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反映,要求看守所给胡芸怀做最基本的检查和治疗,遭到拒绝。胡芸怀已骨瘦如柴了,可市国安这边一点也没放松对胡芸怀的迫害,还在不断的逼她“交待”国安臆想的莫须有的东西。就在胡芸怀家人接到起诉书的前夕,市国安大队大队长吴洪铁和市六一零副主任陈其还去拓荒看守所亲自“提审”胡芸怀,逼取胡芸怀的所谓“ 口供”。

五月二十七日,胡芸怀被市检察院非法逮捕。后来,市检察院两次将胡芸怀的材料退回市国安作“所谓”的“补充侦查”。按法律程序,案子在检察院只允许被打回国安两次。这说明对胡芸怀的迫害就在所谓的“证据”上都太牵强了。八月中旬,由于市国安实在找不到构陷胡芸怀的黑材料,市国安警察太刚毅等就去逼西昌市核工业部281大队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伍淑君家的儿女,要儿女们按国安的意思作伪证构陷胡芸怀,否则就要将伍淑君抓去坐牢,伍的儿女们在恐惧中作了伪证,市国安太刚毅等还去骚扰了281大队的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威胁她作伪证。

市国安将漏洞百出的伪证报给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不按法律坚持一个检察官应有的原则,检察官江寿、肖慧等荒唐地将胡芸怀、伍淑君两人同时起诉。(见西检刑诉(二零一零)第196号)

伍淑君是西昌市核工业部281大队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西昌市国安警察闯入她家,掠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伍淑君当时走脱,在她的儿女的压力下,市国安大队给伍淑君办了所谓的“取保”,伍淑君得以安全回到家中,后来到外地老家。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胡芸怀被绑架后,市国安为找陷害材料,给伍淑君的儿女施压,将伍淑君骗回西昌,于是检察院同时将伍淑君和胡芸怀非法起诉。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胡芸怀和伍淑君。在庭上时,胡芸怀身体状况就很不好,人很消瘦,咳嗽不止,不停地呕吐,腹部疼痛难忍,身体已不能直立。开完庭后,巨大的精神压力使本来就虚弱的胡芸怀身体状况更加恶化。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看守所看到胡芸怀确实很严重了,才不得不带胡芸怀去州二医院检查,当时医生问,为什么把人拖成这样了才来检查,要求住院治疗,看守所不同意,只把胡芸怀带到宁远诊所输输液。到十月十六日,看守所还对胡芸怀的家属撒谎说胡芸怀身体很好。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胡芸怀在州一医院输液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胡芸怀在州一医院输液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在家属的强烈要求申请下,看守所同意到州一医院检查,但要胡芸怀的家属自费。正在检查过程中,极度虚弱的胡芸怀突然休克,经医生及时抢救才苏醒过来(当时看守所罗姓警察在场)。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一天之内,医院连向家属下了两次病危通知。由于胡芸怀的身体已虚弱得根本不能承受诸如胃镜等器械性的检查,医生初步诊断后定为食道癌。

医生告知胡芸怀的家人要有最坏的心理准备。胡芸怀的全家心都碎了,胡芸怀六十岁的老伴气得倒床。胡芸怀一直跟亲人念叨着她想回家,想回家,吃家里的饭,从非法关进看守所,她就没好好吃过一顿饭。十月二十一日,大概是市法院知道了胡芸怀已病危,打电话叫家属这时去办保外就医的手续,家属欲哭无泪,申请了多次的取保手续现在才同意,但是现在的胡芸怀连氧气管都不敢拔,怎么回家?这时“取保”有什么意义?明摆着是有关部门想推脱责任!

