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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地产商状告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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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9月10日讯】法轮功学员暨地产商乔•契普卡(Joel Chipkar)状告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并将于9月9日10:30AM在多伦多喜来登酒店就此事召开记者会。

事由

2003年4月25日,多伦多星报刊登了乔•契普卡(Joel Chipkar)的一篇读者投书,陈述了中国的统治政权隐瞒SARS、罔顾人命和传播谎言等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提及政府不应再以所谓的“内政问题”来回避这些事实。

此文招来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多伦多星报上撰文攻击,他在文中将契普卡的观点指为“煽动仇恨”,并指骂法轮功为邪教,指契普卡为邪教成员。

以下是乔•契普卡致媒体的公开信:

契普卡对媒体的公开信――中国使馆和领事馆煽动仇恨的事实

我的名字是乔•契普卡(Joel Chipkar),你也许认识我,在过去4年里,我是法轮功的一名联络人。

我已经向法院递交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多伦多副总领事的起诉讼状,因其在2003年5月1日多伦多星报上发表了一篇诽谤我的文章,他在文章中称我为一名邪教成员。

过去4年中,我们因为信仰“真善忍”遭到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领馆的恶毒攻击,他们不断在社区大范围煽动对我们的仇恨活动。他们通过种种手段操纵或影响媒体、企业和整个社区,使人们仇恨法轮功修炼者,促使人们相信法轮功是“邪教”。这种恶毒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歧视和仇恨,殃及了数以万计横跨加拿大的无辜家庭。

在我与加拿大犹太大会主席凯斯•蓝迪(Keith Landy)的会议中,他陈述说,“在德国,纳粹长期进行歪曲犹太人的宣传,为屠杀犹太人寻找借口。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多伦多副总领事所做的诽谤评论而言,如果你将这些字从‘法轮功’改变到‘犹太人’你会制造一场社区骚乱”。

在全加拿大和在其它国家,不断有相关的罪恶事件发生,威胁和暴力侵犯了众多法轮功学员及其支持者的安全、权利、和自由。

举例说,就在上个月,一些国会议员、省议员和市议员与我们联系,因为他们收到了一封从中国使馆和领事馆寄出的信,内含一本高质量杂志,里面充满了令人厌恶的图片,并辅以各种文字,来诬蔑、攻击法轮功,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在加拿大,类似的仇恨材料曾寄发到政府机关、媒体、学校、图书馆、商店、和社区。中国使馆和领事馆还陈列并且散发大量的反法轮功材料,不断主办法轮功批斗大会。他们在签证办公室公开展示令人厌恶的图片,用谎言煽动仇恨。

在加拿大,他们使馆网站的第一个链接就是煽动对法轮功仇恨的网站。这不有些奇怪吗?

加拿大官员、企业和社区中都有人因为这些压力,撤出了早先对法轮功的支持,甚至拒绝为法轮功修炼人或对法轮功善意支持的人服务。法轮功修炼者曾因公开修炼身份而被公司解雇、被驱逐出老年俱乐部、被驱逐出购物商场,并且有物产被恶意破坏及窃取。(可提供立案的人权委员会案例)

中国领事馆还以此为要挟,拒绝延长我的中国妻子的护照,使她遭遇到危险的境况。她曾在社区被辱骂,只因她为营救她的父母征集签命,她的父母因在中国修炼法轮功而被关押、被电击、被折磨致几近失明,失去了生活中的一切,现在他们正不得不流离失所在中国某处。我61岁的母亲因为穿了法轮功的T恤而在中国城被袭击。中国官员们并且在电话中威胁她。我本人曾被嘲弄、被歧视和失去生意,这些都是缘于这些中国官员们大量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并掩盖他们在中国的残暴。

在加拿大,煽动仇恨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罪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在加拿大存在。它不仅仅伤害了数以万计的家庭,更伤害了整个加拿大社会。它利用社会对某一群人缺乏了解而先入为主,用谎言操纵了社会对其的观念。

在加拿大,这些不断发生的仇恨事件,使我感到这是直接牵涉到个人安全,并需要全社会来关心的问题。

在美国,为了回应类似的仇恨事件,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4日全票通过了决议,谴责对法轮功的迫害,要求调查中国官员在美国国土的非法活动,并明确引用大赦国际的报告,凸显其使用“大规模的宣传运动”来攻击法轮功的行为性质。

在2001年3月的《现代杂志》,玛莉・克丽丝汀(Marie-Christine Lilkoff)在外交事务采访中引用外交部长约翰・曼利(John Manley)的话说,“一旦我们能确定中国外交人员在某些方面违反了他们合理的义务,我们将采取适当行动……”

3年后我问自己为什么仍然允许这样的事在此发生?

虽然这件事也牵涉到多伦多星报,许多律师也鼓励我起诉这个报纸,但我选择了不这么做。在过去4年中,媒体有可能不知道真正的法轮功是什么,但他们应该知道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及法轮功学员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来终止迫害的决心。法轮功学员的这些行为已经赢得了世界上许多政府和人权组织的尊敬。

我内心深知,多伦多星报意识到他们刊登的这篇诽谤文章伤害了我,并且助长了领事馆的仇恨传播。我虽然受到了伤害,但我不想这种仇恨事件波及到更多的人,对于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的控告,是我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采取的法律手段。

我别无选择,在加拿大,我不能坐视这种罪恶的继续,因此我选择站出来曝光它。我请求媒体帮助揭露这种罪恶,为了我的家庭安全,为了在我们的宪法尊严之下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为了保护加拿大的主权和价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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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普卡先生说,他聘请了Fasken Martineau DuMoulin律师行的比得•唐诺(Peter A. Downard)律师作为他的法律代表。

唐诺先生称,“在加拿大大范围的煽动仇恨确实已毒害到社区,造成了许多反对法轮功的行为。煽动仇恨是违反加拿大刑法的。如果这是润代(Ernst Zundel),他肯定早就被拘捕了。然而,法律却基本声明,到任的外交官员可杀人而不负刑责。”他说,“我们要挑战这种侵权行为依据。这种煽动仇恨确实助长了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致令更多的死亡、酷刑和诽谤。煽动仇恨不应是任何外交官员在加拿大的职权。我想人们很有兴趣看一看,加拿大宪法或外交豁免那一方有较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