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郡自有,平原自無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東漢末年,朝臣與各地太學生聯合,共同反對外戚與太監專權。這些人被作為反對朝廷的死黨加以大肆抓捕迫害,史稱“黨錮之禍”。當時史弼任青州平原郡相,朝廷抓捕黨人的詔書傳下後,各地紛紛配合抓捕,唯獨平原郡無動於衷。朝廷又下詔書指責說:青州共有六郡,其他五郡都有,偏偏平原郡一個沒有?史弼答道:先帝奠定了國家的疆域,劃分了行政區。各地水土不同,風俗各異。他們有是他們的事,平原郡可以沒有。這有什麼可攀比的?如果想讓我順著上邊兒的意思辦,陷害忠良,那平原郡的人都是黨人,可以一塊兒都殺了。即使有生命之虞,我也不會出賣良心,陷害他人的。
後來史弼被下獄。皇帝下詔赦免黨人時,史弼以俸祿贖罪,免死。由於史弼的保護,平原郡許多無辜的人得以活命。
(事據《昨非庵日纂》)
發稿:201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