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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88):一家人遭迫害 廣西北海海警孤舟漂洋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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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四十七歲的林鴻濱,武警廣西邊防總隊北海市海警支隊退伍軍人,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早上七點多鐘與妻子陳曉被警察入室綁架,妻子的胳膊當場被警察打斷,他被戴著手銬抱著一歲的兒子關押,幾個月後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廣西賓陽黎塘監獄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林鴻濱與妻子陳曉及嶽父嶽母多次被非法抓捕,並遭受嚴重迫害,陳曉的奶奶在憂患和驚嚇中撒手人寰。幼子一歲多與父親生離,兩歲多又與母親生離,孩子跟著外公外婆,有時會叫外公“爸爸”,叫外婆“媽媽”,當糾正他時,孩子會懇求說假裝一下吧!

為躲避中共的迫害,林鴻濱二零一一年三月不得不冒著危險,一葉孤舟在海上漂泊,以期獲得自由。他最終到了澳洲。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悉尼部份法輪功學員在悉尼第二大商業區帕拉馬塔(Parramatta)市中心舉行集會,呼籲澳洲政府采取行動,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林鴻濱講述了他在中國大陸遭到迫害的親身經歷。

林鴻濱

林鴻濱



一、修煉法輪功 助人為樂

林鴻濱說:“我出生於廣東省海豐縣,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來到廣西北海市海警支隊當一名邊防武警戰士,有著一顆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捍衛正義的心,更喜歡人民警察這份崇高神聖的職業。一九九六年在北海認識了我現在的妻子陳曉,放棄了回家鄉當警察的工作,在嶽父母家生活了。”

林鴻濱和妻子一起經營服裝店,妻子煉法輪功後變化很大,身體變健康了,人也開朗了,生意越來越紅火。聽她說法輪功是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那時我就心動了,我也喜歡做真誠的人,我就看了《轉法輪》的書,覺得很好,教人向善,不為名利爭鬥煩惱,保持一個平和的心態面對生活。就這樣我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開始學煉法輪功。”

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林鴻濱變得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自從修煉法輪功後,他的心態變好,脾氣也好了,不再喜歡爭鬥,時時牢記李老師的教導,事事能替別人著想,真誠待人,每當遇到矛盾時都能找自己的原因,所以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都喜歡靠近他,喜歡與他交往,認為有安全感,值得信任。夫妻之間真誠相待也互相理解包容,生活氣氛也變得和諧溫馨。林鴻濱說:“煉功後更能增強我的吃苦和忍耐能力。我自己親身感悟到大法能凈化人的心靈,提高人的道德!”

林鴻濱說:“在我的心裏,法輪功是一套利國利民的好功法,我認為真善忍可以讓世界充滿愛,我喜歡把這份美好的禮物與所有的人分享。於是我下定決心留在北海和妻子一家人洪傳法輪大法,讓更多的人受益。我一家人都學煉法輪功,我的嶽父把自己一棟三層樓房無償的專門做學法煉功點,我負責義務教別人學煉並免費送書等。每當我看到他們身心都變得健康時,我心裏也感到無比快樂。我發現自己變得喜歡幫助別人了。”

在北海的農村裏村民們都喜歡聚在一起賭博和吵架。為了讓更多善良的有緣人修煉受益,林鴻濱經常和妻子嶽父嶽母一起到農村去洪傳法輪功,義務教村民們學煉法輪功,很多村民煉法輪功後,身體變健康了,也不再賭博了。每逢周末村民們就租車一起出來參加北部灣廣場的一千人的集體煉功,壯觀的煉功場面真是北海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看到這麼多人都脫離病痛、人心向善,林鴻濱感到自己也慢慢變得無私了,也感受到助人為樂的快樂。“從此我的人生活得更有意義更有價值了。一家人如今沒有病痛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我由衷地說法輪功是幸福快樂的源泉!”