十月二十三日,胡芸怀在医院的病床上,含冤去世。胡芸怀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连检查费)都是家人出的,大约花了近一万元。

胡芸怀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非常健康。从未得过任何疾病,从未上过任何医院,每天忙着接待前来打衣服的顾客、帮儿子接送孙儿、做家务等。甚至还到千里之外的成都进货,不知疲惫。五月七日胡芸怀被绑架时还精神奕奕、红光满面的,邻居看见她还穿着拖鞋(说明她身体很健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却在看守所被活活“关死”。

胡芸怀的冤死,无论从经济上和心理上,都已经超过了她家庭的承受极限,悲痛的家人找到相关部门要求对胡芸怀的死亡、丧葬费等进行赔偿。市国安局局长彭康把她家人推给市检察院,家人又去找市检察院监所科, 按工作职责,监所科是专门负责监督被监管人(被关押人)有否受到监管人(看守所、教养院、监狱等)虐待的职能部门,可监所科的人又把他推给市公安局。

家人想在州长接见日去找州长反映情况,按程序要先去州信访办登记,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一听他儿子反映的情况,就以此事“涉讼涉诉”为由拒绝了。家人向市长信箱发邮件,邮件头天被接收了,第二天就把回执取消了。

家人又在找州公安局等部门反映。州公安局又把家属推给市公安局。市“六一零” 、市国安想强行压家属将胡芸怀的先尸体火化了。胡芸怀家人提出要市国安局根据事实情况出一个胡芸怀被看守所关押致死的正式手续,有关部门不愿出。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胡芸怀的遗体,被市国安强行火化,家人四处投告无结果,有关部门相互推诿,最后推到市公安局。家属要求市公安局对胡芸怀的死有一个客观、符合事实的书面证明,证明胡芸怀是被关押致死的,市公安局不出,也没有对胡芸怀的家人做任何赔偿,包括胡芸怀在住院期间的近万元费用也是她的家人出的。

二、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迫害离世

何先珍,生于一九四九年十月,家住西昌市301家属区。她曾经是一个全身有病的人,特别是腰椎间盘突出,家人都看的到她腰部骨头弯得翘起,她平时走路都只能歪着身子,而且半边身体冰冷,天天从肩膀到脚后跟贴满膏药,因为贴膏药次数太多连皮肤都扯烂了……

后来,因看到亲戚修炼法轮大法神奇康复的奇迹,何先珍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没想到全身疾病修炼半年过后也好了。从前何先珍需别人照料,现在是她照料别人,还服侍一个瘫痪在床的老年人。修炼康复后的何先珍老人,总是发自内心的微笑,谁见到她都会感觉到她的淳朴、和蔼。无病一身轻的何先珍对法轮大法充满了感恩。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大法的诽谤和诬陷中,何先珍为了让更多世人受益,明白“法轮大法好”,想把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实和法轮功受冤屈的真相告诉别人,然而她却因此被非法关押过两次。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何先珍到西昌市西宁镇西乡乡讲真相,与法轮功学员高德玉、曾娘到西昌市西宁镇西乡乡讲真相时被西宁镇派出所、西乡乡政府张某某绑架,何先珍被非法关押在西昌市看守所。在长期的非法监禁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原本健康的老人一度被迫害出现重病,住进西昌市市医院。据悉市国安大队曾要何先珍的家属出医药费,才把重病的老人取保回家。家属由于拿不出钱,不敢过问。

何先珍后来被非法逮捕直至非法开庭。西昌市检察院曾经三次将图谋迫害法轮功学员何先珍、高德玉、何正琼等的所谓“材料”退回市国安大队。按现行法律,材料只允许退回两次。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抓捕开始就完全是违法、非法的,正因为非法,心里发虚才不敢面对正义律师,不敢让律师见当事人。现在搞的什么“补充侦查”也不过是一个骗人的幌子。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何先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为了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正义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法官回绝。在构陷法轮功学员何先珍的所谓证据上,根本没有本人签字,只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律师依法指出证据不足。三名律师心态平和、旁征博引,从法律的角度有理有据地证实了修炼法轮功无罪,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有个律师拿出中共党章,当众念出相关条例,提到群众可以给党领导、组织提意见,反映情况,并且不得打击报复。这时市“六一零”副主任陈其竟然在法庭上咆哮起来,叫律师“滚出去”。

