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今日:纽伦堡“纳粹医生大审判”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纽伦堡“纳粹医生大审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德国纽伦堡由美国主导的对二战期间德国犯罪医生的审判,也是十二场战争罪行审判中的第一场。
这场审判于1946年12月9日开始,于次年8月20日作出判决。被告均为在纳粹全国性卫生部门或机关工作的官员,或在国家级医疗研究机构供职的高级医务人员(不包括在纳粹集中营供职的现职党卫军男女医生)。他们被控犯有违反人道罪,参与制定和起草对重残病人和犹太人、吉普赛人的“无痛致死纲领”,并组织和指导了利用集中营囚犯进行非人道的活人试验。
杀人医生的医学实验
医生的天职本是救死扶伤,然而在纳粹当政期间,大批德国医生泯灭良知,助纣为虐,加入纳粹党,先后利用囚犯与被占领国的平民参与并在技术上主导了惨绝人寰的“绝育计划”、“最终灭绝”、“死亡集中营”、“人体实验”、“人种比较”、“双胞胎比较”、“取骨接骨”、“疟疾试验”、“新药致死剂量试验”、“黄磷严重灼伤救治试验”等令人发指的人体试验。很多人惨死在这些医生的手中。
执行命令不是借口
面对控诉,纳粹医生们辩解说他们只是遵从命令。然而事实是,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强制命令迫使他们去伤天害理,也没听说有哪一名德国医生因拒绝服从命令从而受到迫害。这些纳粹医生们显然受过最好的教育,其中一些还是当时有名的医学家、科学家,借口“服从命令”并不足以开脱他们的滔天罪恶。
1947年8月20日,法庭针对纳粹医生们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处卡尔.勃兰特等七人死刑,立即绞决,四人终身监禁,四人被判监禁10年到20年不等。
1963年,针对纳粹集中营的中下层军官,德国又进行了法兰克福审判,审判原则很简单:服从上级命令即谋杀共犯。这次审判也为德国处理类似案件奠定了法律基础。“服从命令”与“未亲手杀人”不再是洗脱罪责的借口,“服从即有罪”原则得到普遍接受。
今天,世界上大多数有关保护人权的文件、条约、宣言,包括联合国《人权宣言》都源于二战期间反人类罪行的审思,尤其是德国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调查审判。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前后历时四年多,包括“主要战犯审判”、“医生审判”、“执法官审判”等十二场大审。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基础上,联合国成立了国际正义法庭。
由于国际正义法庭只能审判国家而不针对个人,联合国于2002年成立了国际刑事法院(ICC 或ICCt),直接负责追究战争犯罪、反人类犯罪、种族灭绝罪中的个人犯罪行为,使这些罪犯不可能再躲藏在国家、政府的名义之下。
发稿: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