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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集团残害法轮功学员纪实(四十三):北京团河劳教所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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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县团河劳教所使用电棍来折磨、摧残、“改造”大法弟子已经广为人知,手段非常邪恶残忍。如学员胡长安,前些日子被干警用4根大电棍电击;学员胡前锋被中队长(姓姜)用两根大电棍直接电击头部。它们用筷子分别插入学员的2个鼻孔,然后,从后背突然猛推,使学员直接撞在墙上。学员殷沛辰本应10月26日解除劳教(到期),因没有"转化"思想而被以对抗欺骗政府为名,延长劳教半年。 管教干部放出话说:如果谁到期还不转化就可以再延期三到五个月,说这是专门为我们法轮功问题定的政策。

这些邪恶之徒又采用了更残忍的手段--禁止大法弟子睡觉。它们驱使犯人晚上看守大法弟子,每天只许睡一个小时的觉,最多不超过两小时。第二天还正常下地,干活慢了不让吃饭,连犯人都看不惯。晚上还经常分配活,有时没干完的活犯人就帮着干。 凡是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的学员就连续十多天不准睡觉。一般常人九天便是极限,以致“精神崩溃”。

团河劳教所秉承邪恶败类江泽民的旨意,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将大法弟子打伤、打残。邪恶的败类知道自己作恶多端,害怕以后遭到正义的清算,他们在折磨大法弟子时,都逼迫大法弟子低头,不允许看他们的脸,因为他们害怕曝光,因为他们自己都知道自己见不得人、邪恶已极。但弟子们都很坚定。劳教所领导阴险毒辣地对众管教指示说:“思想问题不一定要用思想方式来解决”。

如魏汝潭、刘学成等学员。多名警察把他们踩在地上,仰面朝天(呈大字型),然后用一尺多长的大电棍电击学员(两根以上的电棍),逼迫学员答应写出他们要的悔过书或揭批材料。其五中队负责人姜姓中队长直接参与了此事,还有邹姓队长等人。

邪恶的败类为了残害大法弟子,想出种种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方式折磨大法弟子,1万8千伏电棍还不足以发泄魔性,他们使用6万伏的电棍疯狂摧残大法弟子。 为了表现自己“转化”大法弟子的“功绩”以讨好上司,团河劳教所的警察、官兵不择手段从精神和肉体上折磨、残害大法弟子。

(1)坏人管好人

为了对付这群世界上最善良的好人,团河劳教所的警察和犯人站到了“同一战壕”,他们挑选犯人中一些较壮较恶的,称作“包家”,四个人“包”一个,昼夜轮番看管、折磨大法弟子,可以任意打骂、罚劳动、不让睡觉,叫“熬鹰”。还可以随自己高兴去警察面前告状,如“进出没喊报告等”,而警察就会言听计从动用电棍去教训大法学员。有一名大学刚毕业的二十几岁的大法弟子因不写悔过书,被有警察撑腰的“包家”百般折磨:强迫他完成超他能力几倍的劳动定额,整夜不让睡觉,白天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坐在小凳上时不许靠墙、床,有时夜里坐着睡着了,刚一合眼,就被吼醒。“包家”还逼他用手、用自己的洗衣粉一遍一遍地刷洗痰盂,已洗六、七遍,很乾净了,还说不乾净。有时会因一点小事被“包家”大打出手,别的大法弟子一阻拦,就会被告状受苦,没几天,这位学员被折磨的瘦弱不堪,眼睛大大的。这些犯人得意地说:“现在的政策就这样,让我们坏人管你们好人!”