二、夫妻倆被非法勞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北海市政法委“610”與政保支隊公安警察非法搜查林鴻濱家,並將他家兩百多平方米的羊毛地毯、音響、擴音器、法輪功書籍、師父的法像、法輪圖形等圖像全部搶劫走。

一九九九年十月,林鴻濱與妻子陳曉去北京上訪被綁架。陳曉十月四日被非法關押在北京駐北海市辦事處,非法拘禁四天,提審時被廣西區公安警察打了一個大耳光,當時真是眼冒金星。被劫持回北海,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陳曉受到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她的體重只有九十斤,卻被男警察(後來遭報應死亡)用大約25公斤的工字形鐵鏈鎖住她的雙手和雙腳,使她的腰無法伸直,站起來只能90度行走,還用拇指手銬鎖住兩個大拇指,吃飯睡覺和日常活動都不能摘,一直戴著這種沈重的死犯用的刑具,她被鎖了十四天,還給她掛個牌,上面寫著“反革命罪”,讓其他人來拍照。

當時林鴻濱在北京被北海市國保支隊的陳崇耀(支隊長,因報應前幾年已經死亡)帶回北海。3800多元人民幣現金和一臺價值2000元人民幣的諾基亞手機在北京被陳崇耀拿走,沒有給任何手續和憑證。林鴻濱被非法關押在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大概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廣西南寧男子第一勞教所。

而妻子陳曉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廣西女子勞教所,因堅修而被罰蹲8天,後轉為坐小牢(關禁閉)13天。當時十二月份寒風刺骨,在牢裏要穿單衣光著腳丫,睡石板凳,每到深夜才給一張薄得如紙的爛被單度過夜晚。連續罰21天不許洗澡。她經常被罰超負荷的勞動,每天做工長達二十小時。長期被吸毒犯人二十四小時監控。由於坐小牢被罰1000分而被延期10天勞役。行兇人是廣西女子勞教所李大隊長和梁隊長。

一次陳曉因為煉功被關禁閉,禁閉十天之後放出來在夏天烈日下罰走大操場,從早上7點到淩晨1點。與她一同被罰的還有一位北海的法輪功學員張旭及一位吸毒人員。他們一連走了三天三夜惡警還不讓停下來。那個吸毒的忍受不了這無休無止、生不如死的痛苦,跑上三樓跳了下來。惡警們慌了,才讓陳曉、張旭停下來。這件事情當時廣西女子勞教所人人皆知。

在廣西南寧第一勞教所,林鴻濱被強迫無工資的勞動,每天工作超過十小時。陳曉還沒從勞教所回家,她的母親譚澤楨又被劫持進勞教所。

三、林鴻濱被非法判刑六年

林鴻濱、陳曉從勞教所回家後,生下兒子融融。可是沒想到在孩子剛過完一歲生日不久,林鴻濱又被綁架、非法判刑六年。

因懸掛“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林鴻濱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早上七點多鐘被廣西北海市“610”政法委政保支隊公安局包圍,幾十個公安警察闖入嶽父家綁架了林鴻濱。當時他準備給一歲兒子做早餐,被不法警察們扣住拖下樓。妻子陳曉阻止警察抓他,當場被警察打斷左手大臂造成粉碎性骨折。

林鴻濱被強制戴著手銬抱著一歲兒子,非法關押在北海市公安局政保支隊二樓的辦公室裏。林鴻濱說:“我和兒子一天都沒吃沒喝,兒子被嚇得哭個不停,整天的尿都撒在我的身上。大約從早上8點到下午6點多鐘才由他舅舅抱回家,那個時候我的妻子剛做完左手臂手術。我繼續被非法關押在公安局裏。連續四天四夜定坐著不給我睡覺,每天24小時由警察輪流審訊,然後關押在廣西北海市第一看守所。”

