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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传来的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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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于元宵节得到大陆消息:2019年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对9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6位老年人。该判决书以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法轮功学员。”他们中有6位是古稀老人,其中89岁老人张新伟,男,被冤判有期徒刑3年,勒索罚款4000元;82岁老人张明朗,男,被冤判有期徒刑5年,勒索罚款10000元。

当时,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破坏法律实施,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巴州区法院本想关押多少时间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决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巴州区法院的“法官”,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做出枉法冤判。

正值元宵佳节,可是有多少善良的家庭却在无辜遭受着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这样的悲剧却是中共无中生有随意制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