(2)精神轰炸

最难过的难不是沉重劳役和“大夜熬鹰”,而是强行“转化”,警察不分白天和深夜,叫学员“谈话”;“转化”大会满堂灌的是攻击大法和师父的谎言,逼学员违心写“悔过”,写“揭批”,上台“宣讲”。一个警察骂骂咧咧的叫嚷:“知道你们这些悔过书没一个是真的,这形式也得给我走!”有一位大法学员因不忍听攻击大法的反面宣传,在“转化”大会上挺身而出站起来说:“不要这样说我们师父!”被警察窜上去抓走,电击了1个小时,并逼迫他到各班去“收回自己的话”。另一位大法学员当众高声叫道:“大法弟子***(自己姓名)要求绝食!不能这样对待我们学员!”被警察们把他双臂成“一”字捆住,拼命打、电、灌。有一位大法弟子宁死不“转化”,所受折磨更不必说,有时我们的学员竟被12根电棍同时电击,死去活来。

暴行录之一:孙绍美被迫害致死

山东招远玲珑镇沟上村供销社大法弟子孙绍美,女, 43岁。孙绍美一直走在护法正法的最前列,自7.20以来,招远第一批进京上访的就有她,她多次去北京上访,多次被打、被抓、被罚款。2000年2月14日被招远玲珑分局非法关押近8个月。出来后孙绍美又一次进京上访,2000年12月12日,村里接到北京团河劳教所孙绍美死亡的通知,据了解,2000年11月28日孙绍美被北京送往大兴县团河劳教,12月2日被送往团河农场医院救治,12月12日上午11点45分去世。其详细情况不详。玲珑镇路有6位大法弟子因孙绍美死因之事被非法关押在招远市拘留所中。

暴行录之二:王丽萱及幼儿孟昊被双双折磨致死

山东□霞寺口镇南沟村大法弟子王丽萱,女, 27岁,儿子孟昊,不满八个月。王丽萱自1999年7.20以来先后8次进京护法(其中3次怀着身孕,2次抱着儿子进京护法)。

2000年10月21日进京途中被抓,从拘留所跑出22日又进京证实大法。2000年11月7日王丽萱母子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双双折磨致死。其亲属接到通知到北京看到的是王丽萱母子冰冻的遗体,法医检查:王丽萱颈椎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针头。

孟昊脚脖有两道深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斑,鼻子有血,据分析:暴徒可能将手铐铐在孟昊的脚脖子上倒悬所致的痕迹,江泽民犯罪集团竟然连婴儿也不放过! 

暴行录之三:对谢宇峰的残酷迫害

谢宇峰,(大家熟知的“热爱大西北的北京人”),35岁,大学文化,1995年11月得法,原来在中国技术智力合作公司(简称中智公司)职员,被外派到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National Semiconductor)任中国北方区销售经理。去年7月以来因修炼法轮大法以及学法交流被抓被拘多次。仅被北京西城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就有5次。其中被行政拘留1次,刑事拘留4次。最后一次被劳教一年,罪名是“抗拒国家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

(1)在拘留所期间,为抗议不公正处理,谢宇峰绝食抗议,被灌食在强制过程中,警方使用手铐脚镣等械具,把手铐深深铐入谢宇峰的手腕及皮肉中,而后抓住手铐用力抖动,妄图用剧痛达到迫使谢宇峰就范的目的。之后,谢宇峰的手指无触觉达半年之久,口、咽喉、鼻子流血染红了病床。

(2)在劳教所期间,谢宇峰因为绝食抗议不公正处理、炼功以及在“揭批法轮功现身说法会”上发言维护大法,而被邪恶的败类用电棍疯狂电击。2000年6月22日,在“揭批法轮功现身说法会”上,戒备森严。谢宇峰挺身而出,直斥邪恶,堂堂正正维护大法、洪扬大法。邪恶的警察如临大敌,蜂拥而至,将谢宇峰拖出会场。

电棍使用条例规定:不得电击头部、胸部等敏感部位,每次电击不得超过三秒钟。但江泽民及其帮凶完全丧失人性,惨无人道地迫害善良的炼功人。它们将谢宇峰拖到楼外的草地上,铐上手铐电击。因胳膊被电肿,腕部被铐破了,后来,败类们用床单撕成布条捆住四肢,四周的恶警拉紧布条。

