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护人类还是破坏人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1月1日讯】现代的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法,直至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但是现代的法律已经失去了做为惩恶扬善的存在目地。法律在打击邪恶的同时也打击了善良。‘法律是无情的’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但人间又无处不充满情。人们在见义勇为之前也许要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哪一条法律,是否会被告上法庭。正义是从人的情中迸发出的善良的火花,而面对法律的无情审判,人们已经渐渐不知道什么是正义。法律面前恶人搅尽脑汁寻找法律依据,把自己划为善良的人;真正善良的人则从条文中证明自己的无辜以避免惩罚。在法律无情的约束中,各行各业的人们符合着各种各样的规矩,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做人的情份,失去了辨别‘善与恶’--人情的两个极端表现的能力。缺少了做人的情份的人类,同兽类的区别是否还那麽明显。如果古代的王法是做人的标准,那麽今天的法律绝对不是做人的标准。人们熟知法律的目地,不再是发自内心地遵守它、维护它;而是钻法律的空隙,避免遭到它的惩罚。道德,千百年来人类一直用它来维护做人的标准,但是在法律繁琐的今天,当道德同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退让的一定是道德。而在法律的掩盖下却又发生着一桩桩非道德的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张网不仅网住了坏人,也网住了好人,网住了所有的人。网中生命的思想行为,皆由法律控制。在这张无情的网中,正义之情,道德之举越来越鲜见,取而代之的则是符合法律条文的种种借口。在这张网中,人渐渐失去了应有的情份,失去了辨别善与恶的能力,失去了做人的标准。
发稿:200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