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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一手搞出的邪恶体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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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唐青

2014年7月29日,习近平当局公布对周永康立案调查,同时公布四中全会研讨“依法治国”。落马的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被称作“新四人帮”,他们最大的作恶不是贪腐,是破坏法治、迫害人民。

“新四人帮”背后真正的“大老虎”是江泽民。江泽民在2002年中共十六大搞出了一个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和国务院国务委员四大副国级身分兼任的公安部长,同时又把政法委书记推上政治局常委,从党内来说,都是极其邪恶和阴毒的做法。他实际上恢复了文革前夕政法小组的“人治”做法,即公检法合一、公安独大、以言代法。

江泽民一手搞出的政法委体制是比法院还大的法院,比政府还大的政府。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政法委和610办公室合体,打破了任何法律和制度的约束。这个迫害机器迫害了千千万万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还轧向更多普通的中国民众,造成每年数千万民众上访、冤假错案遍地。

本文讲述的是江泽民如何一手搞出这样一个异形体制,以及它的影响和危害。

“我就是法律”

“国家规定是狗屁,我任长春就不执行。”“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2015年5月,一段题为《任性的领导讲话》的视频引发热议。据中共官媒报导,这是山西省古交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任长春2014年4月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的讲话。

“当村支书的感觉真好,天高皇帝远,想干啥就干啥……”湖北省嘉鱼县官桥镇白湖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松林2013年8月因贪污被查处后,新华网公布了他的“语录”。

“威胁我就是威胁党。”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罐子乡党委书记罗颂2014年1月2日在接待民众来访时语出惊人。

“警察不打人,那养警察干嘛?”苏州巿信访局官员2013年6月对一位小区业主控诉无良开发商时这样回答。(《南方日报 》,2013年7月1日)

“一些地方官员胆大妄为,欺压百姓,无法无天,无视法律和法规,甚至说出‘我就是法’的狂言,更不怕百姓告状。”(新华网,2014年10月21日)

“官员即是法律”,官方喉舌把这种乱象的责任推到地方官员头上。其实不然,根源还在中共高层。“政法王”周永康当年无疑也是比“法律”还大的人物。他任公安部长、还未进入政治局常委时,一个电话可以推翻两高(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判决。

周永康比“法律”还大

原格林柯尔、科龙电器董事长、民营企业家顾雏军,经历七年牢狱之灾,2012年出狱后一直为自己喊冤。2014年8月8日,顾雏军在抗议广东法院分配他个人财产的信中说,在2006年顾案审理期间,“最高检察院领导曾集体认定‘本案立案动机不纯,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最高检的领导于2006年3月25日发函指示广东公安放人,同时为了拯救格林柯尔系五家上市公司已到了最后关头的重组,保护已经面临下岗的55,000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最高检在2006年3月28日又追加了一道指示放人的督办函。就在我将要被释放前的几个小时,周永康违法打电话给广东公安,不许广东公安放人。”

这封信发表在“新浪财经”。信中说:“自从周永康用权力奴役法律炮制了这个冤假错案之后,从此上行下效,各地方官员马上就心知肚明理解了:不管有罪无罪,所有的民营企业家皆可收拾,没罪伪造证据也可入罪。在民企老板的汽车后备箱里放上两支手枪,立即就以黑社会罪抓人判人,最终演变成重庆的打黑故事,几乎一网打尽了重庆民企的各种大鱼。如果周沙皇的死党薄熙来继续主政重庆,那些漏网的小鱼小虾长成大鱼龙虾之后,还会再被一网打尽。大量的民企老板因此被吓破了胆,举家移民者如过江之鲗。”

据大陆《新京报》等报导,欠下数条人命的刘汉2001年被列在公安机关查处名单之上,岌岌可危。但刘汉花巨资攀附上某位领导,那位领导一个电话将他从查处名单上撤除。这里所说的巨资就是指周滨从刘汉手里以象征性价钱收购两座水电站,转手净挣22亿元。