在廣西北海市第一看守所,林鴻濱長期被奴役,做手工活(做彩燈),期間,被公安警察、檢察院非法構陷。

北海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林鴻濱開庭審理,開庭時法官都不允許他做無罪辯護。法官聲稱懸掛“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是破壞法律實施罪,判他六年刑,林鴻濱不服判決上訴,被中級法院駁回。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北海第一看守所把林鴻濱、裴業明等三名法輪功學員戴上腳鐐,劫持到黎塘監獄繼續迫害。下午三點多鐘到黎塘監獄十九監區〔入監隊〕。一老獄警等在那裏,老獄警吩咐“紅袖章”將他們的行李翻個底朝天,把他們的書信撒滿一地,抄有經文的筆記本被搶了過去。而完好的衣服在“紅袖章”的剪刀下也開了“天窗”。林鴻濱質問他們:“為什麼拿走了我們的東西?”老獄警假惺惺說:“監獄規定,對法輪功例行檢查,如果沒有違規的東西,就可以還給你們。”三名法輪功學員一直表示抗議,遭到“紅袖章”氣勢洶洶的威脅。

接下來,管班的班長〔服刑人員〕分別將三位法輪功學員領了過去,“紅袖章”李欽渺強迫他們蹲立報數,被拒絕。一位法輪功學員說:“我們是大法修煉者,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沒有罪也沒有錯,被判刑迫害,你們不能象對待犯人那樣對待我們。”“紅袖章”就去報告執勤的警察,警察一聲令下,“紅袖章”蜂擁而至,將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惡警的面前,命令蹲下,法輪功學員說:“我們沒有罪,為什麼要蹲下?”惡警命令“紅袖章”將三人反手扭起來,絆倒在地,十幾個人一同壓過來。過後便將三人銬起來。一位法輪功學員被他們強迫抱住一根圓柱扣著,坐不能坐,蹲不能蹲,過一會兒,惡警中隊長張裕強拿著電棍走過來,電他的手、背、脖子等地方。林鴻濱被扣在電線桿上,裴業明被扣在籃球架下。許多服刑人員則麻木的看著惡警行惡。

二零零四年中國新年期間,十九監的惡警使用電棍對法輪功學員林鴻濱、梁忠進行迫害,把他們的手銬起來用電棍電手腕、手臂,電了大概一個小時,強迫 “認罪認錯”。法輪功學員堅定信念,就是不屈服,慈悲地對他們講真相,惡警只好罷休。當時林鴻濱、梁忠的手腫得象大腿那麼大,疼痛難忍,好幾天才消退,好久手上還留下許多黑印。之前,十九監區的惡警把林鴻濱、梁忠等八名法輪功學員日夜吊在空中迫害了二十天。平時惡警對他們采用多次關禁閉、毒打、體罰,如罰長時間蹲操場、不準洗澡等形形色色的殘酷手段對他們進行肉體和精神的摧殘。

二零零四年大約九月至十二月期間,林鴻濱因堅持煉功被監區長張裕強警察叫來七八個犯人將他按倒在地上,然後用電棒電擊了兩個多小時。電棒電擊後強行用手銬將林鴻濱銬在鐵窗上,那時他的手腳腫脹的好大變形,傷痕累累在痛苦中掙紮的林鴻濱並沒有放棄信念。惡警還連續15天不讓他洗澡、不給睡覺,長期強行逼他從早上到晚上蹲在操場上曬太陽,如果不服從便叫來犯人對他拳打腳踢。

由於不服罪,警察經常把林鴻濱調換監區折磨。二零零五年六月下旬,法輪功學員梁忠因不配合邪惡之徒被吊銬四日四夜,法輪功學員陳錫耀被陳副監長用電棍電後又被盧副監區長毆打。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八時,法輪功學員林鴻濱被韋監區長以不完成勞動任務為借口,強迫蹲在廣場上暴曬太陽,並叫兩名犯人看住不讓他坐下。到了十點,盧副監區長叫來10名犯人在操場上當著眾犯人的面強行將林鴻濱身上衣服剝光,並搶走衣服,後又到監舍強行拿走他的衣服九件,還拿走一份未寄出的《申訴書》。

