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志:香港法治不容大陆政权侵犯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百志* 中国是礼义之邦
中国人受儒家的教化极深,自古以来讲究仁义、以礼治民、不好刑责律令。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使无讼乎!」意思是:与其弄个审判制度,不如从人心教化上,使人人相安无事,自然没有人会打官司。个人以为:这是比较根本的解决之道。
当然,人心若是无法达到那么好的地步,就会定出来一些刑律,目的还是压制不正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秩序。古人以刑律作为维护道德的最低标准,因此刑律治的是无德之人,而非好人。
既然有了刑律,就必须大家一起遵守,不能有所偏失。史记里记载,汉朝廷尉张释之对汉文帝说道:「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就点名了天子与百姓都必须守法的要点。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执法者其实是破坏法律的带头人,又怎能继续打著法律的招牌,治理人民呢?
张释之坚定了执法者依法审判,不受皇帝左右的尊严。后来文帝听了,便同意了张释之的处理,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 法律沦为政治工具
到了近代,中国法律已经成为了执政者的工具了。从国家体制的合法性、司法制度、乃至个人权利的保障,中国人既失去了礼义之邦的文化价值,也没有做好西方式的法治制度,法律丧失了维护正义公理的精神,完全是以统治者个人的意志为标准。
执政者制订法律,可是自己常常带头犯法;执政者执行法律,可是常常整肃异己、放过自己;执政者玩弄法律,而不是以身作则,落实整个法治精神。这样的法律,其实只是禁锢人民的思想的精神牢笼罢了。表面上是官冕堂皇的法律条文,骨子里却「治良民不治贪官」,这难道不是当今人民藐视法治精神的根本原因吗?
这样的法律,已无实质的内涵了!
* 法治文明不容腐烂
礼义之邦的时代去古已远,法治文明成为维系人类道德秩序的最后屏障。我们认为,法治维护的应该仍是道德的社会秩序,而非继续被金权与政治利用,成为统治者的附庸、伤天害理的统治工具。独裁者玩法弄权,欺压百姓的行为,应该被制止。
然而,中国的人权与法治不仅未改善,回归不久的香港,目前正在中共的压力下,面临著能否坚持法治精神的时刻。这不仅仅是香港一地的问题,还牵涉到人类的法治文明是否会被中共的政治魔掌所吞噬?这是人们应该关注与惊醒的时刻。
笔者认为,现代的法治制度是民主社会的产物。无民主而言法治,会有法西斯式的流弊,无法治而谈民主,国家的基石必不稳固。法治不仅是程式与条文的细节问题,更必须符合天理与人道的精神。
* 香港法治不容大陆政权侵犯
目前,香港正面临一个抉择的时刻,笔者呼吁香港政府能够以良知审理,摆脱任何政治压力,维护公理正义,不让法律成为恶人的工具,作为中国人的法治典范。否则,不仅是中国法治遥遥无期,连香港的法治基础,也将荡然无存。
在审理法轮功学员一案上,香港的司法,当能坚守正义,能做出最良善的抉择。如同汉代张释之的例子,香港司法人员不应受任何权力所左右。这是一个关键时刻,愿所有华人都能重视此事。
发稿:2002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