在法庭上,何先珍揭露市国安大队副大队长太刚毅在非法提审她时,出手打她,把她的手臂打得一直抬不起来,一直痛。何先珍还揭露了她的生活费被国安非法抢走的事实:何先珍是会东301的家属,丈夫死后,单位每个月发二百元生活费给她,她省吃俭用存了五千六百元钱,这次被市国安非法抄家时抢走,没有任何手续给她。参与抄家的警察是西昌市国安大队的太刚毅、刘国强、王永荣等,警察的以上行为至少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抢劫罪。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程冬兰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何先珍侄女)被非法判刑七年。直接参与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刘勇,审判员 杨波、李玉,书记员 张兴虎。

何先珍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被劫持到四川省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三监区。在监狱的高压“转化”迫害下,何先珍身心受到摧残,她内心非常明白是法轮大法让她无病一身轻,对师父和大法充满感激,可监狱却逼她念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悔过书”,老人被折磨得时常痛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据监狱方称,何先珍突然出现脑溢血,在简阳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后来何被医院做了开颅、背部穿刺等手术,后何先珍一直昏迷不醒。期间监狱为甩脱包袱几次要求家人去接人,因家属根本无钱无力照顾老人而作罢。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何先珍家人接到监狱通知,说何先珍晨五点过在金堂警察医院(监狱医院)去世。老人去世后,监狱在家人一再要求下只出火化费和家人车旅费。好好一个人被迫害进监狱后,就这样含冤死于狱中,终年六十七岁。

三、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迫害致精神失常

何正琼,女,五十六岁,四川会东县大崇人,后嫁到西昌市海南乡,是一位贤淑的妇女。她自幼父母双亡,受尽苦难,嫁人后经常被脾气不好、嗜赌的丈夫打骂,两人分居十几年。生活中的苦难不仅使她的心灵受到创伤,她的身体也到了崩溃的边缘:头痛病、胃溃疡、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全身的痨伤病。

然而二零零五年元月,做过第三次手术,终日在病床上以泪洗面的何正琼,终于苦尽甘来——在朋友的介绍下,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了。仅仅修炼了三个月,她就疾病全无,第一次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滋味。

修炼法轮功后,何正琼以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心胸变得开阔,不再怨恨以前伤害过她的丈夫,打工之余常主动回家帮着丈夫种地、种菜、收粮食。在丈夫病重的日子里,她常去照顾他,安慰他,直至丈夫去世。修炼后,凡是何正琼打过工的地方,老板都对她非常赞赏,因她不但工作踏踏实实,不多言不多语,还总是能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着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因为告诉民众法轮功好的真相,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正在电脑城上班的何正琼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高德玉,被西昌市国安绑架。之后,被西昌市检察院文廷全等非法批捕,公诉科杨军、袁泉等非法起诉。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高德玉、何正琼、程冬兰、何正琼的姑姑何先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

为了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法官回绝。在构陷法轮功学员何先珍的所谓证据上,根本没有本人签字,只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律师依法指出:证据不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高德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十二岁的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律师说:“(这样非法判刑)全国都罕见。”程冬兰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

高德玉、何正琼,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何正琼在成都女子监狱三监区被强制“转化”(即洗脑),高压下,原本善良贤惠的她被迫害致精神恍惚,出现精神病状态,在出狱前几个月,何正琼已经没法正常的出工劳动,被留在监舍里,由包夹犯人杨开芳看管她。

二零一六年初,何正琼出狱回家后,身体状态一度恢复,近期,又出现精神失常的状态。

四、成都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手段

成都女子监狱的前身叫川西女子监狱,后改名成都滨江监狱,二零零七年更名为成都女子监狱。二零零三年五月从雅安市芦山县洪雅苗溪劳改农场搬迁至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二百号,是四川省关押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毒打、电击、吊铐、背铐、布带捆绑、野蛮灌食、药物迫害、针刺、撞墙、关禁闭、冷冻、曝晒、罚站、罚坐军姿、强制验血、剥夺探视权及生活虐待等等折磨。