在黎塘監獄,林鴻濱在入監教育大隊、第三監區、第七監區等受盡各種各樣的體罰虐待,還有長時間的勞動奴役,超強度的無工資勞動,每天必須勞動十多個小時,有時晚上還要加班到十點多鐘。

林鴻濱說:“這麼多年來的監獄生活讓我真正看清了人間的善與惡,正與邪,深深體會到什麼是人間地獄的痛苦與無奈。每當我想起我白發蒼蒼的父母親渴望著我回家時,又想到妻子還在勞教所受盡折磨時和兩歲孩子沒有媽媽爸爸叫,沒有得到父母的疼愛孤苦伶仃和外公外婆在一起時,又想到那麼多善良的人遭受迫害時,我的心就像萬箭穿心一樣,痛著在流血。在那裏每天都在痛苦的深淵裏掙紮真是度日如年。”

四、妻子陳曉再次被非法勞教所

妻子陳曉兩次被勞教迫害,共四年,期間被強迫做奴工;非法洗腦數次,最長一個半月,搞得生意做不成,兒子無法照顧。

因在家常受到公安部門的幹擾,人身自由受到侵犯,陳曉被迫離開家,到北京上訪被綁架,一九九九年十月四日被非法關押在北京駐北海市辦事處,非法拘禁四天,被劫持回北海,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610”闖進家裏,綁架林鴻濱。當時,陳曉也被一同上門的警察打斷了手臂,推上警車押走。後來“610”發覺陳曉手傷的很重時,他們怕承擔責任,直接把她送到北海市人民醫院就不管了,父母自己花了四千元醫藥費。當第三天復檢時才發現醫院檔案室、歸私人保管的手術前X光片被公安人員私自取走。

陳曉說:“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丈夫又被劫持去坐牢,母親於十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去洗腦,祖母被嚇得心臟病發作,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去世。我父親要上班,我手臂當時活動不便,家裏剩下一個剛滿一周歲的兒子沒人照料,生意沒法打理。本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被迫害得家破人亡,真是刻骨銘心啊!”

二零零三年四月,陳曉上街貼真相傳單,被治安隊員綁架,當場被打得面部都變形了,又被非法勞教三年,當時,她兒子只有兩歲。

關禁閉:一次關十天,有的大法弟子被連續關兩次。女隊的禁閉室窄小狹長,裏面只有一塊石板當床,上有一塊爛布絮,還有一個水龍頭、一個廁所,鐵門上有一個小窗口,禁閉室的頂上有可開合的監視天窗。進了禁閉室不給肉吃、無洗漱用具,衛生用品不一定有,有的人來例假了也不給衛生用品。冬天不讓穿厚衣服,凍的睡不了。到了夏天,禁閉室裏石板下的蚊子少說也有幾百只,單那嗡嗡的叫聲就吵得人無法入睡,更不需說蚊子的叮咬之苦了。

中共十八大前夕,以維穩為借口,在全國各地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陳曉與母親譚澤幀相繼被中共當局綁架至洗腦班非法關押,強制轉化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政法委“610辦公室”(現掛牌“維穩辦”)的不法之徒,開兩輛小車到陳曉自家開的服裝店內強行將陳曉綁架至設在當地戒毒所內的洗腦班進行迫害。

當時林鴻濱為躲避中共迫害,二零一零年初一直流離失所在外,商店無人管理。

五、嶽母譚澤楨二次遭勞教迫害

嶽母譚澤楨五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勞動教養,勞教期間還被強迫做奴工,累計三年零九個月;強制洗腦三次,共三個半月;非法傳訊、協查調查多次,每次都在二十四小時以上,由“610”、公安、國保實行車輪式審訊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開始之初,譚澤楨在北部灣廣場煉功和與功友在家學法,均被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上京上訪被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她因為堅信大法、不放棄信仰被延期一年。

