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长迫害法轮功学员 涉嫌受贿畏罪潜逃被抓获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9月7日讯】 王支农,男39岁,湖南邵阳人,现任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书记1998年春节前后至2001年1月期间,王支农任长沙县委副书记、长沙县长,指使公安局抄了学员的家,抄走的有书籍、衣裤、电器、家俱,柑桔等。一个时期里,个别乡政府干脆问我们一声“还炼不炼”,说“炼”的学员全部被送进了拘留所。沙县政保科科长曾正红把一个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接回,其中说花了一万多元的费用算在学员头上,并抄了上访学员的家;把只关押15天的学员关至30天,并无限期的延长。把在家学员骗到派出所,办学习班转化学员,人监视学员(跟踪学员的行动)。
王支农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50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1千元。王支农于2001年9月2日凌晨5点逃跑,9月3日被抓获。
长沙县政保科科长曾正红把一个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接回,其中说花了一万多元的费用算在学员头上,并抄了上访学员的家。2、把只关押15天的学员关至30天,并无限期的延长。把在家学员骗到派出所,办学习班转化学员。3、请人监视学员(跟踪学员的行动)。
善恶有报,王支农自知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又涉嫌受贿, 畏罪潜逃, 被抓获。
发稿:200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