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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保留地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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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2月28日讯】据BBC报导,中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三(2月28日)批准通过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是中国朝着正式承认普遍人权迈出的重要一步。

中国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批准通过这个公约时,对其中的自由结社权力条款给予保留,不允许公民自行结社或成立工会组织。

通过议案费时近三年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一项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就业等基本人权内容。该文件于1966年12月16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

中国政府于1997年签署了这个人权公约,经过长时间的审议后,终于在星期三批准正式加入这项公约。

这意味着中国政府正式接纳了一些基本的国际人权标准,如公约中规定的尊重公民具有自由选择政治信仰的权利,尊重公民的结社自由权。

保留部分条款

一项通过官方新华社发表的声明说,中国对公约中的一些基本条款进行保留,因为这些条款与中国的现行宪法相左。这些条款的内容包括成立自由工会、加入国际工会组织以及游行罢工的权利。中国在1982年从宪法中取消了罢工自由的权利。

刚刚结束访华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在访问曾试图说服中国领导人,接受国际人权标准。

有观察家分析说,中国领导人惧怕一旦恢复罢工自由和允许独立工会的条款,会导致政局动乱。过去几年来,由于数以百万计的国营企业职工被迫下岗和遭到解雇,引发的各种动荡局面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