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主要媒体重视江泽民在比利时被起诉(多图)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8月22日综合报道】8月20日,6名法轮功学员正式向比利时联邦检察官提交对江泽民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的刑事诉讼。世界各国媒体对此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并进行了及时的报导。除美国有线新闻网(CNN)、英国卫报、路透社、法新社、澳洲广播电台等媒体的报导之外,比利时当地的法语和荷兰语的主要媒体也到场进行了采访。
人权律师George-Henri Beauthier8月20日提交诉讼状后,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接受媒体采访
美国有线新闻网(CNN)的报导说,法轮功成员控告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违反人权。6名原告来自各个国家,包括比利时、美国和澳大利亚。报导说,中国监禁了成千上万的学员,数百人在关押期间被折磨致死。诉讼指控江计划消灭法轮功。
报导引述原告律师的话说,“之所以决定要提起诉讼并对那么多人的安全承担责任,是因为我的委托人以及我本人都认为此案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接受。”
英国卫报在8月21日的报导中说,6名法轮功学员昨天在布鲁赛尔对江XX提起了诉讼。原告之一的马赛厄斯-斯莱茨说,比利时、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都在起诉江犯下的酷刑、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报导说,波梯埃律师有信心检察官会接受此案。他说9月份就会有进一步的结果。
澳洲广播电台的报导说,六名法轮功的修炼者即将根据比利时的一项新法律以反人类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比利时议会刚刚通过的这项新的法律规定,可以对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规的行为起诉,只要这种行为与比利时有关系。
路透社的报导说,比利时的著名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将代理诉江案,向法庭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波梯埃律师说江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的镇压违反了比利时的人权法律。
报导说,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著名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曾在比利时最臭名昭著的马克-达特克斯案子中代表受害原告,马克因为绑架,强奸和谋杀而被审判。波梯埃律师也成功地打赢了有关人权法律的第一个案子,这件案子促使两个卢旺达的修女因为她们在1994年卢旺达的种族灭绝中的所为而分别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法新社的报导说,根据比利时的新法律,6名法轮功成员正式以反人类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在一项陈述中说,控方指控仍是中国军方首脑的江泽民犯有酷刑、反人类及群体灭绝罪。诉讼是根据比利时国会8月5日新通过的法律进行的。
报导引述波梯埃律师的话说,“江实施的群体灭绝罪的恐怖形式不仅摧毁生命,更摧毁了人的信仰。这种恐怖行为不应该存在于当今的现代社会。这种恐怖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报导说,新的法律覆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如果被起诉的犯罪和比利时有关联诉讼就可以成立。这件新诉讼案的起诉者之一,比利时电脑程序设计员马赛厄斯-斯莱茨周二说,诉讼案完全符合法律的各项要求。
BBC:法轮功在比利时控告江泽民
英国广播公司8月21日报导,六名法轮功成员在布鲁塞尔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提起诉讼。他们指控江泽民犯有大屠杀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澳大利亚公民戴志珍的丈夫在中国失踪[后死亡]
法轮功是由其创始人李洪志结合佛家和道家思想以及中国传统气功而创立的。1999年,中国政府取缔了法轮功,并将其称为"X教"。
这起诉讼的原告们说,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是由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计划并指挥的。
星期三(20日),代表原告方的律师乔治亨利博捷在提起诉讼之后表示,尽管比利时在本月早些时候对比利时的大屠杀法案做出了限制,但他有信心,公诉人不会拒绝审理这一案件。
博捷对路透社说:“之所以决定要提起诉讼并对那么多人的安全承担责任,是因为我的委托人以及我本人都认为此案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接受。”
修订之后的大屠杀法案对起诉设立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并规定需要遵从国际豁免权规则。另外,依据新的法律,只有比利时公民和长期居民才有权提起诉讼。
博捷说,起诉江泽民的原告当中有比利时公民和长期居民,他的案子因此而得以加强。
博捷预计,公诉人会在九月份宣布是否决定继续进行这一诉讼。根据修改后的法案,如果公诉人拒绝诉讼,原告将无法上诉。
第一个采用大屠杀法案的成功案例就是由博捷经手进行诉讼的。在那个案例中,两名卢旺达修女因为她们在1994年种族屠杀中的罪行而分别被判12和20年徒刑。
美国之音:江泽民被告违犯比利时人权法
美国之音8月20日报导,比利时律师星期二表示,六名法轮功成员将根据比利时的一项新法律,具状控告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违犯了比利时的人权法。
报道说,这六名法轮功成员当中的一名史拉茨星期二告诉路透社说,比利时、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一些法轮功成员已经具状控告江泽民犯了实施酷刑、侵犯人权和种族灭绝等罪行。史拉茨说:“我认为我们的案子非常有力,否则我们不会提出这个案子。”
报道说,这项诉讼的提出是根据比利时8月5号才通过的一项新法律。这项新法律取代原来引起争议的一项类似法律。按照那项旧法律,比利时法院接受有关违反人权的诉讼,而不管被告和原告的国籍,或者犯罪地点。因此这项旧法律给比利时带来巨大的外交压力。
报道说,不过,这项涵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新法律,只准许声称的犯罪和比利时之间具有关联,才可以向比利时法院提出诉讼。香港《南华早报》说,现年33岁的比利时电脑工程师史拉茨表示,他们提出的这项诉讼符合了新法律规定的标准。他说:“我是比利时人,而另外一名原告虽是中国人,但是在案发时是比利时居民。”
报道说,史拉茨表示,作为中国镇压法轮功的一部分,他于2002年2月在中国被捕并且被驱逐出境。在这项诉讼里的其他中国籍原告目前分别居住在美国、爱尔兰和澳大利亚。史拉茨说:“我们谈到酷刑问题。他们当中有些人失去了家人。有些人曾经被长期监禁。”
比利时电台RTBF: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起诉江泽民
比利时法语电台RTBF2003年8月20日报导,六名法轮功运动的信仰者在比利时起诉前中国国家元首、该政权独裁者江泽民。法轮功源于佛家法门,在中国被禁止。
原告运用法律程序控告江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以及酷刑罪。他们指控江在中国有计划地消灭法轮功修炼。在比利时提起诉讼是因为原告之一是比利时人。
自由亚洲电台: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起诉江泽民
自由亚洲电台8月20日布鲁塞尔消息:6名法轮功成员星期三向比利时检察官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现任军委主席江泽民,指控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成员,犯有“酷刑、反人类和群体灭绝罪”等罪行。大约30名法轮功成员同时在司法机构外静坐练功示威,他们举着要求审判江泽民的横幅。
该电台称据法新社报道,8月5号比利时国会刚刚通过新的法案。该法案授予比利时法庭权力,审判与比利时有关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律的犯罪行为,不论被告国籍和罪行发生地点。据报道,原告中有比利时法轮功成员,曾经被中国驱逐出境,其余原告分别来自美国、冰岛和澳大利亚。
发稿:2003年8月22日
更新:200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