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密西根州州长定每年5月13日为密西根州“法轮大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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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奖状由州长珍尼弗-格兰贺姆行政办公室颁发,州长珍尼弗-格兰贺姆在嘉奖状中感谢法轮功学员将法轮功这项珍贵的功法带给大湖州人民,并盛赞法轮功“使全世界60个国家超过一亿人身心受益,其对社会的贡献已经赢得了世界的广泛认可和褒奖”。
他说,法轮功“超越了种族与文化的界限,吸引了社会各个年龄段,各行各业,各种宗教信仰的人们”,“无数人通过炼习其和缓的功法和努力提高道德标准而感到振奋”。
州长并感于“法轮学员在最严酷的环境下仍坚持和平解决问题,他们鼓励世界人民享受健康、和谐、和平的处世方式”,“他们的努力已经感动了各地善良的人们”,他因此代表密西根州人民宣布2003年5月为“法轮功月”,自该日起,每年的5月13日为密西根州“法轮大法日”。在密西根州尊崇“真、善、忍”。
发稿: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