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志坚:酷刑加身,难撼我心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我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才从内心深处真正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她教人要以“真善忍”为准则,能给真正的修炼者带来身心的健康,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
7.22以后,我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向人们讲清法轮功真象,并于2000年10月去了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警察强迫叫我骂大法,由于我坚决不说,被他们强行抓入警车,送入某地,后又被转入第二看守所。由于我自始至终坚决不写“保证书、悔过书”等对大法不利的半个字,而被非法刑拘了近十个月,最后恶人们勒索了家人一笔巨款,并抄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放我出了这阴森的高墙。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为了抗议迫害,先后绝食绝水四次,并被二看所恶警崔某命令强行残酷地从鼻腔插管灌食。因为坚持炼功,我被崔某把手脚紧紧铐在一起,长达5天,还被恶警拉出去用电棍强行电过三次,其中两次是脱了衣服电,电的部位包括:大脑中枢神经部位、脸、嘴、脖子、前胸、两臂内侧、胳肢窝、大腿、背。一次在用电棍电时,他说:“你说不炼了,或不在这儿炼,我们就不电了。也不给你带镣子。”由于我坚持不说,他电累了,又给我带上了连杀人犯都没有用过的二看守所最大的脚镣(大约25斤重)。还有一次崔某开会说:“不许在号里讲任何与法轮功有关的话。”但是我坚持在写思想汇报和开号会时说那句世界上亿万大法弟子与善良人们的心声“要求无罪释放全国的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又一次被崔某迫害,他用电棍电我的脸、嘴后,以手脚连在一起(弓腰90度不能挺直)的方式戴刑具10多天。
后来市公安局的局长亲自来二看守所逼迫我放弃“真善忍”信仰。他说:“你写一个‘不炼了’,我马上就放你出去。”我只说了一句:“法轮大法我要修到底!”他气得暴跳如雷,站起来拍着桌子说:“你不写就死在里边!可以给你下逮捕判刑。”恶警又把我关进小屋。找两个刑事犯监视我,试图逼迫我放弃修炼(这两个人现在对大法都有了正面的了解),关了近三个月禁闭后,他们看实在没有丝毫效果,才把我放回大号。
被抓前,我在学校一向是同学们都知道的“不计名利,乐于助人”的学生,“真善忍”就在我心中,就是我做人的准则。可我被抓后,学校因怕受到江泽民恐怖政府“株连制”的牵连,非法开除了我的学籍。现在我虽然被放出来,仍没人身自由,一直有人监视监听,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也被迫害得支离破碎。
十六岁的我只是坚持真理、坚持正信,不说违心话,何罪之有?当权者凭什么就剥夺了我的一切人身自由,把我关进大牢,使我有家不能回,有学不能上?凭什么又用各种酷刑残酷折磨我,企图逼迫我这个时刻按“真善忍”要求的修炼人背叛信仰?我真不知他们要把时刻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的人变成什么人。
我作为一名正法修炼的人,心中就只有 “真善忍”,没有敌人,没有怨恨。我愿为唤醒被铺天盖地的造谣舆论蒙蔽的世人对大法的正念而献出自己的一切。人都是珍惜生命的,但呵护生命的最好办法就是明辨真相,靠近“真善忍”。
发稿:200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