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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98):吉林大學女教師生死成謎 丈夫兩遭冤獄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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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吉林大學數學系女教師沈劍利因修煉法輪功,被單位非法監禁、送洗腦班、剝奪講課權利。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在丈夫鄭煒東被非法庭審的當日去法院,被綁架、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在一次被提外審之後,三十三歲的沈劍利再也沒有回到看守所。

公安局和看守所一直沒有給家屬說明沈劍利的去向或狀況。二零零二年四月末,有公安人員“無意”間透露沈劍利已被迫害致死。但公安局和看守所一問三不知,第三看守所甚至矢口否認關押過沈劍利。曾有警察對前去查找沈劍利下落的人說:“沈劍利沒有死,她被送到一個地方去了。”還有警察說:“她在哪兒,我不能告訴你,如果告訴你我就完蛋了。”

吉林大學應用數學系女教師沈劍利(攝於一九九九年)

吉林大學應用數學系女教師沈劍利(攝於一九九九年)



沈劍利的生死一直是個迷團。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人體器官牟利的事情曝光後,沈劍利的死更是個迷。沈劍利在法院門口被綁架時,四歲的女兒格格也不知去向,輾轉半年多,格格才回到爺爺奶奶家裏。沈劍利的離世給她的家人和女兒格格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婆婆經受不起這打擊,過早的去世了。她丈夫鄭煒東的二姐姐,在弟弟被非法關押、弟媳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母親在悲痛中去世之後,無法承受這沈重打擊,也過早的去世了。

沈劍利的丈夫鄭煒東,一九六九年出生,吉林電子信息高級技校高級教師,家住長春市南關區東嶺南街達順小區。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被非法判刑長達十二年,在吉林監獄和四平石嶺子監獄被殘酷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才出獄。鄭煒東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在家樓下被長春南關區自強街派出所綁架,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目前仍然在冤獄中。

鄭煒東

鄭煒東



一、沈劍利被剝奪教學權利、強制洗腦

沈劍利,一九六九年十月四日出生,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數學系,獲碩士學位,任教於吉林大學南嶺校區應用數學系、吉林大學數學系教學研究中心。她中等略矮的個兒頭,微圓的臉龐,一雙質樸的眼睛,做事麻利,笑聲不斷。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她的生活平靜而美好。《轉法輪》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的打動著她。書中第四講的“提高心性”中說:“我們作為一個煉功人,矛盾會突然產生。怎麼辦?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沖余地。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什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明白法理的她,時時處處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她是那樣善良、寬容又樂於助人。

生活本來可以這樣持續下去,每天學法、煉功、工作、學習、美滿的家庭,充實的生活,平靜而又美好,普通而又快樂。然而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遭受迫害後,生活完全改變了。到戶外去煉功,就有警察抓捕;有法輪功書籍就可能被抄家;在家繼續煉功就會被登記,街道、居委會、派出所人員隨時會到家裏去騷擾;學校催逼她寫“不煉功”的保證,交出法輪功書籍。

被逼無奈,沈劍利抱著女兒去上訪,希望政府不要剝奪自己的強身健體和做好人的權利。在火車上,警察利用煉功人信仰“真、善、忍”、不說謊的特點,公然違反憲法,知法犯法,在火車上對乘客進行大肆盤查,抓捕去上訪的煉功人。沈劍利被盤查出來,惡警在火車上當時就對她大打出手。兩歲半的女兒在她懷裏說:“不許打人,不許打人”。

沈劍利曾幾次去上訪都被半路攔截回來,她居住區的南嶺派出所一些警察威脅她說要把她送勞動教養,並策劃怎樣才能想辦法在她孩子年齡幼小時就把她關進勞教所。惡徒們毫無人性的策劃把她孩子送進孤兒院,然後把沈劍利夫妻倆都勞動教養。惡警曾在派出所把她和孩子塞進警車,惡狠狠的說:“現在就把她送勞教,把孩子送孤兒院”。據說,南嶺派出所曾申報將她勞動教養,但因她孩子太小,無人照管,不符合當時對煉功人勞動教養的要求而未得逞。

