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时报》诽谤案专家证人、原告当庭揭露在中国遭受的迫害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1月15日讯】经过两年的多次听证和调查取证,蒙特利尔中文周报《华侨时报》被控诽谤与煽动仇恨案,11月10日至11月25日在蒙特利尔市魁省高等法院进行。在10日和11日的法庭审理中,魁省高等法院听取了双方律师的法庭陈述,听取了首位证人-专家证人的证词。历时两年的“《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案”,源于蒙特利尔中文周报《华侨时报》于2001年11月3日发表了诬蔑、谩骂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功修炼者的文章,并拒绝法轮功学员的接触,连续发表更多诋毁材料。在法庭于2001年12 月10日下达禁止令之后,《华侨时报》仍于2002年2月2日发行了12版全面诋毁法轮功的特刊(被控“藐视法庭罪”,另案处理)。
1.双方律师当庭陈述
原告方律师麦克尔· 伯格曼(Mickle Bergman)在法庭陈述中说:“这是一个重要案例,也是一个特别案例,因为它将检验我们能否在这个多元文化的国家里宽容和尊重自己的公民。”
伯格曼还陈述了本案牵涉的两大问题:在加拿大和魁北克社会如何确定对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界线问题,以及针对诽谤和制造仇恨立法的问题。
伯格曼(Mickle Bergman)说:“这些原告是煽动仇恨的受害人,他们被打上颠覆、邪恶的标签,成了一群被注明需要远离、不能做邻居的人群,以此引发社会对他们的恐惧。”
伯格曼(Mickle Bergman)还说:“站在您面前的这些原告,他们是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受害人,他们不仅仅被剥夺了精神信仰的权利,那些在中国勇敢坚持自己信仰的人现在正面临著肉体上被消灭的迫害。”
被告方律师格雷(Grey)在法庭陈述中,同意这个案件很重要;也同意在中国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不能接受的。但他强调需要决定他们是否有直接、生硬表达事物的权利,或者必须时时小心谨慎,以免被说成影响了世界。
法轮功方面将有15位到16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华侨时报》方面据称可能有3至5名证人。
2.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11月11日,蒙特利尔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教授、东亚研究所所长David Ownby教授,作为专家证人首先出庭作证,历时一整天尚未完成。他用自己23年东亚历史研究、尤其是亚洲精神信仰历史的研究经验,以及90年代以来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研究结果,回答了双方律师的众多问题。据信,这是全世界首次专家就法轮功问题出庭作证。
David Ownby教授的证词覆盖了中国的气功、修炼和精神信仰的历史和现状;讲到了佛教、道教、儒教在中国历史与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与影响;讲到了49年以来发生在中国的历次大规模政治运动等。David Ownby教授认为,纵观中国历史,近年来对法轮功的镇压是历史上历次镇压宗教信仰最严重的一次。
Ownby精通中文,阅读、研究过法轮功的中英文书籍,对北美的法轮功学员做过问卷、跟踪调查。他在法庭上出示、讲述了他的研究结论。
他说:“法轮功的老师教导修炼者,要过正常的社会生活,遵守法纪,在社会上做一个好人。我不记得要家庭破碎的任何说法。有些修炼者的家里是一个人修炼、另一个人不修炼,但是他们却相处得很好,家庭生活很和谐,送孩子上学,与基督教家庭和中国社会里的家庭一样。”
对于近年来北美法轮功学员四处奔走、集会呼吁等,Ownby 认为:“他们向议会呼吁、游行等,这对于他们来说都是非常困难的,有时候他们做这样的决定时我在场。这种做法不属于中国社会,也不是法轮功的教导。通过这些活动,我很有兴趣地观察到他们的理性。他们的目的不是推翻中国政府,而是对他们认为的错误的镇压运动做出反应。”
Ownby告诉法庭,他看过华侨时报2001年11月3日及后来的文章。他认为,11月10号以后发表的文章,90%以上的部分是重复了中国海外使馆网站上的内容,而中国海外使馆网站的内容是中国媒体攻击法轮功内容的重复。
他认为,11月3日文章通篇都是词汇的堆积,没有逻辑性;对法轮功的指责,如“人畜相交”、“吸血鬼”等,是他在法轮功问题研究中重来没有看到过的。
另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15日讯-11月14日华侨时报诽谤案终审进入第三天。原告方证人张昆仑教授出庭作证。他用约5个小时的时间当庭详述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的迫害,其中包括酷刑、洗脑、监视居住、非法监禁等。
原告律师柏格曼指出,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西方国家的法庭上揭露直接迫害者和间接迫害者,在全世界这是第一次。
在张教授开始讲诉自己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经历时,被告律师放弃了辩方以往否定迫害存在的说法,一再起身说:法轮功被迫害发生在中国,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确认的,但“与此案无关”。
针对被告律师的反对,原告律师柏格曼指出:华侨时报在文件中试图否认迫害的存在,而证人被迫害的经历和专业经历对法庭理解案件很重要,对理解和定位仇恨宣传很重要。对方律师将证人有意限制到15个人,但每个证人的亲身经历都可以帮助法庭理解这个案子的背景。
法官听取双方律师意见后同意原告证人讲述所遭受的迫害。
张教授说,在中国大陆第一次被绑架,是因为给大陆中央政府写信,陈述法轮功真相。被绑架后,当地派出所官员对他说,“江总书记讲话了怎么对付你们都不过分,只要是炼法轮功的打死了,拉出去就埋了,对外就说畏罪自杀。”
张教授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因抵制迫害,他还受到过电棍电击、毒打等酷刑折磨。
张教授说华侨时报对他造成了巨大伤害。蒙特利尔华侨时报在2002年2月2日的特刊中曾刊登何兵的诬蔑文章,并提到张昆仑的名字。张教授在14日的证词中说:“加拿大是以自由和尊重人权为原则,并著称于世的。但是,我万万没想到,江泽民把迫害延伸到海外,他利用散布谎言,挑动仇恨,置法轮功学员为被动。我在中国被迫害,留下严重的精神创伤。华侨时报的诬蔑文章使我感到世界上没有安全的地方。”
14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40分开始至下午4时40分结束。
附件:关于张昆仑教授的个人资料
张昆仑,曾于1980年至1989年任教于山东艺术学院教授雕塑。1989年在加拿大麦吉尔(McGill University)做访问学者,1996年4月回国。1996年至2001年1月,在山东艺术研究所任所长。在这期间,因修炼法轮功并向大陆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而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据明慧网的资料记载,张教授自2000年7月第三次被中国当局拘捕后,便被判三年劳教。2001年1月4日星岛日报的报导称,张教授的家人说该项判决从未经过任何正式的审讯程序。
由于加拿大政府、外交部、国会议员、国际人权组织和善良加拿大人民的密切关注与努力,被中国劳教所非法关押了约半年之久的张昆仑教授突然于2001年1月10日被提早释放,并于同月15日在国籍特赦组织和法轮功学员的欢迎中平安抵达加拿大渥太华机场。张昆仑教授是被加拿大成功营救的第一位法轮功学员。此事曾被加拿大媒体视为国际舆论压力的“一大成功”。
发稿:200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