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5月9日)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判刑。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法輪功學員高科先生,於二零二三年六月被警察綁架,隨後被法院非法判處四年半。他被劫入齊齊哈爾泰來監獄後遭受長期折磨,精神被摧殘至嚴重失常,身體狀況急劇惡化,被送往泰來監獄醫院搶救。近日傳出消息,高科先生已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日前後被迫害致死,終年約七十二歲。
高科先生是哈爾濱市道外區育民小學退休教師,一九九六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曾患有膽結石、腎結石、腰椎間盤突出、膀胱炎、膽囊炎、風濕、高血壓、高血脂及輕度冠心病等多種疾病,修煉後不治而愈。他以真、善、忍為準則修心向善,工作兢兢業業,為人正直,深受領導、同事與學生的尊敬。然而,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高科先後十六次被非法關押、五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在被關押期間,他遭受了極端殘酷的折磨,多次命懸一線,九死一生。
* 遼寧撫順市清原縣王南方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王南方(男、70歲)被枉判七年,勒索罰金二萬元;周樹友(男、64歲)、劉海濤(男、48歲)、來春蓮(女、73歲)、王國忠(男、51歲)四人分別被判五年,每人被勒索罰金一萬五元;王澤星(男、58歲)、胡明麗(女、64歲)、胡鳳菊(女 、65歲)、黃玉萍(女、63歲)、李淑琴(女,67歲)五人分別被判四年半,每人被勒索罰金一萬元。十位學員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被綁架、抄家構陷,清原縣公安國保為“立功”,將十位學員強行定性為“團夥安裝衛星接收器事件”,並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將構陷材料遞交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在撫順市看守所,對十位法輪功學員進行第一次非法庭審,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三月十八日、十九日又三次非法庭審,全程無證人、無證據,案卷漏洞百出、完全憑空捏造。
* 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法輪功學員湯志偉、劉雪梅夫婦,被跟蹤監控,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二日晚被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抄家搶劫,隨後被關押在梅州市看守所構陷。二零二六年四月底傳出消息:梅縣區法院已對二人非法判刑八年,並勒索罰款十二萬元。
* 吉林省吉林市67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德全,曾被入冤獄十年。二零二四年春,他再次在家中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並遭構陷。近日傳出消息,他又被非法判刑六年,目前被關押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遭受迫害。這已是他第三次遭受冤獄。
李德全居住在吉林市昌邑區興華社區。一九九八年,他與弟弟李德祥同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身心受益巨大。李德全原本患有多種疾病,修煉後不治而愈,家庭也隨之和睦幸福,一大家子沈浸在久違的安寧與喜悅中。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這個原本和樂的家庭被推入深重苦難。二十七年來,兄弟二人因堅持信仰,多次遭社區人員騷擾、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在監獄中因拒絕放棄修煉而遭酷刑、電擊、洗腦和強迫“轉化”。李德祥兩次被枉判;李德全三次被非法判刑,目前仍在獄中遭受迫害。
* 黑龍江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石左生(72歲)、李洪梅(65歲)、陳秀梅、劉淑珍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再次遭阿城區法院 “視頻庭審” 走過場。按照規定,視頻開庭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但是現在在當事人及律師都強烈反對的情況下,法院仍然強行這種方式。過程中,律師、法官、公訴人與當事人對話也是通過視頻軟件傳輸,由於網絡傳輸質量不好,加上其它原因,很多時候雙方說話都聽不清,所謂的“庭審”形同兒戲,當事人與律師辯護效果都會受到嚴重影響。盡管律師和家屬都表示,當事人說話他們聽不清。法官仍然聲稱他聽清楚了,然後要求這個程序過去。
發稿:2026年5月10日 更新:202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