凡被投进四川成都龙泉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不经过入监队集训,直接分下各个监区,由监区狱警直接交到帮教、包夹手中,进行第一轮的所谓的转化“教育”。监狱利用心狠手辣的死刑犯,重刑犯急于减刑的心理,放手让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对帮教、包夹说:这个人交给你,就看你们的了。帮教、包夹当然明白狱警话中的含义:不择手段的把这个人拿下来,只要结果。帮教、包夹绝对按照监区狱警的意图行事,心狠手辣,洗脑攻心,折磨肉体,招数繁多。残害法轮功学员招数越邪,下手越狠,越受到恶警的青睐、重用,并享有高额减刑分和宽松的生活环境。

每个监区都设有专用迫害法轮功的密室,是专职狱警、帮教、包夹恣意行恶、暴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秘密场所。密室在监区内楼梯间转角处,要穿过饭厅进去。密室的门始终关着,只有端饭进来才开一下。除了被叫去当帮凶的外,一般犯人没有特许不得靠近密室,否则被人告到监区去,就要受到追究、处罚。这间密室除专管法轮功的狱警外,其它警察一般不得进入。

第一轮转化“教育”的严管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期间,法轮功学员的人身权利全部掌控在帮教、包夹手里。把法轮功学员带去的衣物全部没收,把穿在身上的衣物全部剥光,强迫里里外外穿上囚服;叫你站你就得站,叫你站哪儿就得站哪儿,叫你站多久就站多久;不带你上厕所,你就没资格、没权利上厕所;每顿饭吃与不吃,吃多吃少,饥饿到什么成度,都由她们掌控;不配合洗脑、不妥协的就不准买牙膏、肥皂、卫生纸、卫生巾等生活必需品……不准打瞌睡,且每天站的时间越来越长;吆喝、恐吓、威胁、辱骂声不绝;打、骂、揪、煽、掐、推、撞、踢;往身上、头上泼凉水;大半夜、或通夜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漱;甚至耍流氓。

当法轮功学员身体上、精神上被各种残酷的折磨把人迫害到身心疲惫、心力交瘁的时候,帮教、包夹就把预先制作好的三书、四书模板,用暴力逼迫着照抄,或用暴力强拉着手按上手印,交到监狱就算“转化”了。

崇州市羊马镇善良法轮功学员胡霞是一位贤妻良母,二零一六年五月左右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拒绝在“四书”上签字“转化”。杀人犯、牢头姜利(音)在恶警指使下,在监室里将胡霞闷水。姜利命几个被监管的刑事犯抓住胡霞的头发、胳膊,把她往盛满水的大塑料桶里闷。然后又推倒在厕所里暴力殴打(那时厕所还没有摄像头)。胡霞全身是伤,被打得已经站不起来了,姜利还照胡霞的腿一阵猛踢。胡霞高喊“法轮大法好”,姜利与在其他犯人就用内裤野蛮的塞进胡霞的嘴里,胡霞的门牙被弄掉一颗。胡霞被弄到监室门口淋水,从头淋到脚,全身湿透,说是“灌顶”,等衣服稍干又淋。五月份天气还很凉,湿淋淋的胡霞被强迫坐在小凳上,坐在四楼过道当风处挨冷受冻。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前一个礼拜,法轮功学员胡霞和潘晓萍因为不配合恶警恶人在“学习心得”上写诬陷大法、辱骂师父的内容,而被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卢巧霞和周桂芳,经常以谈话为名威逼利诱“转化”。未果后,二月十日晚饭后约七点半左右,警察要求所有刑事犯和被监管的人员,进入监室,不许出门,随后,就听到三楼警察办公室里电棍电击的放电声和殴打声,以及胡霞一直在喊“法轮大法好”的声音。胡霞当即又被江丽打掉了两颗牙齿,被打得衣服上到处是血。行刑约一个小时左右,胡霞被用手铐铐在办公室旁边楼梯的栏杆上。他们先对胡霞用刑,然后对潘晓萍殴打行刑。

