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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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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判刑。

* 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63歲的法輪功學員胡尚秀女士,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下午兩點左右被一夥人非法闖入家中綁架,並被帶往不明地點審訊。她從當天下午一直被非法審訊至次日淩晨。大約在淩晨四點左右,她突然出現不適,而在場人員未采取任何搶救措施,胡尚秀隨即死亡。具體經過仍在調查中。據了解,監控視頻中,被罰站的胡尚秀突然很痛苦,雙手抱頭痛哭倒地;但是沒有警察去詢問情況;胡尚秀中間掙紮爬起來過,然後又倒地不起。具體體罰、昏倒多長時間不詳。

* 黑龍江哈爾濱市雙城區63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富金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雙城區五家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抄家。當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在阿城區、雙城區綁架了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近日獲悉,劉富金被非法判刑七年,並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關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據悉,劉富金最初被道裏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又被改判為七年。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上訴被駁回,最終判決書維持七年重刑。

劉富金生於一九六三年八月。修煉法輪大法前,她身患多種疾病,經哈爾濱醫大二院、211醫院診斷為:淺表性胃炎、萎縮性胃炎、膽囊炎、肝郁氣滯、腎炎和多種婦科疾病。一九九七年四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所有疾病不治自愈,走路輕松,體力恢復,甚至能幫丈夫做豆腐,家庭收入也隨之改善,生活重新有了希望。

*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坦埠鎮法輪功學員肖玉軍、張艾梅夫婦,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五月十三日,他們兩次被沂南縣法院非法庭審,兩位律師在庭上依據事實與法律進行了充分、嚴謹、無可辯駁的無罪辯護。近日獲悉,沂南縣法院已對二人作出重判:肖玉軍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罰金五萬元;張艾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四萬元。

肖玉軍、張艾梅夫婦家住蒙陰縣坦埠鎮西坦埠村。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他們被沂南縣公安人員綁架。當天中午,肖玉軍剛幹完活正在床上休息,三個便衣警察未敲門、未穿警服、未出示警官證,也未佩戴任何錄音錄像設備,徑直闖入室內。所謂“搜查證”僅在肖玉軍面前匆匆晃了一下,既未明確告知,也未正式展示,警察隨即將他強行帶走。隨後,警察折返家中,將張艾梅也綁架,並同時抄家。公訴方的全部指控均不符合法律:所謂“一九九七年加入法輪功組織” 該指控本身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一九九七年時法輪功完全合法,政府還公開鼓勵民眾修煉。所謂“堅持法輪功立場”, 根據基本法理“思想不入罪”,信仰本身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 公訴方未能提供任何能夠證明“情節特別嚴重”的證據,其“證據充分”之說無法成立。

*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法輪功學員耿繼秋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到農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隨後被關押在白城市看守所。近日獲悉,她已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耿繼秋現年60歲,原大安市植物油廠職工。她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僅三個月,折磨她多年的頸椎病、神經衰弱,以及持續六年的手腳心潰爛等疾病全部消失。在中共長期迫害中,耿繼秋是大安市被綁架次數最多、非法關押時間最長的法輪功學員,累計被非法判刑達十六年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下午,耿繼秋與李彥東、董蓮芝在農村講真相時,被兩家子鎮三家村大隊書記王寶華(王小二)惡意舉報,三人被警察綁架、抄家;耿繼秋、董蓮芝被非法關押在白城市看守所,李燕東被關押在大安市看守所。家屬探視權被完全剝奪。三人隨後被大安市檢察院非法批捕,警察繼續推進迫害程序。

* 陜西省寶雞市岐山縣法輪功學員劉會俠被綁架、關押和構陷兩年多,被岐山縣法院枉判五年兩個月。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她被從寶雞看守所轉押至陜西省女子監獄。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劉會俠在岐山縣恒立花園的家中被警察綁架,先被非法關押在岐山縣看守所,隨後遭非法批捕。同年七月左右,她被轉押至眉山縣看守所,之後又被關押在扶風縣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岐山縣法院對劉會俠進行第一次非法庭審。據悉,她後來又遭第二次非法庭審,但具體情況不詳。自二零二四年八月起,岐山縣社保中心無理停止發放她的退休養老金,切斷她的生活來源。

劉會俠(亦稱劉惠俠),六十多歲,岐山縣水利局退休職工。她於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發生了顯著改變。原本長期困擾她的鼻竇炎、額竇炎、慢性胃病、心臟病等疾病都在修煉後不治而愈,她從此無病一身輕。更重要的是,她的心性和待人處事的方式發生了根本變化。劉會俠常說,是法輪功把她從一個從小嬌生慣養的人,變成了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人。在工作期間,她單位有一位同事家裏人口多、居住擁擠,劉會俠主動把自己的房間讓給對方一家居住,自己回家住。