数个警察持电棍一起电击谢宇峰的脚、腿、腰、脖子、头部,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用大皮鞋踩住谢宇峰的胸肋,踩住他的头电击。谢宇峰的胸肋被严重踩伤,造成呼吸困难,躺下后自己不能起身、行走困难。头部被皮鞋踩进泥地中,脸部、鼻子、头顶、耳朵被严重电伤,耳朵被完全烧焦、踩破、戳破。上午电了3个小时后,下午又继续电击,强迫他承认错误。但他说:我坚持洪扬大法、维护大法、同化大法决对没有错。谢宇峰至今身上伤痕累累,铐子印、伤疤触目惊人。

(3)2000年5月19日,在谢宇峰已绝食三天的情况下,劳教所的邪恶警察将谢宇峰捆在一个理发椅上,用绳子紧紧捆住。而后用电棍电击谢宇峰的脚背、脚心、腿、腰、胸、腹、手心、手背、胳膊、脖子、后脑、头顶、脸部等等。在疯狂施暴的过程中,电棍的电极戳破了谢宇峰的脸,血流不止,鲜血染红了白背心。为了掩盖罪证,刚刚电完,警察就叫人脱下谢宇峰的背心,把血迹洗了。后来脸部留下疤痕。这次电击时间持续一个下午,至少使用了11根电棍。电击造成谢宇峰大便失禁,胳膊青肿不能弯曲,化脓。全身肿胀、起泡、皮肤烧焦,但即便如此,谢宇峰仍然坚贞不屈,坚定地维护大法。

(4)在劳教所中,为了达到强制转化大法弟子的目的。劳教所的邪恶警察采用熬夜不让睡觉的方法,白天安排繁重的劳动,晚上通宵不让睡觉。有一周,谢宇峰仅仅睡了10个小时。三天中仅睡了3个小时。他们还用歪曲事实、逼供信等等邪恶的洗脑手段以期达到目的,并且不让谢宇峰给身居加拿大的太太写信,不让给家人打电话,惧怕外界知道事实真象。

(5)2000年10月19日,谢宇峰因坚持不认同江泽民一伙对大法弟子不公正的劳教,而被关进劳教所中的“集训队”,那是专门关押违犯劳教规定的劳教人员的地方,至今仍有一名叫王艳平的弟子因坚持炼功而遭到惨无人道的毒打和迫害。

暴行录之四:对胡长安的残酷迫害

(1)大法弟子胡长安,2000年5月被非法抓进团河劳教所后,公安人员就开始用惨无人道的暴力逼迫他写认错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材料。因为“高层”对劳教所下了死命令,限期全部转化。没有转化的,就要株连警察的奖金,升职,严重的可能降级。所以,管教队长就不择手段地用各种极其恶劣的违法手段、甚至是惨无人道的方法对待法轮功学员们。有的分别被电棍长时间的电击达一天的时间,第二天接着电。有的被用鞋底把脸都打肿了、打变了形,有的学员被打的不能正常走路等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

(2)胡长安第一次被电击是在一次他们强行安排的揭批会时,他要举手说出对揭批会有不同意见时,都没容他说出口,他和另一位要说真话的弟子(“热爱大西北的人”谢宇峰)就被带上手铐拉了出去,踢倒在地,用多根电棍一通乱电、头部、全身都被电得伤痕累累。第二次是因为他不愿意参加他们组织的揭批会,用头撞墙表示抗议,他们不顾他撞破的伤口,反而把他倒背铐上手铐,拉出去用了十多根电棍电了一个多小时。整个脸都被电的变了形,肿得不像样子,直流黄水,现在他的脸上还留下黑黑的疤痕。

(3)除了被电,还被熬夜,不让睡觉。有一个星期才让睡了几个小时。他们每天被熬到4点多才让睡一会儿。6点又让起床,但不起作用,就整天不让睡觉,一闭眼就拳打脚踢,白天还让干活剥筷子。打骂之外还被罚蹲,一蹲就是一天,几天下来腿脚都肿了。