南嶺派出所不法警察還曾去她家非法抄家。曾經有幾個煉功人在她家朗讀《轉法輪》,該派出所警察接到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後,到她家騷擾,並搶走煉功人的私人物品,把在場的幾個老人趕走並加以威脅,還有的被劫持到派出所。

針對沈劍利的煉功與上訪,她的單位也同時對她施加壓力,報復與迫害。沈劍利在單位承受著來自於自上而下的三層迫害:學校領導(吉林大學黨委副書記王守實主抓迫害法輪功),610辦公室(劉遠為610頭目)和基層學院(書記負責)。學校領導的命令及迫害態度向610、再向基層書記傳達;610辦公室和基層學院書記執行具體迫害行為;610和基層將被迫害人的情況(思想狀況、在基層的被迫害狀況)向校領導匯報或申請批準。他們根據煉功人的思想狀況決定施以什麼程度的迫害。而這個思想狀況如何的結論是由基層學院書記和煉功人的談話所得出的。這個結論上報610,由610再“談話”,再上報給學校領導,學校領導再談話或不談話直接上報。談話的核心內容就是:逼問是煉還是不再煉法輪功;對法輪功是如何認識的,是否會去為法輪功而上訪,是否會參與煉功的其他什麼活動(為法輪功伸冤的活動)等,談話時伴隨著對煉功人的威脅與壓力。

沈劍利被迫多次進行這類“談話”,被逼交出法輪功書籍,並要她寫保證不煉法輪功。校方還以她的前途來要挾她的雙親,要她的親人向她施加壓力,迫使她和法輪功“決裂”。在多次“談話”,多次施壓也不能使她保證不煉功的情況下,她被自下而上的戴上“頑固”的帽子。在吉林大學由五所學校合並之前,沈劍利任教於吉林工業大學理學院任數學教師,“頑固”的帽子就是從這裏由理學院書記(據說是馬振聲)、校610辦公室主任劉遠、學校領導(王守實主抓迫害法輪功)給她戴上的。

除了這種名譽和精神上的侮辱和誹謗之外,在理學院,沈劍利的日常生活和正常工作權利完全被理學院書記剝奪了。在她上訪被攔截回來後,理學院書記即濫用職權,非法剝奪了沈劍利作為教師的正常教課權利,通知她給她辦“轉化學習班”洗腦,逼迫她每天在理學院的一個小屋裏“反省、悔過、轉化”。這間小屋裏只有一張桌子,一個凳子和四面白墻。沈劍利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的人,往哪裏“轉化”呀?轉化成“假、惡、暴”嗎?如果“真、善、忍”也成了過錯,那麼生活在“謊言、邪惡、暴力”中會快樂嗎?沈劍利沒有寫所謂的“轉化”材料。

理學院書記見她沒有被“轉化”,就在剝奪她正常工作權利的同時,命令她每天按時到辦公室“坐班”,如果有事離開必須請假,把她列為“被監視人員”。對於一個工作性質不要求“坐班”的大學教師來說,這不但是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也是對她人格尊嚴的侵犯和侮辱,是完全違法的。面對無理要求,沈劍利采取了克制和忍讓的做法,在辦公室裏幫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見沈劍利沒有反抗,反而還幫助別人幹工作,於是理學院書記“靈機一動”,安排沈劍利在理學院微機房負責收費,這樣既保證對沈劍利施加的壓力,又保證了對她人身自由的限制,還為理學院節約了人員開支和勞動力。在微機房收費沒有午休,而且有時一周中只休周日下午,因此,在雙休日沈劍利就必須把她三歲的女兒帶在身邊,和她共同“上班”。理學院書記沒有為沈劍利的這種加班加點的強迫性勞動支付過任何報酬。

