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了望》特区内耗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刘云龙●中央驻港官员和北京喉舌对法轮功逼得越来越紧,每天都有人发炮,现在等着揭盅的,是特区政府会如何对付法轮功。
对于特区政府何去何从,坊间流传四种说法:
第一种,是港府会对中央阳奉阴违,由保安局长叶刘淑仪领衔扮演丑人,高调批评法轮功活动,以「口水」来应付一下北京,但实际上不采取任何具体行动。
第二种,是警方以法轮功有不良纪录为由,不批准他们在公众场合集会游行,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亦以同样理由不再向法轮功借出场地,令他们没有空间可搞活动。
第三种,是以香港法轮功学员从事「政治活动」为名目,指他们与原来注册的社团性质不符,取消其团体资格,令他们成为「非法」组织。此举虽然能达到「解散」香港法轮功的目的,但对方可能会提出司法覆核,闹上法庭,诉讼过程难免惹来更多争议和引起国际关注。
第四种,是就「基本法」第廿三条进行立法,禁止颠覆、叛乱等行为,再以该等法例打压法轮功在港活动。这方法虽较为「彻底」,但立法需时,难济特区政府「燃眉之急」,同时立法过程中,必定引发立法会内外广泛争议,亦会损及特区政府的国际形象。
无论采取以上何种方式,特区政府都必定「顺得哥情失嫂意」,没有一个妥善方法可以同时满足北京和港人,问题只在于董建华当局想满足北京多一点,还是要满足港人多一点。
这两年来,不少自称「爱国爱港」的人士批评民主派逢董必反,造成香港严重「内耗」。
「内耗」的确存在,但并非存在于民主派与董建华之间,而是存在于特区政府、北京,与香港市民的三角关系中,特区当局经常为解决这三角难题而陷入困境,造成严重「内耗」。
原本木讷的董建华现在更加木讷,不愿就法轮功问题表态,因为他知道,无论怎么发言都会得咎,不是中央不满就是民间不满。只要北京强权常在,「爱国」主义长存,所谓「一国两制」,恐怕永远只能是一个「内耗」机制,直至将香港阴乾为止。
发稿:200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