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劳动局副局长遭恶报被判三年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9月7日讯】 近日,因收受贿赂3万元而在“医改”投标中给行贿方打高分的重庆市万州区劳动局原副局长桂某,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1999年7月22日以来,重庆市万州区追随江泽民之流,不顾法轮大法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升华人的精神境界,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对法轮大法学员无端镇压,用抓人、打人、刑拘、强制办学习班,巨额罚款,监视居住、电话窃听以至劳教等手段,迫使学员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更为荒唐的是九池乡一位农民因在公开场合炼功被拘留后,因其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公安放其回家,由其妻顶替他坐牢15天。
时任万州区劳动局副局长、区医疗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的桂某,利用工作、就业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2000年3月有一杨姓女个体诊所医生,因去北京上访被治安拘留15天,并罚款4000元,9月被判劳教两年。
2000年11月24日下午,桂某在深圳某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一再要求下,与考察团另一成员考察了不属于此次考察范围的该公司。当晚,该公司业务员刘某送给桂某人民币3万元。返回万州区后,桂某将在该公司考察的情况向区农行负责“医改”业务的有关人员作了推荐。不久,他作为区“医保”软件项目7位评审小组成员之一,在对包括该公司在内参与投标的8家公司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时,因拿人钱财手短,昧心地给该公司打了高分。今年1月22日,他将受贿款3万元存入银行,案发后才退出。
发稿:200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