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中国外交官在美国企图阻拦法轮功的请愿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 |
(图片:在紐約中?I事館前的誢頢者)
华尔街日报11月24日报导,今年初,44岁的新墨西哥大学法律副教授诺曼-贝(Norman Bay)收到一封从洛杉矶中领馆寄来的信。中领馆的信件说,“据说新唐人电视台要求采访您,我有责任告诉您,新唐人电视台是一个有政治动机的机构,是由一个叫法轮功的反中国组织支持的。”该信警告贝先生要求贝先生不要出现在新唐人电视频道。
曾任新墨西哥州的美国联邦检察官(U.S.Attorney)的贝先生表示,他从来没与中国打过交道,从未听说新唐人电视台,也不知道中国政府如何得到了他的名字。“整件事是非常不寻常的,”贝先生说。自那封信后,贝先生再也没有收到领事馆的来信。
本月初,曼特卡(Manteca)镇观光旅游局的行政主任琳达-阿贝得特(Linda Abeldt)接待了驻旧金山中国领事馆的二名外交官。在45分钟会议中,外交官要求阿贝得特女士在11月6日曼特卡电影节上,不放映一部名叫《沙尘暴》的电影。这部电影通过虚拟手法,描述了一名中国警察反思他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
阿贝得特女士说中国官员带来了书以及“法轮功学员”自焚的照片。“这不是好玩的事情,”她说。阿贝得特女士说她告诉外交官无论如何她会放映电影。此事发生不久,法轮功学员以此事件为例揭露中国政府如何压制法轮功。阿贝得特女士说法轮功学员迅速把媒体的焦点集中到了她的案例上。
阿贝特女士说,“我们的确很惊讶会有人担心这部影片在这里放映,我们没想到会有什么争论。”
去年玫琳凯公司总部在达拉斯的化妆用品公司在其驻中国一些省的办事处中,要求中国雇员签署一份保证书,声明销售人员没有参与非法行为。保证书中引述法轮功是中国政府视为非法的组织。
玫琳凯副总裁牛津先生(Mr. Oxford)承认说,玫琳凯使用了一个地区性的保证声明,但从那以后即废止了。他说公司总部没有授权这份声明。
法轮功纽约发言人利瓦伊-布劳德(Levi Browde)说法轮功“谨慎”描述该事件,以使玫琳凯不受到“不应有的指责。”
根据德国政府文件,2002年,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访问德国时,江给了德国当局一份安全措施列表,包括一些用以压制法轮功成员的措施。
为了满足中国官员,德国警察甚至从江停留的柏林旅馆逐出亚裔人士。当值的德国安全官员所填写的记录簿上写道:“按照与中国安全人员的对话,所有不属于中国代表团的亚裔面孔人士,都将被带出旅馆大厅。”
尽管被逐出旅馆的人中有一些是法轮功学员,但安全官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计划威胁或与江正面冲突。抗议最终被允许,但只限于在江的视线范围之外。去年法轮功学员们把德国安全部门告上了法庭。诉讼成功了,德国安全部门最终向那些被驱逐的人士做了道歉。
发稿:2004年11月26日
更新:200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