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重标准下的“言论自由”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王均生(佛瑞蒙)近日看到一篇报刊文章,内容是美国有个市长,觉得法轮功挺好,就给法轮功颁了个奖。结果中共外交官就找到这个市长,让人家把褒奖收回来。美国市长说:你干涉我内政。中国外交官说:我们在美国有言论自由。
中国老百姓有句俗话,叫「哪壶不开提哪壶」。“人权”呀、“言论自由”讶,向来是中共最怕的话题,中共外交官却偏偏要提。既然提起来了,我到想说上几句。
纵观中共建国五十年发展史,从来就是政府的舆论工具一手遮天,压倒一切。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国内老百姓永远只能听到一个声音,当权者从不承认自己有过错,因为共产党统制下的中国“权大于法”。可怜中国大陆的老百姓,有冤无处伸。每天看到的、听到的就是官方的老一套:对内是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对外是反复叫嚣、不断谩骂,对着所谓的国外反华势力。哪有民众说话的机会和空间?
江西省芳林村小学爆炸案,失去几十条可爱的小生命。政府为逃避罪责嫁祸于一个“疯子”。村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哭诉声,为什么不许报道?石家庄爆炸案,谁都知道如此专业性强的定向爆破大案远非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能力所为。五百名愤怒的石家庄市民联合上书总理朱熔基:“石家庄人民不要替罪羊”,要求政府彻查元凶,这样的呼声为什么不许报道?美中军机擦撞事件发生几天后,中方飞行员赵宇在电视上出面作证。当时美方二十四名机组人员还在中国,他们不也是很好的人证吗?为什么中国政府不敢让他们上电视也讲几句话呢?打压法轮功快两年了,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报导,辽宁省有个马三家劳教所,是个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红典型”,说他们对待学员就象医生对待病人一样等等。后来才知道原来马三家劳教所有着一段值得炫耀的“先进经验”:他们使用各种办法强迫学员转化,其中包括对于不肯放弃炼功的一些女学员,就把她们的衣服扒光,投进男监。靠这种办法,劳教所所长和劳教头立功领赏、加官进爵。原来中共是拿黑典型当作红典型来宣传,还向全国推广。这法轮功要是有地方能说理,还会去天安门吗?其实到了天安门无非就是喊一声“法轮大法好”,为什么就不敢让他们多喊几声呢?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门血案,坦克车开进北京城,枪声响了一夜。连清晨早起晨练的老人走在街头,都被杀人杀红了眼的军人开枪打死。人被打死了,还要说成是“暴徒”被镇压。天安门广场冤魂有多少,天知道。当晚中央电视台新闻报导:六四天安门广场没死一个人。全北京的老百姓亲眼所见的惨案,为什么不敢让他们说说呢?
以上实例说明,中共标榜的所谓“言论自由”有着双重标准:只有中共政府永远享有“言论自由”,而生活在一党专制下的中国民众,从来就没有过“言论自由”。其实不是它不让人民讲话,而是它不敢让人民讲话。人民一讲话,他们所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坏事就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了,这是他们最最害怕的。所以谁敢讲实话谁就是反党、反政府、反人民、反科学。这不,眼下又看张三是间谍,李四出卖国家机密,想抓谁就抓谁,由不得你开口分辨。所有不会抬轿子的统统斥之为勾结国际反华势力,反正只要老百姓不爱它就是反华。
你说人家是“间谍”,人家就是“间谍”了吗?你说人家是“暴徒”,人家就是“暴徒”了吗?你说人家是“邪教”,人家就是“邪教”了吗?还说什么六四“永远”不准翻案,管得着那么远吗?
中共一只手捂着国人的嘴,另一只手拿着麦克风在美国大声说:“中国外交官享有美国的言论自由”。简直就是一幅漫画。
奉劝中国外交官,中共自己做的丑事还是捂着点吧,就不要主动把话题递到人家嘴里了。也顺便给中共当权者捎个话,其实这是连小学生都懂得的最起码的道理:(一)让老百姓讲话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 (二)怕人揭露就趁早别干坏事。
发稿:200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