报导称,此后,刘汉成了“领导的人”,摇身一变从不入流的黑社会老大迅速成为亿万富翁,他也因此获得了“杀人执照”。在长达十多年里,刘汉黑社会组织涉嫌实施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数十起,造成9人死亡。

与刘汉结下冤仇的袁宝璟一案曾经轰动一时。袁宝璟是商业奇才,个人资产上千亿,曾经被称为“北京的李嘉诚”。2003年11月,袁氏四兄弟以雇凶杀人案被捕。2006年3月17日三兄弟被执行死刑。

周永康垮台后,大陆不少官方媒体披露周永康介入此案。2014年3月5日中国经济网的一篇报导中,有下面两段描述:

据说袁宝琦要杀汪兴的时候,袁宝璟并不知情,而是在香港,当袁宝琦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的时候,他说“行了,你注意点”。袁氏兄弟被抓后,法院在判决时,以袁宝璟曾经说过“行了,你注意点”这句话为由,认定其有买凶杀人的意图。2006年袁宝璟被判处死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这三个人被立即执行死刑,另一个堂弟袁宝福被判死缓。

按理说,买凶杀人,被杀的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即便是杀人偿命,杀一人,有一个被处死也就可以抵命了,为什么要把袁宝璟兄弟灭门?再者,袁宝璟买凶杀人的证据并不确凿,仅仅凭藉一句“行了,你注意点”,就认定袁宝璟是主谋,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此外,袁宝璟还曾经委托妻子卓玛捐出了自己持有的一家印尼石油公司40%的股份,总价值约500个亿,希望减刑,但捐献了这么多财产,都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为什么呢?因为刘汉。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当时是国家的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所以刘汉才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当时周永康还只是公安部长、政法委副书记。据海外媒体报导,为了给自己家族的“白手套”——刘汉“出口气”,周永康直接发话“最应该惩处的就是袁宝璟”,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因此就同时处死了袁氏三兄弟。

为什么周永康一通电话两高的判决可以推翻,杀人者可以生,无辜者可以死?自由亚洲电台评论员刘青说:“在上级的指令面前,什么法律法规和政令等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这种潜规则在公检法尤其是警察部门远比一切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周永康一个电话可以让死刑犯免死,杀人等重案在身者可以销案且漂白成人大政协常委。而接到这种指令者胆敢不照办必将丢官直至丢命,这是在中共官场上混江湖的官员无不铭刻于心的。”

操控司法 买卖人命

从中共官媒的报导,人们知道徐才厚在军中明码标价买卖军职,导致军队腐败触目惊心,而周永康对司法的破坏,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其实,周永康父子操控司法,买卖人命和刑期,大发不义之财,对中国司法的破坏无以覆加。周永康主政中央政法工作的十年是中国法治大倒退的十年,这是中国律师界的共识。

海外杂志《新史记》2012年披露,周滨利用父亲周永康在政法系统的影响力,收取巨额“保护费”,替一些不法商人“铲事捞人”,闷声大发财。在甘肃、山西、辽宁,周滨“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使一些重大案件难以置信地未获应有审理。周滨被曝受贿2000万人民币现金,捞出了甘肃二号黑帮头目出狱,而此人涉嫌杀人,还开膛剖心。据称,这个案子在甘肃法院和北京最高法院都有记录。

文章还披露,最高法院有个有据可查的案子,警察用开水从头到脚地浇嫌犯,致其被活活烫死,但周滨在拿到1亿元好处费后,摆平此事,涉案警官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海外《新纪元周刊》2013年披露,周滨还用被秘密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顶替死囚犯执行死刑,趁机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因为是活摘器官,使得顶替死囚赴死的事情变得更加隐秘。

消息称,周滨在这过程中收取数额巨大的金钱利益,因他父亲是周永康,周滨只需付给相关司法人员数十万元好处,就可以把死囚犯换成法轮功学员执行死刑。在中国司法系统,调包一个死囚犯的黑市价格大约是300万元人民币。