* 山東濟南市法輪功學員於亞歐、李杉杉夫婦近日被非法判刑:於亞歐一年半,李杉杉三年半。據監管過李杉杉的人透露,她因拒絕配合警察,被施以極端虐待——在寒冬裏,所有在押人員都發了棉衣,唯獨不給她。她只能穿著單衣站在冰冷的地面上,每天站立十幾個小時;夜裏別人睡覺時,她被迫蹲在門口。她艱難熬過整個冬天,挺到四月份,被投入監獄繼續迫害。據悉,於亞歐、李杉杉夫婦於二零二五年七月被綁架,原因疑為“發資料被攝像頭拍到”,兩人被關押在濟南看守所,經常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於亞歐原是中科院華南植物園博士研究生,性格謙和。在博士論文致謝中寫下:“首先要感謝法輪大法,沒有這正信力量的支撐,就沒有這篇論文。”僅僅因為這句話,他原定的博士論文答辯被強行取消。二零一五年三月,他被綁架並遭關押迫害。李杉杉是山東簡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主營山東省農副產品與食品配料出口,大量貨物經青島港銷往全球。

* 江西南昌市高新區麻丘鎮72歲的法輪功學員熊翠環,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七日向高中生贈送真相書簽、希望學生們了解“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遭麻丘鎮國保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由於她當時身體不適,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國保大隊警察將構陷熊翠環的所謂“材料”送至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推動進一步迫害程序。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上午十點,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對熊翠環非法開庭,對她枉判三年兩個月,並勒索罰款七千元。

* 甘肅蘭州市57歲的法輪功學員袁秀英,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底被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公安人員跨省從蘭州綁架,隨後被關押在遂寧市看守所。最近了解到,她已被大英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目前正在上訴。

袁秀英,女,一九六九年出生,大學本科學歷,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人。她原是甘肅蘭州民百集團職工,曾患嚴重乙肝,臉色蠟黃、走路無力、無法上樓,病情極重,各種藥方偏方均無效。一九九六年九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身體完全康復,家庭重現歡聲笑語。袁秀英的父親九十多歲。二零二三年,她回到大英縣照顧老人,本想多停留一段時間,但當地公安一直暗中跟蹤她。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晚,袁秀英乘火車前往成都。剛坐下幾分鐘,三個警察突然出現,其中一人是蘭州市七裏河小西湖派出所片警安林(警號:012280),強行要求她下車。八月十五日早上七點多,袁秀英93歲的父親因無人照顧摔倒。保姆緊急來電,稱老人情況危急,需要兒女立即趕到。袁秀英為尊重警方,先致電片警安林。對方稱需請示,隨後回復:可以走,但不能進成都。袁秀英連夜趕路,直到八月十六日淩晨才到父親身邊,但老人已昏迷不醒。最終老人離世,袁秀英未能與父親說上一句話。

* 黑龍江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顧福寶被秘密非法判刑一年十個月,目前已被關押在哈爾濱呼蘭監獄。五月十八日,家屬前往探望卻被拒絕;呼蘭監獄以“修建”為由,將會見時間推遲到兩個月後的七月十八日。顧福寶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在南崗區馬端街附近小區向人們贈送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被附近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被關押南崗區看守所,後轉押至道裏區公安分局看守所關押構陷。

* 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法輪功學員潘素榮女士、江順寶先生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先後被當地警察綁架,隨後均遭灤南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多。目前,兩人已被送往監獄繼續迫害。潘素榮,一九六四年八月出生,今年62歲,家住灤南縣扒齒港鎮大沙窩村。她與丈夫江順財於一九九八年左右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但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婆媳融洽、妯娌友愛,還曾被村裏評為“五好家庭”。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潘素榮的丈夫江順財因堅持修煉,多次遭綁架、關押,最終被迫害離世。這給潘素榮及家人帶來巨大傷痛,卻未能動搖她對真善忍的堅守。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她在縣城廣場給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再次被便衣警察綁架,並遭抄家,被關入唐山第一看守所。

* 雲南昆明市88歲、行動不便的法輪功學員瞿月仙,僅因與他人的一張合影照片,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遭非法起訴並被判刑。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昆明市永昌派出所警察突然上門,以“做身體檢查”為名欺騙她前往醫院,意欲體檢後收監。體檢結果顯示她的收縮壓高達190mmHg,且行動需依靠手杖支撐。家屬質問警察:“88歲高齡、血壓這麼高,行動又不便,你們為什麼還要把她收監?出了問題誰負責?”警察推脫稱“監獄會照顧”,隨後強行將瞿月仙送往看守所,之後轉押至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

* 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67歲的退休女教師萬緒欣,於二零二四年十月遭綁架、抄家,隨後被關押在洗腦班,並持續受到警察陷害。二零二六年五月九日又被臨沭縣檢察院非法傳喚;六月十五日與二十三日兩次被臨沭縣法院非法開庭,最終被枉判一年、罰金5000元。

“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什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什麼還不醒悟呢?!中共自篡權以來,血雨腥風,通過周期性的各種政治運動,迫害了中國一半以上的家庭,害死了8000萬無辜的中國民眾,這個死亡數字,超過了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還故意毀掉傳統的儒釋道文化、珍貴的歷史文物;現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們心中的道德、是非徹底破壞、顛倒,假、惡、鬥橫行中華大地。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拿出勇氣、選擇善良,為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