当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行刑后,胡霞被单独关在四楼“惩戒室”;潘晓萍被关在六楼的图书室。胡霞所在的惩戒室,主要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密室,位置很偏僻,一般的刑事犯和被监管人员不允许到此。胡霞、潘晓萍随后被罚站、熬鹰、不允许睡觉两天两夜。每个学员有八个刑事犯(当天晚上六个人轮班、白天有两个人)包夹她们,白天给她们读诽谤大法的书籍、播放诽谤大法的碟片;晚上不允许她们睡觉,如果她们睡觉或者闭眼睛,就弄醒她们或揪她们的眼皮、甚至可以对她们进行殴打,在监狱打手们如果打普通犯人要受到很严厉的处罚,而殴打法轮功学员,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反而会被嘉奖。

几天之后,胡霞被迫害得出现神志不清醒的状态,目光呆滞、呆坐、常常把屎尿拉在裤子里和她睡的地铺上,也常常端着吃饭的饭盒往厕所里走,这种状态持续了一个多月,都没有好转。后来胡霞转到六监区,躺着不能动了。有曾接近过胡霞的人悄悄透露说,胡霞身上穿的那件黑色的毛衣,领口、胸口全是血,小臂,手背,挠出很多血痕,自己挠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在教育科副科长廖群芳的主使下,胡霞和潘晓萍、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的钟俊芳、五监区的邓艳,几名不配合邪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带到监狱医院,由华西医科大的精神卫生中心的所谓专家,进行精神鉴定,以企图用精神病药物进行迫害。其后,潘晓萍被强行灌精神病药物。(二零一八年元月初,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区长梁萍,在车间,当着三百多刑事犯和被监管者的面,宣称要给潘晓萍服用精神病药物。)

胡霞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早晨五点被死于龙泉医院。随后不几天,法轮功学员严红梅,成都市天回第二实验小学校美术教师,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狱方不让家人查看遗体,直接火化后,把骨灰让家属拿回了家。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七年,成都女子监狱前后共计关押女性法轮功学员一百零九人,其中年龄最大的是遂宁市大英县七十六岁的胡延顺;最长刑期为十二年(乐山市的罗芳、西昌市的高德玉)。成都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祝艺芳、陈世康、黎孟书、李玉华、何朝芬等迫害致奄奄一息,导致她们回家不久后含冤离世。

五、劝善

何正琼、高德玉、何先珍、胡芸怀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中老年妇女,因为一身疾病医治不好,来修炼法轮大法,修大法后都有了健康的身体和善良的心,可是在江泽民利用中共发动的这场荒唐的镇压中,她们只因要坚持信仰、要为让自己身心受益的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就被强加了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被判重刑、被迫害致死,一个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生死离别。

那些曾参与迫害她们的公检法人员,当你面对自己参与其中造成的这些人间悲剧时,你是否能体会到他们所经历的那些难以述说的悲伤和痛苦,你是否有一丝的歉意和愧疚?这时,那些执行上面的“政策”和“命令”,要工作、要吃饭的托词是否显得苍白?其实,没有“好处”,这些整人的坏事谁干啊?你们也有家庭,或者为人父母,或者为人子女。

在中共这个扭曲人性的邪恶组织中,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整人运动中,为自保、为饭碗、或为了有更多的收入,公检法的很多人被动的参与到了迫害中,良心在被动犯罪中的煎熬……同样也是这场整人运动的受害者,其实受害更深,因为善恶必报,人做的任何恶事都得偿还。人不治天治。这么多年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遭遇的家庭和自身的不幸难道还少吗?明慧网上两万多例参与迫害者遭受各种惨烈恶报的案例触目惊心,很多人得了各种各样的怪病甚至绝症,讳莫如深,为什么不愿让人知道,那不正说明自己内心中也知道参与迫害并不是什么好事嘛。

也正是看到这一点,所以这么多年来,那么多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才不计人们的误解、嘲笑、仇恨,不计那些酷刑殴打和各种折磨的痛苦……在大劫难来之前去尽力讲清真相,用在大法中修出来的纯善的心和宽广的胸怀去帮助所有被江泽民和中共邪党蒙蔽、欺骗、利用的人,希望他们守住心中的良知,远离中共邪恶组织、远离罪恶,有一个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