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山县委书记刘秀田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8月7日讯】 刘秀田在任河北省平山县县委书记期间,紧跟江泽民诽谤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2000年9月,刘秀田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自江泽民1999年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以来,平山县对法轮功学员的合法上访,不但不予接待听取,还采取压制、恐吓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甚至把学员送拘留所。平山县的公安及各乡镇政府官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拘捕、抄家、拷打。
农历1999年12月30日晚,平山县下槐镇下柳村崔新会因在户外炼功被村支书崔吉吉举报,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20多天并被非法罚款1000元。因2000年12月进京上访,仍被县公安局拘留,并被抄家,抄走电视机一台、桌子两个、立柜一个。
2000年7月18日,为防止大法学员再度上访讲真相,大吾乡政府负责人侯通肖、卢素芳又率众闯入封许大齐村封新彦家,再度抢走拖拉机,闯入张艮同家抢走木工机械电刨子,闯入封四海家抢走手扶拖拉机,在尤家庄村米新芹家抢走了土车一部、电视机一台、轧面机一台,在李受娥家抢走了一辆自行车。所有财物现仍被扣在乡政府,至今未还。
刘秀田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礼金和非法占有国家财物价值人民币41·64万元,其中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受贿26. 43万元,涉及26人次。
发稿:200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