(4)指使同室的劳教人员把胡长安捆绑在床上一动不能动,不转化就不松开。不让上厕所,就在床上拉尿来折磨他。他被捆在床上达十七天之久。他们让被劳教人员来折磨大法弟子,他们(警察管教队长)就想可以不负责任。胡长安的双手臂被绳捆住勒进肉中,几次好了伤又被勒破了,手指长时间麻木没有感觉,现在留下了被勒的痕迹。

(5)他们看到还没有达到让胡长安屈服的目的,就用恶毒的手法极其残忍地折磨他。用五、六个人轮换上阵用床单睹上他的脸和嘴,用拳头、骨尖和肘尖一边一个人猛力擦两边的肋骨,一个人累了再换一个。据说国民党渣滓洞都没有这样的刑法。两边的肋骨的肉都被擦的成了紫黑色,痛得一个月不能翻身,头部五官都分别受了伤,耳朵打的半个月嗡嗡直响,听不出声音;眼睛被打肿了,嘴和鼻子都出血;下半身、两腿内侧被用脚跟猛力碾;脚被用烟头烫。用刷子刷脚心;腰下被垫上板凳,上面坐上人狠压。第二天,尿中发红,他才明白被硌的肾部出血,近一个月才能正常行走,疼痛难忍。

团河劳教所对大法学员胡长安的野蛮手段,用惨无人道、灭绝人性、丧尽天良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暴行录之五:对爱尔兰留学生赵明的残酷迫害

大法学员赵明,30岁,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爱尔兰留学生,回国证实大法被抓。于2000年7月7日被送到团河劳教所,分在原一大队一中队。当时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要求限期转化,否则,责任队长将被罚款。队长多次找到赵明谈话,被赵明拒绝转化之后(其中一次郭姓中队长一边跟赵明谈话,一边手拿两根电棍电赵明身体的各处),发生了两次劳教人员对赵明的殴打。其中第二次是在队长找赵明谈话谈了一夜之后,清晨让赵明回到住室后。此前,队长威胁赵明说:“你不写也得写,你要是不转化我可保证不了你的安全。我在这儿没人打你,可我不在,那就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事”。赵明回去后,同室的劳教人员开始强迫赵明“军蹲”(一种体罚方式)。赵明因在海淀分局绝食,身体虚弱。他一动,他们就开始打他的耳朵,用木棍敲他的脚踝、膝关节。他们给他穿长衣服、裤子(夏天天气热),强迫他坐在盆里,头弯向脚,塞进床下。床板被身体顶了起来。他们就坐在床上压。20多分钟后把他拉出来,开始十几个人一起殴打他,用膝撞他的身体。整个过程有两个多小时。他的大腿四周都是黑的。膝关节红肿,五天不能蹲大便,两周内不能正常行走。打他的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理,反而不久都受到不同的奖励。如:加分、减刑等。

暴行录之六:和机关勾结迫害法轮功学员

北京法轮功学员中国科学技术部直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资源建设事业部的工作人员苏武华于3月8日从单位被强行带走送往北京郊县的大兴进行强制转化,现下落不明,他年幼的女儿才1周岁。

据了解,这种转化班由团河劳教所和单位勾结进行,单位直接强迫往里送法轮功学员,它们怕法轮功学员躲避,都不事先通知学员,象苏武华便是在单位突然被领导强迫送走的。转化班一期15天,一期如不转化,就强迫再参加一期,再不转化就直接劳教。转化在团河劳教所内进行,方式极其残忍,如让所谓的被转化人员围着轰炸,不肯就范就以不让睡觉进行精神上的折磨等等。要求第一天达到“放弃,不炼”,第二天开始“揭批”,而后迫使你顺着它们的要求越陷越深。总之你不转化就不罢休!

目前他们这种转化班迫害的对象主要是中央各部委直属机关单位的法轮功学员,一些中直机关单位领导直接充当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