二零零零年,沈劍利的婆婆從外地來看望她和孩子,沈劍利“請假”回家,下午她在家裏接到學校打來的電話,說校方找她有事“談”,讓她立刻去。她來到學校,立刻被一群人圍住,說要她去參加“洗腦班”(美其名曰“學習班”)。沈劍利回答不去,就被理學院辦公室的職工(據說該人名叫付偉,在吉大合校後調到其它學院)拽上一輛早已準備好的車,她三歲的女兒也被拽上車。

沈劍利被學校綁架到洗腦班,又被拽下車,在洗腦班被囚禁,她和3歲的女兒失去了人身自由,而孩子的奶奶正焦慮不安的等待著毫無音信的母女二人。此時她丈夫鄭衛東也因為堅定修煉大法,被非法囚禁失去人身自由。洗腦班調集警察搞法西斯式的封閉管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摧殘,蹂躪人的心靈。在這裏,被綁架進來的法輪功學員只有兩條出路:一是放棄信仰,放棄“真、善、忍”,放棄修煉,寫各種“保證”,並要詆毀、攻擊、謾罵能提高人身心健康、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這些材料要達到被要求的攻擊程度,被認為“合格”後,成為一個被“轉化”的人才可以回家;第二條路是說真話、堅持信仰“真、善、忍”,不放棄法輪大法的修煉,不寫“保證”,將被直接劫持到勞教所勞教,進行繼續迫害。

心裏惦記著婆婆,同時不想在洗腦班被繼續迫害的沈劍利,趁看守的警察不備,在夜裏從窗戶成功走脫。此後,關在這個洗腦班的人後來轉移到另一處洗腦班,進行更加嚴厲的管制,所有沒有按要求“轉化”的人都被劫持到勞教所進一步迫害。

二、生死之謎

沈劍利抱孩子從洗腦班逃出去之後,校方610辦公室主任劉遠揚言:“我就不信抓不著她”。吉林大學在合校後扣押她的工資存折,以此來誘捕她,謊說只有她本人親自回學校去取,才能把存折及裏面的金額還給她,當時存折被扣在數學中心辦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員手中。沈劍利帶著幼女,沒有經濟來源,為了躲避非法抓捕,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中共惡黨操控南關區法院非法對其丈夫鄭煒東審判時,沈劍利在南關區法院門口被綁架(現場有證人可以證實),當時年僅四歲的女兒格格被丟在法院門口,後來被法輪功學員收養,幾經輾轉才回到爺爺奶奶身邊。

沈劍利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三看守所(雙陽看守所),其丈夫鄭煒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沈劍利一直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關押。有證人證實沈劍利在一次被提外審後,就再沒見她回來。

在二零零二年四月末,有公安人員“無意”間透露沈劍利已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二年的十二月末,馬上新年了,雙陽看守所的刑事犯開始發放家屬存的衣服,念到最後一個人,有法輪功學員聽那個人喊:“沈劍利!”後來就聽管教室一個警察出來後說:“別喊了,回來吧!”

曾有警察對前去查找沈劍利下落的人說:“她在哪兒,我不能告訴你,如果告訴你我就完蛋了。”

沈劍利被綁架的前一天晚上,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時左右,在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的八個頻道插播《法輪大法弘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此事在中國民間引起極大震動,很多老百姓因此得知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對此,中共江澤民集團十分恐懼,密令“殺無赦”。隨後吉林追隨江澤民集團的人員非法抓捕了五千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在大抓捕中,至少七人被打死,另有十五人被非法判四至二十年徒刑。

幾年來,沈劍利的生死一直是個迷團。中共活取法輪功學員的人體器官的事情曝光後,沈劍利的死更是個迷。

三、丈夫鄭煒東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遭酷刑折磨

鄭煒東出生在吉林省東豐縣,從小學習優異,父母對他寄予很大期望。大學畢業後,在吉林電子信息高級技校作教師。一九九九年七月上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數月。