更为惊人的是,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15年3月在做客凤凰卫视时公开披露,死囚器官移植形成了肮脏的利益链,周永康落马才打破这种利益链。黄洁夫并称:“这件工作(查处器官利益链)是得到了上一届的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支持,这一届得到了习主席跟克强总理的支持,不然是很难完成这件事情的。” 胡温习李联手才揭开这个黑幕,其中的水有多深可想而知。这一采访间接印证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美国一位研究者和记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估计,大约有6,5000名法轮功学员可能在2000年至2008年之间被强摘器官而死。

“空前绝后”的公安部长

周永康在2007年之前还只是公安部长、政法委副书记,为什么能够压服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制造出顾雏军和袁宝璟兄弟等大冤案,关键问题在于江泽民2002年卸任总书记时,让周永康以四个副国级职务“高配”公安部长,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

中共在1949年夺取政权以后,最先的政权实际上是军管会。军管会的功能就是部队直接派人留在地方,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代理政府职能、镇压“反革命”等。随着中共政权的初步建立,军管会中的治安机构也改名为各地的公安厅,在中央层面,则设立了公安部。

自由亚洲电台评论员高新在分析这个问题时表示,在毛泽东时代因为没有“法”只有“治”,所以从罗瑞卿、谢富治再到华国锋,历任公安部长都是位高权重。

毛泽东时代结束后,邓小平目睹文革中国家主席被打死、自己的儿子致残,深知公安权力太大的危害。整个邓小平时代都没有令公安部长的权力和地位再度恶性膨胀。从赵苍璧、刘复之、阮崇武、王芳、陶驷驹到贾春旺,其中只有兼任一段时间公安部长的王芳是国务委员(副国级)。王芳实际上是以国务委员身分在国务院内分管公安、司法和国安等部门。除了王芳,其他几任在位期间都只是正部级待遇。

而接替贾春旺的周永康则大不一样,在江泽民的一手安排下,2002年周接任公安部长的同时,被安排为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副国级)、中央书记处书记(副国级)和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副国级),次年3月又被安排为国务院国务委员(副国级),周永康五职集一身,其权位不亚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毛泽东时代的罗瑞卿和谢富治。

查看周永康仕途的关键时间点,1999-2002年任四川省委书记,2002-2003年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2003-2007年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2007年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

在2002年,周永康实现其从正部级到副国级的跳跃。2007年,周永康完成从副国级到正国级的飞跃。

周永康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适逢江泽民发动镇压法轮功。周极力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表现极其邪恶和突出。在他任职期间,四川省已确认至少有4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导致四川省成为中国大陆镇压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周永康主政四川期间,常常自吹是“中央派我来的”、“江主席身边的人”。尽管周永康从来没有公安、政法的工作经验,也没有法律背景,但江泽民看上了周永康在镇压法轮功中的疯狂表现。为了退位后能有人维持他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江泽民2002年把周永康推上了公安部长位置,还配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等副国级职务,并任镇压法轮功的专职机构──中共“610办公室”副主任,使其迫害法轮功更加肆无忌惮。

周永康任公安部长期间,获得江泽民更大的信任,成为江进一步交权后试图维持镇压法轮功的“救命稻草”。2007年起,周永康接替罗干任中央政法委书记,被江塞进中共政治局常委行列。周永康掌握司法大权、庞大的公安、武警部队,把政委法打造成“第二权力中央”,成为和胡锦涛军队分庭抗礼的“政法王”。

可以说,江泽民在退位时为了维持和升级对法轮功的镇压,一手搞出个以四大副国级职务——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和国务院国务委员身分兼任的公安部长,是极其邪恶和阴毒的做法,在中共历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下文将阐述其给中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荒唐的公检法关系

2002年周永康以政治局委员身分“高配”公安部部长后,从当时中央政法委的配置看,罗干是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以公安部长、政治局委员等身分兼任副书记,最高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都只是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委员。此后,各级公安机构都上行下效。

