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6月6日)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 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蓮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被舒蘭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僅不到三個月即被迫害致死,終年67歲。據悉,監獄曾向其女兒播放所謂“在醫院搶救”的錄像。然而在四月探視時,王秀蓮的身體狀況仍然良好,精神清醒,與死亡前的“病危”狀態完全不符。王秀蓮,一九五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出生,家住蛟河市新區B區。修煉法輪大法後,她依照“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曾於二零一二年被秘密判刑三年半,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蛟河市河北街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晚九點,因體檢不合格,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左右,流離失所半年多的王秀蓮在廣西被當地警察綁架,隨後被蛟河市警察劫回,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再次被枉判。
* 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法輪功女學員王興惠、趙祝慶於二零二四年三月被當地警察綁架,後來她們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初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下午,白銀市平川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幾個警察闖入趙祝慶的家中非法抄家,警將她關押到看守所。緊接著,警察通過監控頭,發現趙祝慶去過王興惠(63 歲,獨居)的家。當晚半夜,平川區國保大隊警察翻墻闖入王興惠的家,把她家翻了個底朝天,將王興惠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一年多後,平川公安分局與檢察院、法院合謀,對王興惠、趙祝慶各非法判刑五年。
*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高行超,男,40多歲,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在傳遞真相時,被監控,被市北區湖島派出所綁架。後劉衛華(男,60多歲)也被綁架。劉衛華和高行超都被送往市北區普東看守所。現已證實,高行超被枉判一年六個月,劉衛華被枉判四年。
* 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61歲的法輪功學員金翠香女士,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因告訴民眾法輪大法真相,被營口警察綁架。近日獲悉,金翠香被營口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於二零二六年三月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第十二監區迫害。這是金翠香第三次被中共非法判刑。
金翠香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有多種疾病,腰疼、怕冷、腳氣、紫外線過敏,陽光一曬皮膚,就癢得不行;還有腋臭,夏天自己都聞不了腋下發出的味,常年醫治也是治表面,心裏很痛苦。她為治怕冷的毛病,練過好幾種亂七八糟的氣功,病沒治好,招來附體自己也不知道。她說:“修煉以後所有病都不治而愈;偉大的師父給我清理了附體,內心感恩師父的無量慈悲,從此走上返本歸真的通天大道。”金翠香因堅信真、善、忍信仰,先後於二零零二年、二零一八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四年,受盡酷刑折磨。二零二二年,金翠香才結束冤獄,如今又被誣判入獄。
* 四川省內江市法輪功學員王良生、賴宗萍、李秀華、陳火明、卓小瓊五人,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被綁架、關押構陷,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被內江市市中區法院濫用“刑法三百條”非法判刑,並被勒索罰金共計一萬九千元。其中:王良生被非法判處兩年徒刑,勒索罰款五千元,已被劫持到四川樂山嘉州監獄;賴宗萍被枉判兩年、緩四年,勒索罰款四千元;李秀華被枉判兩年、緩三年,勒索罰款四千元;陳火明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卓小瓊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
* 山東省萊州市七旬法輪功學員王平女士,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在萊州市城區街頭講真相時,被受謊言誤導的人舉報並拽住胳膊,當場遭綁架,隨後被國保警察非法抄家,被關押在煙臺看守所。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萊州市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三年半。
王平(七十歲)是萊州市新華書店退休職工,曾長期體弱多病:淺表性胃炎、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膽囊炎、頑固性神經衰弱,一九九四年又患上強直性脊柱炎(國際醫學公認五大頑癥之一,被稱為“不死的癌癥”)。病痛與家庭危機使她身心陷入絕望。一九九六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人,思想境界提升,身體出現奇跡般改善,數月內多年頑疾全部消失,家庭也重新和睦。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以來,王平因堅持信仰,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並在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
* 河南潢川縣56歲法輪功學員丁澤榮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被潢川縣法院警察綁架,因為她在五年前被非法判刑兩年並監外執行。二零二六年四月,丁澤榮被關入新鄉女子監獄。僅僅一個多月後,監獄告知家屬她的身體出現異常(病癥),只有家屬出醫藥費,監獄才將她送醫檢查和醫治。
丁澤榮,一九七零年出生,家住潢川縣江集鄉杜普店村。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她二十七歲之時,她的丈夫患重病,撇下她和年幼的孩子撒手人寰。家裏頂梁柱沒了,她悲痛欲絕,再加上操勞過度,身體垮了,每天晚上都要吃藥才能睡著覺。一九九八年春天,學法輪功後,她所有的病不翼而飛了。二零二一年六月五日,丁澤榮被綁架,並被枉判兩年,因她幾次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因此監外執行。
* 寧夏銀川市大新鎮上前城村法輪功學員劉燕女士,二零零五年為證實大法暴露自己修煉法輪功後屢遭騷擾、抄家、綁架、非法關押、拘留等迫害;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早晨被國保大隊人員夥同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搶劫、綁架、非法拘留十四天,二零二二年出現小腹疼痛、下身流血等病癥,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含冤離世,終年五十歲。
劉燕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短時間內各種病都好了,嚴重車禍的後遺癥(大腦經常昏昏沈沈,說話稀裏糊塗、嚴重的偏頭疼)也好了,而且變得善良開朗。二零零五年因村子困難戶補助的事情,劉燕被所謂的紀檢委的人誣告。此後,大興鎮派出所、上前城村的村幹部、居委會、上前城物業公司等部門人員開始頻繁的騷擾、監視她;二零零八年六月,她曾被綁架抄家、關押到看守所二十四天,因幹重體力奴工、洗冷水澡等等迫害,第三天就開始便血、滿手蛻皮流血;二零一七年七月曾被非法抄家、拘留十天。二零二零年,在中共的“清零”迫害中,劉燕遭派出所、居委會等部門人員的多次騷擾,他們逼迫劉燕簽字,放棄修煉,給劉燕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二零二一年一月,劉燕再次被綁架抄家、拘留十四天。多年無休止的迫害,致使劉燕身心受到很大的摧殘。
發稿:2026年6月6日 更新:202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