二零零零年十月,鄭煒東去齊齊哈爾送真相資料,在齊齊哈爾遭綁架,在從齊齊哈爾非法押送回長春的途中,鄭煒東戴銬子從警察眼皮底下闖出。二零零一年一月鄭煒東做真相資料,再次遭惡警綁架。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鄭煒東、楊光、劉哲、張春雨、王君成、王洪革、楊峰、張玉鳳、白野、劉雙、孫長德、呂巖、張淑芹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在長春市南關區法院被非法庭審。當天早晨八點,南關區法院外沿路警察林立,如臨大敵。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每家只給了一張“旁聽證”,只允許一人進去,而且進入時還要出示身份證,並且被扣留手機、傳呼、還要被強行搜身方可入內。其余旁聽的人員都是內部布置的人員,其中有610辦公室及一些身份不明的人,整個過程根本就談不上公開審判,更談不上公正。

八點半左右開庭,所謂的審判長和公訴人“訊問”法輪功學員都做了哪些具體事情,學員講是向世人講清真相,為大法討回清白;指出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是不成立的;並告訴法庭自己是在做一件最正的事,並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接下來,公訴人陳述了公安部門提供的所謂“口供”及“證詞”。其中所念的供詞多個都是雷同的,甚至語氣、用詞都一樣,明顯編造的。當審判長問這些供詞符不符合事實時,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都說不符合事實。這些“口供”都是在公安刑訊逼供,當事人根本不知道紙上寫的是什麼內容的情況下,被強行逼迫簽的字,是捏造出來的。其中楊光曾被強迫坐電椅及坐在打碎的啤酒瓶上受折磨,走路都需要人扶著;王君成被強迫坐電椅,身上還有傷。法輪功學員提出要求當場驗傷,審判長卻故意不予理睬。另外,王洪革兩條肋骨被打折,腳部現在還腫著;楊峰當時頭部被打得腫大,有當時被送去鐵北時的照片為證。

在辯護階段,法輪功學員的慷慨陳詞鏗鏘有力,句句在理。然而當法輪功學員陳述自己如何被刑訊逼供及陳述自己並沒有觸犯法律等事實時,審判長孫天琴卻總是迫不及待地打斷他們的講話不讓說完,甚至動輒無理地讓學員退出法庭。

當法輪功學員被拖出去時,有的正氣凜然地高呼口號。惱羞成怒的邪惡警察竟當場拿著劈啪作響的電棍毆打學員,兩名學員被當場電傷手腕。枉法的法庭假惺惺地繼續“審判”,但其他學員一致要求:如果法庭上的學員不全,我們都拒絕回答問題。審判長這才不得已將被拖下去的學員叫回。

在不公正的對待下,有法輪功學員提出要求退庭,卻被警察拖出去當場將腿打傷,回來時被兩人架著,半天才能艱難地挪動一步。法庭上法輪功學員堅決不配合邪惡,惡警竟在眾目睽睽下多次拳腳相加,整個法庭成了土匪私設刑罰的公堂,中共邪黨惡奴的醜惡嘴臉在所謂“審判”中再次暴露無遺!這些惡警在法庭上就如此囂張,在不為人知的角落是何等的酷刑可想而知。就連被安排去旁聽的人中,都有人說:從沒見過這樣的法庭,傳出去太丟人了。

更令人驚訝的是,坐在旁聽席上的不明身份的人,竟可以直接指使法警強行制止正在陳述的法輪功學員,完全淩駕於法庭之上。

枉法的法庭不但對法輪功學員明顯是在迫害,對旁聽家屬也完全是土匪作風。法輪功學員楊峰由於酷刑折磨和長期關押,身體虛弱得已不能站立答話。有法警欲將其強行拖起時,旁聽席上他妻子說了一句“站不起來非讓站,你們也太殘忍了”,就被幾個惡警瘋狂地拖出法庭。旁聽家屬的行動也受到嚴重限制,休庭時不讓出去,去洗手間也有人跟隨、監視。這種虛假審判不能還好人半點公道。