在勞教所兩年間,譚澤楨受到惡警、夾控、值班等人辱罵、盤剝、毆打、懲罰等種種折磨。有一種編腰帶的活很臟,整個人都被粉塵弄得黑乎乎的,顯然對身體的健康有影響。一次在編腰帶之後,譚澤楨用晾曬中的衣服滴下的水洗手和脖子,被值班看見,立即遭到斥罵和罰分。

廣西女子勞教所形成了一套奴隸制度式的勞工盤剝,為了經濟利益把勞務和解教(即解除勞動教養)掛鉤,勞務做的多做的快可積分提前回家,做的慢不能完成定量的被扣分延期。在那裏經常看到有人掛著輸液瓶幹活,因為獄警認為你發燒了,或者你如果生病了,可是你的手腳能動,你就要幹活。

異常繁重、緊張的勞務使人的身體極度疲憊,精神極度緊張,加上惡劣的生活、勞動條件,那裏的每一分鐘每一秒鐘都令正常人難以忍受。而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發配到其它各個中隊,處境艱難並且勞務壓力很大。壓給堅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勞務比別人更多,哪怕一秒鐘不停的幹,哪怕不睡覺不吃飯,也是不可能完成的。惡警胡說,你們是超常人就要幹超常的活。幹得慢的時常遭到侮辱謾罵,完不成任務時不許洗澡、不許睡覺、罰分延期,或者站在操場上日曬雨淋的“反省”。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一日中秋節之前,譚澤楨與另外三名法輪功女學員包下一輛面包車去探視身陷冤獄的親人,不料,快到合浦烏家鎮時,車被一群人截住了。這些人竟是警察,為首的是北海610頭目韋宇江,他們全部穿著便服,黑壓壓一片不知有幾十或百來人。司機嚇壞了,不知所措,這些便衣竟然把四位婦人綁架,其中一名身穿紅衣的便衣,粗暴的反扭譚澤楨的手臂,被施暴的婦女問他姓名,不答,又問及周圍的便衣,全都推托說不知其名。當被指其言行象土匪時,其說:“我就是土匪,你能怎樣?”隨後把四位婦女劫持到派出所,她們說:為何劫持我們?我們不違法不犯罪,而惡警卻說:你們去哪裏都要報告。那麼抓人的原因就是“沒有報告”嗎?可是向他們索要“離開當地需要報告”的文件和通知,卻沒有。審問、恐嚇了五個多鐘頭才放人回家,既不允許她們繼續前往監獄探望親人,也不允許她們乘坐自己雇的車回家,而用警車把她們拉回去。一次中秋的探望就這樣於中途夭折了,妻子和老母親的期盼終落了空。北海市610辦公室,國安如臨大敵,勞師動眾對付四名手無縛雞之力的婦人,著實令人費解。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晚、六十二歲的譚澤楨在北海市海角路水產公司門前電燈桿上貼“法輪大法好”傳單被海城區中街街道辦事處蘇進忠綁架。隨後,市公安局海城區分局國保大隊不出示任何手續強行違法抄家。次日,譚澤楨老人被非法關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只口頭通知家屬“拘留10天”。

七月八日上午十點半鐘,譚澤楨家屬即前往北海市第二看守所接人。看守所值班負責人說,十點鐘左右,譚澤楨被辦案單位接走轉南寧(廣西女子勞動教養所)去了。家屬問,是哪個單位辦的?答是北海市東街派出所。家屬到北海市東街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負責人說他們是協辦單位,主辦單位是市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家屬即去市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要人,但上、下午都找不到國保大隊辦公的人。

七月九日,家屬又去市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要人,他們給一通知書,聲稱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第十三條的規定,北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晚譚澤楨在市海角路水產公司門前電燈桿上貼“法輪大法好”傳單為由,對她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

