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炼文化世界回眸再现辉煌
道德升华缘归大法病祛身轻佛光普照今日神话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时空中外预言科学新见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恶扬善曝光邪恶慈悲为怀
人生百态 社会乱象红朝谎言华夏浩劫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怒人怨因缘启示
深思明鉴心明眼亮信仰漫谈杂谈随笔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启示诗文乐画
国际声援天地正气良知永存紧急救援
主页

路透社:颠覆法已使香港沦为“警察国家”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2月7日讯】路透社香港报导:约翰尼斯堡人权原则起草人之一法兰西斯.杜稍札(Frances D Souza)12月4日表示,香港的反颠覆法将使自由的香港逆转为警察国家。

法兰西斯.杜稍札说依据香港宪法第23条制定的法案,严重违反人权标准,毫无疑问是异常的开倒车,…如果我们容许通过这项法案,那么我们就是在容许重击民主。该条款“犹如将香港人民置于一个警察国家,”需要进行彻底修正。

杜氏定于周三与香港保安局局长会面,她将建议放弃颠覆罪行以及对诸如「国家安全」等狭义的定义名词。

倍受争议的香港第23条自9月发布咨询以来受到各方面的批评:

来自人权及法律团体对立法提案的批评:此项立法提案的提议是来自北京的命令,以防范颠覆中国或分裂中国的行为。

来自各方包括金融界的批评:担忧本项立法会被用来恣意打压任何人士。

美国已吁请针对本项法案进行「充分尽情的谘商」,而香港前殖民者英国则说,英国会密切关注本项立法之发展,同时监督其执行方式。

注1:根据英国与中国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管辖的协议内容,香港被获许在「一国两制」的模式下,拥有50年的高度自治权。

注2:约翰内斯堡原则是由三十多名国际法律学者、人权法专家、法官和律师在1995年确立。根据该原则的第六项原则,一个国家的政府只有在某些情况之下才能以威胁国家安全的理由对发表自由言论者施以刑罚。这些情况包括:该言论旨在煽动即时暴力行为,或是该项言论有可能煽动即时暴力行为,及发表的言论和可能导致的这种暴力行为之间有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