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其中楊光、劉哲(女)15年,張春雨、王君成14年,王洪革、楊豐13年,張玉鳳(女)、鄭煒東、呂巖、白野、劉雙12年,孫長德11年,張淑芹(女)10年,聯名上訴,但被無理駁回。十名男學員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送往吉林省第二監獄(在吉林市區),在監期間,先強制洗腦兩個月。在這兩個月內,監獄不允許親人接見,不讓送衣物,也不讓存錢,對外封鎖消息。

當時吉林市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采取高壓洗腦,不準睡覺,強迫寫“四書”。政委劉長江公開指使獄警利用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實行每天二十四小時監管。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逼寫“四書”,寫一個得5分、3分不等,有3分就可以減刑。所謂的“四書”就是: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認罪書就是承認自己的行為是犯罪,承認法輪功是×教;悔過書就是在承認自己犯罪的前提下進行懺悔;保證書就是保證今後再也不煉法輪功;決心書就是決心徹底與法輪功決裂。為了得到“四書”而獲得獎勵,全監十二個監區的“小嚴管隊”的看管人員使出了渾身解數,肆無忌憚地殘害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一點自由都沒有,互相不讓說話,二十四小時看管,不然就上“死刑床”。從早上5:30分起床坐到晚上7:30分。上廁所都看管,半個小時記錄一次,一星期匯報一次,不給郵信,不讓接見家屬。

鄭煒東到監獄的當天就被早已等候多時的人帶到洗腦班嚴管,一班人先是逼迫威脅,強迫寫四書,如要說個不字就是拳打腳踢,打的你是上氣不接下氣,然後問你還煉不煉了。

二零零二年九月下旬至十月上旬間,在五監區十號監舍,發生了更殘忍的一幕。在隊長林志彬的指使下,惡徒們就對鄭煒東采取二十四小時的監管,不許睡覺長達7、8天,鄭煒東堅決不寫四書,邪惡們又有了新的花招來對待,在九號為法輪功人員專門設立了一個“固定床”,這次就把鄭煒東強行的綁在了固定床上,邪惡的犯人“零工”問鄭服不服,鄭不理睬邪惡之徒,惡犯就氣勢洶洶的,把汽水瓶子和床板立起來,放在鄭煒東的腰部,長達五天之多來摧殘。

“固定床”就是在一個長兩米的木板兩端各鑲有一塊鋼板,上面有一排孔,用以固定手和腳。“固定床”除有“抻”的功能外,主要起固定作用,人被固定時身體與床不分離,不騰空,四肢松緊程度要比“抻”時松。固定時除大便下來,小便和睡覺都不下來,固定時間越長,受刑者越痛苦,這種痛苦苦不堪言。吉林監獄共有十七套“固定床”刑具,法輪功學員大多都受過此刑。

在五大隊,鄭煒東經常挨打,根本沒有人身自由,連上廁所都監管。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日傍晚,人們在監舍的走廊裏閑談的時候,鄭煒東在過道上與法輪功學員談一會,就遭到監舍負責人(犯人頭目張貴生)惡殘暴的毒打,接連打了三次。惡警林志彬不但不處理打人者,反而將法輪功學員鄭衛東關押小號折磨多日。法輪功學員劉成軍、譚秋成、王洪亮、王建民、徐浩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都被林志彬關押過小號,劉成軍、崔衛東、何元慧都是在林志彬所在的五監區被迫害致死的。

在吉林監獄,鄭煒東被暴力逼迫“轉化”(就是放棄信仰),被上抻刑,曾經被關在小號,被關固定,近三個月,每天都挨打,渾身傷痕累累。“抻床”是把被害人的四肢抻起,身體懸空,象五馬分屍一樣,這樣還不算完,惡徒們還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直到脫節發黑為止。鄭煒東、梁振興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受過此酷刑。

