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可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潇浏一个走南闯北的人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说他在路上的见闻。他比较感兴趣的是在各地看到的一些标语,他说在南方,在一家仓库的大门上他看到了这样的一行字:“黄、毒、赌,造福全社会”,当时,他感到十分奇怪,心里想“难道连黄、毒、赌都成了公开提倡的东西了么?”后来,他再一次经过的时候,看到的仓库是整个大门都关上以后的状态,噢,原来,在另一扇门上还写着另两个字,“打击”,他这才放了心。原来,这条标语完整的内容是“打击黄、毒、赌,造福全社会”。在北方,他说他在河北京郊的铁路沿线上曾看到另一条标语,叫做“上访可耻,劳动致富光荣”,他在帖子里问,“谁能告诉我,上访为什么可耻?”
是呀,上访,怎么会成了可耻的呢?看过那个帖子,我也觉得很不解。不知道是什么人、什么部门指示把这样的一条标语写在铁路沿线上的;也不知道写这样的一条标语,是作为一种宣传,还是作为一种提醒呢?如果说这是出于宣传的需要,那么,其宣传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让那些上访者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如果是作为一种提醒的话,那么,提醒者又是要向那些上访者提醒一些什么呢?提醒他们,不要光想着上访了,还要记住只有劳动才能致富?既然我们的政府设立了“信访办”这样的一个部门,就表明,上访,是一种被政府允许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的行为,所以,从这样的一个角度来看,上访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让我们再从上访者的角度来思考,我们就会理解,如果不是有了什么冤屈,如果不是有了什么在本村、本县、本单位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谁会吃饱了撑着似地没事找事去上访?
不过,“上访可耻”这样的思想,看样子还是有那么一点“群众基础”的,让我们回想一下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一些镜头——在告过几次仍然没有什么结果的情况下,秋菊的丈夫说,“这一次不管怎么样就算了,要是还去告,人家会说我们不好处人了”;另一镜头是,秋菊把村长送给她的二百五十元钱又送回去,这时候,村长冲着秋菊的背影说,“什么东西咬住人就不松口呢,王八,乌龟,鳖。”——中国人的理念就是如此怪,有理的人因为要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最后竟然会变得没理,被不懂法的老百姓嘲笑,被执法却不大愿意按法律办事的人说成是无理取闹。
说“上访可耻”这样的话的人,或者是他不懂得法律,或者是他觉得如果人人因为“一点事情”就上访的话纯属无理取闹。除却这两种人,那第三种人,就是出了上访者的地方、单位的领导。因为,从一些领导者的角度来看,上访者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一些不服管教、不安心工作、好管闲事的刺头!还有一些人,干脆用了一个十分难听的词来称谓这些想对某事讨个说法的人为——“刁民”。
让我们看看,在一些领导眼里的“刁民”到底做了些什么——抓住领导同志的经济问题,不停地向上反映问题、一级一级地写匿名信;在上级领导来视察,当地领导正兴致勃勃地汇报成绩的时候,突然冲破层层官员跪在领导面前喊冤(或拦路喊冤);对领导的海外存款、隐形收入、住宅套数、子女去向、“小密”随从、吃吃喝喝说长道短;经常向媒体写文章揭露、议论农民负担、教师工资、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问题;总是为了自己的那点“小事”,一次次到信访部门告状、不达目的不罢休……
上访者既然被归类到“刁民”的行列,那么,上访者的行为在一些人的眼里怎么看都不顺眼,那可不就成了“可耻”的?
据说(因为我不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所以,只能用据说这样的字眼),现在对干部的提拔,要考虑的因素里就有一条,就是,在其管辖的范围内,上访者的数量不能超过多少多少,如果超标了,就会影响其形象、政绩和前程。也许,这就是一些人视上访为可耻的一个理由?当然,也有人对群众的上访、告状不当回事,因为,他们最得意的事情就是在群众大会上做这样的事情:拿出本单位人写的匿名信,一边抖落着一边高声咆哮着,“看看,你们写的告状信就在我的手上,怎么样啊,你写吧,去告吧,写多少也是白写,告多少次也是白告,你能把我怎么样?!”可是,在我看来,既然我们自称我们的社会已经是个法治的社会了,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应该给予我们的公民更多的公民意识而不是压制这样的意识,公民有权上访,这,应该是我们的社会管理者不断提醒公民的东西而不是反过来告诉他们上访是什么可耻!如果一些人不为了达到让自己的一些丑行不暴露的目的而压制上访者的话,那么,可耻就不再是那些上访的人了。所以,在一个法治的国家出现这样的标语,真令人在感到震惊的同时又感觉到一些羞愧,这,分明是对上访者的侮辱,而且,在侮辱上访者的同时也侮辱了我们的法律,法律允许上访者的存在,可这标语却说“上访可耻”!
真正可耻者已经不把自己的可耻行径当作可耻了,于是,他们就把“可耻”这顶帽子戴在本来并不可耻人的头上——指鹿为马,是贪官污吏的惯常做法,这样想的话,我们也不必感到意外了。但是,作为这个社会里的一个公民,我还是要问一问:谁,谁有权把“上访可耻”这样的话当作标语涂在铁路沿线上?
或许,这条标语也像前一条标语那样,是缺了什么字的?我记得有一个跟帖的人回复那个发帖子的人说,“你可能又没有把这条标语看完整,根据我的经验,这标语应该是‘越级上访可耻,劳动致富光荣’,这样也对仗工整。”我虽然从来没有上访过,但据我所知,“越级”上访好像也没有什么触犯法律的地方,所以,无论是怎么样的上访,都不该被指称为“可耻”。如此看来,流行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一些标语,还是值得我们仔细斟酌一番的,不是什么样的标语都可以随随便便地刷在公共场合的。
文章来源:网易报道
发稿:200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