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四川】叶顺英,法轮功学员,45岁,原四川省简阳市防疫站职工。去年因进京上访被拘留7天,罚款4000元,开除公职。今年5月20日陪同在成都的父(72岁)母(67岁)到成都南郊公园过周末,三人一同被公安送进戒毒所。在戒毒所因坚持炼功被公安殴打半个多小时,遍体鳞伤,血流一身。而且公安还指使吸毒犯对学员进行折磨。同时被关进戒毒所的其他功友看到这一事实便开始绝食,要求公安停止暴行。后来公安用手铐把她铐在门上,让她站也站不直,蹲也蹲不下。第二天下午简阳市公安局来人接她,走的时候她平静的对父母说:爸妈,我走了,你们放心。叶顺英此后下落不明,家属四处寻找仍无结果。
中国是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禁止使用酷刑。而身为执法人员的公安却知法犯法,对以“真善忍”为根本、和平向善的放轮功学员施以暴刑,国家的信誉丧失殆尽。中国的法律也明文规定,对公民实施拘留的必须在规定内通知家属,否则家属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法律不断健全的今天,中国的法律没有尊严,无辜的中国公民没有基本生存和信仰权利。我们呼吁有识之士关注这一事实。
发稿:200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