在廣西女子勞教所期間,譚澤楨因不承認罪犯的身份,點名不答“到”,和隊長說話時不下蹲,於是那段時間每逢點名後便被捆綁在床架上,多次捆綁後造成嘔吐不止才不綁了。

譚澤楨被非法勞教期間,老伴每月都拿出她部份退休金給她在獄中使用。沒想到社保局有文扣發法輪功勞教人員的退休金,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二年也不得跟其他退休人員一樣增加退休金。而在她出勞教所之後,需要辦理續領退休金手續時,卻聲稱要先補交齊所謂多領的八千多退休金,否則不予辦理。作為市百貨公司退休職工的她上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後,市610還與公司領導來找她老伴,聲稱要交五千元對她的教育費。

在這些年的迫害中,譚澤楨也被剝奪了作為國家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信仰自由權、知情權、探視權。在她被勞教迫害期間,不允許親人去探視她;還有,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她和其他幾個功友的親屬一同租車去廣西黎塘監獄探望被非法勞改的女婿和功友,也不準探監,還遭到了隔離審查,搜身拍照、做筆錄,搞了一天沒有見到親人。當時主要負責人是北海“610”韋宇江。

六、嶽父陳龍超所遭受的迫害

嶽父陳龍超,個體經營者,誠信買賣,熱情待客,生意較好,一家人生活的和睦、幸福。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卻毀了這個幸福之家。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輪功以來,每當有什麼“大事”,或敏感日子,“610”都會來所謂“關照”陳龍超家,通知陳龍超不要外出,不能做什麼事情,居委會領導也親自登門問這問那,就連新年貼什麼對聯都悄悄來察看。有一年,發現內容不合他們心意,就在晚上派人爬上陽臺將春聯撕掉。“610”、國保、公安綁架法輪功學員,結夥闖宅抄家都極少穿制服,也不出示任何證件。陳龍超說:“親人被綁架之後,都是我們自己去打聽其下落的,至於拘留書、判決書等法律文書極少接到,或過後由他們口頭通知,搞得我們真是心無寧時,家無寧日。”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邪黨“十六大”,譚澤楨被綁架去辦洗腦班。當時北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派出所來抓人,陳龍超的母親被驚嚇得摔了一跤,腿當場摔瘸了,從此再也起不來床,老人幾年來驚嚇出了心臟病。譚澤楨一個月後從洗腦班回來,老人仍躺在床上還剩一口氣,但不出多少日就去世了。

陳龍超說:“ ‘610’闖進我家綁架我妻譚澤楨時,在萬分驚恐中,我的母親不幸摔倒在地,造成嚴重骨折,臥床不起,不久就離開人世。”

在這場迫害中,陳龍超還被剝奪了作為國家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信仰自由權、知情權、探視權。

陳龍超說:“因我家四人煉功,三人曾被枉判勞教、勞改,有時三人都關在獄中,我天天都掛記他們的安危,日日企盼會見日到來。但按監獄規定的日期探監也得先向單位領導報告,等待上級批準。有一次雖然單位派人隨同監視我行動,可是仍不能會見。這是對煉功人家屬的嚴重迫害,是對法輪功群體人員的極大侮辱、極大犯罪。

“我妻子在被非法關押在廣西女子勞教所期間,勞教所經常找借口,以其表現不好為由,取消家屬每月可以在規定安排會見一次的機會,不準我們見面。公民應有的知情權、探視權全被剝奪,從北海到南寧,每次探監要花一整天。為早點排隊辦手續,連飯也顧不得吃,有一段時間我家三個親人都在南寧勞教所,但勞教所一個也不準我看。”