二零零四年四月左右,鄭煒東等法輪功學員被轉監到四平監獄。四平監獄雖然沒有象吉林監獄那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折磨,但是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仍然受到嚴密監視,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有兩個“包夾”(兩個刑事犯人監視),寸步不離,家屬探視也受到嚴格審查,尤其是不許煉法輪功的接見。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勞動,一日三餐兩頓是粗劣的窩頭。鄭煒東二零零九年傳染上肺結核,消瘦的脫相,每天還遭受奴役迫害。

四、鄭煒東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沈劍利被迫害致死、鄭煒東遭冤獄十多年,女兒如無法在吉林大學子弟學校接受教育,只能靠親人接濟,在鄉下奶奶家讀書。二零一三年出獄後,鄭煒東一直處於沒有固定工作狀態,僅憑做課外輔導教師為生。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鄭煒東在家樓下被長春南關區自強街派出所綁架,當時便衣問他:“還煉不煉?”他回答一個“煉”字,就被抓捕了。從家中搜走一臺電腦和一臺打印機,殊不知真是他省吃儉用買來用於學生教學打印習題的工具,竟然被當作“證據”搜走。當天,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夥同各區國保、轄區派出所警察在市區綁架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之後,十月二十七日鄭煒東被劫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刑事拘留。鄭煒東的老父親多日奔走,多次到南關區檢察院,遞交材料,說明鄭家十幾年來被迫害情況,希望盡快無罪釋放鄭煒東,然而還是被非法批捕。

十一月三十日,鄭煒東被南關區檢察院(檢察官周曉楓)非法批捕。之後所謂案件被轉到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鄭煒東被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以所謂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起訴。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鄭煒東被非法開庭。鄭煒東被非法指控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一篇介紹大紀元的文章而獲罪。起訴書上說“經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認定,該網站為法輪功門戶網站,網站全部內容都是涉及法輪功的內容”。並說自強街派出所警察周禹岐和尹浩查看鄭煒東的手機,發現鄭煒東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在微信朋友圈還轉發過“輪回轉世幾千年,進進出出為哪般”的文章。起訴書上還說,鄭煒東獲罪的另一個所謂“理由”是,從鄭煒東家裏抄走的東西中有U盤三個,其存儲內容包括9個視頻總時長114分、57個音頻總時長4240分鐘(並不是網絡傳播,卻被荒唐地以分鐘計算),文章2篇共5603342字節(文章竟然以字節計算)、圖片100張,都有法輪功內容。

鄭煒東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被再次開庭,並被誣判四年半,非法罰款一萬元。審判長:王亞南;審判員:姜輝、李鵬;書記員:王晶。

當天長春市至少八名法輪功學員(三位男學員,五位女學員)分別遭朝陽區法院非法秘密庭審,其中鄭煒東(男)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杜河、史興家(男),被非法判刑,刑期未知;周秀芝(女)被非法刑期三年兩個月;叢楠(女)被非法刑期兩年。當天被非法開庭沒有宣判的是三位女學員:王藝霖、趙秋悅和另一位不知姓名的年歲較大的學員。法院開庭前沒有通知家屬。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關押起訴。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凈化,道德回升。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前,在中國大陸據官方統計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報》刊載一、二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煉,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吉林省委檔案局刊物《蘭臺內外》雜志“祝你健康”欄目登載的《祛病健身首選法輪功》的文章,配有長春法輪功學員慶祝李洪志師父傳功講法六周年集體煉功的照片,以及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伍紹祖當時到長春市文化廣場觀看法輪功學員晨煉的照片。目前法輪功傳遍了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大法的主要書籍《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種語言文字在全世界公開發行。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汙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據明慧網資料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截至二零一九年,吉林省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61人遭迫害離世,18人遭迫害致殘,440多人被非法判刑、7339人次遭非法勞教,12780人次遭非法抓捕。由於信息封鎖,實際數據有過之而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