200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更明确规定,公安厅(局)长“进领导班子”。于是在省级地方,由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公安机关权力在地方上恶性膨胀。

这种“高配”违背了中国宪法对公、检、法相互协调监督的规定,公安独大使得检察院、法院无法独立办案、独立审判。浙江某市检察院检察长苗力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要进行监督,包括侦查活动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如果公安局长是政法委书记,就可以领导检察机关,这样一来,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就理不顺,显然不利于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中央,周永康是“政法王”,他以公安部长兼政法委副书记的身分就可以指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办案:我让你杀谁,你就得杀谁!我让你放谁一马,你同意也得放,不同意也得放!在各地,大大小小的公安局(厅)长都是“小政法王”,他们可以指挥同级法院和检察院把案件办成“铁案”。公安机关的权力不受任何监督,导致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丛生。

高新是这样评价的,“江泽民在自己退位的2002年中共十六大上制造出了一个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和国务院国务委员身分兼任的公安部长,绝对称得上是极其阴毒的做法。”“即使是站在中共政权的立场上,从所谓的‘长治久安’的角度来评判江泽民退休之前的这一‘党内重大体制改革’,也称得上是极其恶劣,后患无穷。”

千万人上访 冤假错案遍地

这种后患在周永康落马后,显得更加清楚,但只有一小部分冤假错案被重审。有报导称,中国大陆公开的、在周永康治下的冤假错案只是极其有限的部份,官媒在这个问题上被限制报导。

澎湃新闻根据公开报导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昭雪,十八大后各地纠正了重大冤假错案23起,大部分是杀人案。其中3起是因为“真凶归来”被纠正,包括内蒙古王本余案、浙江萧山五青年案和贵州高如举、谢石勇案。

姜维平2015年2月撰文,首先肯定这是10年“政法王”周永康落马前后出现的新气象,但是情况远远不容乐观。

姜维平举例,当年在大连,周永康的死党薄熙来想抓谁,一个电话给他任命的政法委书记成城或秘书车辉,他们召集公安局长或安全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三长会议”,统一思想就行了,随便编一个什么罪名,薄熙来厌恶的人就进了监狱。这样制造了数十起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比较知名的有律师陈德惠案、“天天渔港”张家兄弟案、刘晓滨案、高姿案、张成家案、韩晓光案等等,但至今无一例真正平反。

文章还提到,在周永康当政的10年里,下面各省市、地区、乡镇村的“小政法王”多如牛毛,制造的冤假错案五花八门、堆积如山,访民、冤民海潮般涌向京城。

“中国的冤假错案已达一个足以引起社会动荡的临界点。与上世纪70年代底(文革时期)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胥志义2015年3月在共识网发文称。

“如果一个国家有几千万人上访,任何光鲜的经济数据都掩盖不了这个国家的苦难,任何经济发展的成绩都无法冲淡政府的不负责任。试想,哪怕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却有一部分人,即便是少数人,载着这样那样的帽子,承担着不公的冤屈,忍受着政府的打压,要‘秘密进京上访’,时时可能因‘越级上访’被抓被打,这个国家还是一个正常的国家吗?”

这里还不算千千万万遭到歧视和打压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的冤屈在中国至今无处诉说。海外明慧网收集到有身源的至少有3,864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据明慧网报导,2015年上半年至少有2,539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430人被冤判。明慧说,因为中共消息封锁,实际数字应远不止此。

周永康的“政法十年”被称作是一个大公安的维稳时代。中国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维稳费用预算超过军费。维稳被网友比喻是中共“对人民的战争”,但越维越不稳。根据清华大学学者孙立平估计,中国2010年有超过18万宗如示威和骚乱的“群体性事件”,是接近10年前数量的三倍。

高新做了这样的点评: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长期间,把江泽民一手制造的公安部长兼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制度之恶,发挥到了极致。

续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