二零一二年底,一天下午,“610”又闖進陳龍超家綁架他女婿林鴻濱,一看他不在家,就很不高興,陳龍超講了幾句,就觸怒了他們,那頭頭就下令將陳龍超推上車,拉去洗腦。

“610”洗腦班就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煉功人的重要手段。洗腦班由市政法委領導親自督陣,還從外地聘請來所謂誣陷法輪功有經驗的所謂“老師”。陳龍超被非法關押在單間,由所謂的“老師”三班倒對他強制洗腦。就是不停地放那些詆毀法輪大法的錄像,讀那些所謂的批判文章等,還威脅說,不轉化就送去勞教。整天強制洗腦學習、批判、寫體會揭批等。陳龍超在那裏被非法關押洗腦一個月。

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晚,市“610”、公安局、廣電局一夥十多人非法闖入陳龍超家,強行拆除請人安裝的新唐人電視臺的衛星接收器。

陳龍超二零一五年八月控告江澤民說:“十六年來,我家被非法抄家二十次以上,搶去《轉法輪》等法輪功師父著作若幹,搶去二十一寸彩電、碟機、音箱等物資一批,甚至連個人的手機也被當成作案工具被610非法沒收。”

更讓他難過的是,陳龍超的母親因親人遭綁架在驚恐中離世,年幼的外孫兒眼見父母被迫害幼小的心靈留下了陰影。

七、漂洋過海澳洲團聚

林鴻濱和陳曉從勞教所、監獄回家後,當地610政法委還是把他們當作犯人對待。警察經常晚上九、十點鐘來敲門,要找談話,把家人嚇壞了,害怕再把他們抓走。林鴻濱上班610的人就到單位去找麻煩。每年都搞洗腦班把他們夫婦倆都抓去“上課”。

林鴻濱說:“從監獄回來後,我以為可以自由了,沒想到我更像個犯人。由於政法委‘610’、公安警察經常晚上九點多十點鐘睡覺時敲我家的門,要找我出來談話等騷擾,把家裏親人們都嚇壞了,害怕我被劫持。我上班他們就到單位去找我麻煩。每年都搞洗腦班把我們綁架、非法拘禁。我家被政法委‘610’、公安警察長期視為監控對象,搞得我們家沒得安寧過。我的爸爸媽媽也為我提心吊膽的。讓我感到在這個社會上沒有立足之地的絕境。我是個合法公民,公安警察長期把我當犯人對待,我覺得對我太不公平了,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強身健體卻受到社會的歧視和迫害。在這個權大於法的社會裏我們投訴伸冤沒門,律師不敢受理我們法輪功的案件,不敢伸張正義,害怕受牽連怕掉官怕報復等。人間真理正義在哪?我為這個社會感到悲哀絕望。”

林鴻濱感到這一切太不公平,於是他想到了逃出來。他沒有開過船,但是通過看書了解到一點開船的知識,又通過朋友幫忙用他開淘寶店賣的衣服賺到的錢,買了一只廢棄的小鐵船。

林鴻濱說:“在二零一一年三月離開家人,在千變萬化的汪洋大海裏面,我感到自己如此渺小,但是我用智慧、膽量和毅力征服了一切逆境,九死一生中獲救,得到民主國家真正的人權和自由。”“和親人一別又是四年,我爸爸病逝也沒有辦法回去見他最後一面,媽媽病倒也沒有辦法在她身邊盡孝,妻兒和親人那種相思之苦,但是我現在不能回家去。”

至二零一四年,“610”政法委政保支隊公安警察大約非法搜查陳曉家近20次,監聽電話,長期跟蹤家人和監視住宅。

二零一四年十月,在澳洲政府的幫助和支持下,陳曉和兒子終於得到了澳洲的移民簽證。在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陳曉和兒子買了飛機票出國時,在廣州白雲機場邊境檢查處卻被阻止上飛機,機場警察說她的護照在二零一三年七月就已經被取消,並在護照上面剪了一個角。陳曉非常傷心。當陳曉再一次申請護照時,卻又被邊境處警察拒絕。

二零一五年二月初,陳曉孤身一人鋌而走險的到了異國他鄉泰國尋求庇護。然後澳洲政府伸出援助之手,幾個月後,林鴻濱與妻子陳曉和兒子終於在澳洲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