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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再谈主权与人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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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后浪

【新生11月19日讯】国家利益是否高于一切?国家利益又凭借什么高于一切?历来似乎都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换言之,国家利益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道义上神圣而崇高地占据着高于一切的位置。从孟子的"舍身取义",卫青、霍去病时代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一直到后来的马革裹尸、精忠报国等等,千百年来无数代志士仁人就这样前赴后继地献身与国家民族的大义,从而一直为后世的人们所敬仰。

一般来说,爱国主义的情怀人皆有之,任何一个思维正常心理健康的人怎么会不爱自己的国家呢?然而这同我们今天要言说的并不是一回事。换言之,爱国主义并不简单表现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两个并不相同的概念。如果说前者(爱国主义)是自发于人们内心的一种情感,那么后者则更多是外在于每个人自身的一种政权意志。统治者总是混淆政府同祖国、人民之间的概念,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来代表自己的政治利益,并把它强加到人民的头上来,从而成为人类精神的一种禁锢力量。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还有另一种同质同构的理论表述,那就是"主权高于人权"这一长期以来始终占据我们主流意识形态的官方话语,并且为不少人所认同接受。几千年来的专制文化所造成的思维定势早已使人们相信,皮之不存,则毛将焉附?因此认为主权高于人权的一个最现成也是最普遍而具有代表性的理由就是,主权是人权的基础,没有国家主权的独立完整,则人权必然就失去赖以存在的前提和保障。亡国奴又哪来什么人权?这些说法看起来似乎颇有道理,但实际上却完全是颠倒黑白,根本就经不起仔细推敲。这是因为:

首先,人权并不必然依赖于主权而存在。

众所周知,人权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权利是天然存在的。早在原始社会国家还没有产生之前,人类就早已世世代代地生生不息在这个世界上了。有人说原始时代由于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部落之间经常相互发生战争、杀戮,连生存都难有保障,又遑论人权?这种说法恐怕并不全面且符合史实。就中国上古时代而言,有关尧、舜、禹以及仰韶文化的传说在不少古籍中都有记载。因此那个时代在"禅让制"的基础上保持社会清明和平,人民安居乐业而享有相当程度的民主平等并非不可能。即使在当今国际社会,全世界仍有一百多个国家同不少无主权地区共存。在那些地区中生活的人民是不是就没有了人权?

而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国家作为一种"必要的罪恶"它同个人永远是对矛盾。一个权力越是有限的政府,其人民所享有的人权就越是充分,反之则所受的束缚就越大。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根本性标志之一就是国家的消亡,从而达到人性最终的全面复归和解放。因此到那个时候,人权非但不会随着国家主权的消亡而丧失,反而更加充分和发达。如果按照"没有主权又哪来人权"的逻辑来推论的话,那么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非但不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解放,反倒成了全面而深重的压迫,还不如在"史前"社会里人权反倒有保障了。由此可见,主权并不是人权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

其次,主权的对外独立完整并不必然就是人权的保障。

主权只是保障人权的手段,把作为手段的主权上升成为高于人权的目的,这首先在价值上就根本颠倒了本末的位置。同时主权对人权的保障也仅仅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具备历史与逻辑上的必然性。从国家的起源和演变过程来看,对内主权并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形成的,而仅仅是少数既得利益者进行极权统治的工具。即使在现代国际社会中,主权的对外独立完整也仅仅是国际法中的一项原则,它调整的只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并不等于对内就一定会带给人民充分的人权。比如当今的塔利班、萨达姆政权。人类社会自从产生了国家以后,人民的权利非但没有得到多少来自国家主权的保障,反而不断地使自己陷入深深的奴役之中。历史上无数专制残暴的统治给人民造成的巨大伤害已经举不胜举。整个"史前"的文明其实也正是这样一部人性的异化历史。因此,主权的存在并不是人权得以保障的充分条件,也就十分清楚了。

鉴于以上这两方面的理由,那么主权至上论的这种谎言也就不攻自破了。除非有人能够在理论和逻辑上再次证明,主权一定是人权得以实现的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也就是说,除了证明人权必须依赖国家主权而存在之外,同时还得证明,只要有了主权的完整独立,人民就自然会有充分的人权,比如中国的唐宋明清,那时候我们的祖先是如何在主权保障下享有人权的?

因此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前面一开头就提出的问题上来。根据以上理由,我们同样有必要请那些认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人来证明一下,国家利益一样是人民利益的充分并且必要条件。否则国家又为什么而存在?同时你还必须证明,既然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那么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它是人世间最高的价值,并且也是最为根本、最为合理和最为正义的价值,从而可以超越于其他任何利益之上,否则又因何而得以神圣?那么由此你就得论证,所有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欺骗百姓、剥夺人民自由的主权行为,它们的合理性和正义性究竟何在?你就得证明,一个对内实行残酷血腥的极权专制统治,对外实行野蛮的法西斯侵略屠杀,弄得国内民不聊生、饿孚遍野,国际上战乱四起的主权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这样的国家它的利益又到底凭借着什么而神圣地高于一切?比如希特勒德国挑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比如中国毛泽东发动的"文革",抄家、批斗、文字狱之类的红色恐怖?那个时候是不是都曾经一样高喊过,"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样神圣的口号?

还有,既然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那么商纣、赢政的暴虐无可非议?既然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那么嘉靖、慈禧的腐败无可辩驳?既然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所以李自成、洪秀全、孙中山等人的造反都必然不义?都是乱臣贼子,土匪流寇?既然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四。五"为非法,"六。四"乃暴乱?所以遇罗克是反革命?张志新是卖国贼?等等,等等。

所有这些问题,我想恐怕都不是单凭"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或者"主权高于人权"一句话就能够自圆其说得了的,也不是在真理和逻辑面前所能回避得了的。

《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