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責別人時 自己要先承擔三倍責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一位後生到寺廟裏向方丈求教,談起世態炎涼,頗有感慨:“大師,大千世界裏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太復雜了,不是爾虞我詐,就是虛偽以對,實在是沒意思。請問這是為什麼,我該如何對待呢?”方丈沈默不語。這時,樹上鳥兒啼鳴,零星的鳥糞落下,差一點兒沾到後生身上。後生舉手指著鳥兒大罵:“該死的東西,沒長眼睛。”
“善哉善哉,”方丈言道:“施主,看你伸出的手,道理就在其中。”
後生看著自己伸出的手,食指指向樹上的鳥兒,大拇指指向天空,中指、無名指、小指則很自然地指向自己。
看著後生納悶的樣子,大師解釋說:“你瞧,你指責鳥兒的手形,意味著指責別人的手指是一個,而指責自己的手指是三個,也就是說假如要指責別人,那麼自己首先要承擔三倍的責任,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人情世故就不再是你看到的這個樣子了。至於那個指向天空的大拇指,意味著還有一些事情誰也沒有想到、說不清,只好由上天來裁判了。”
方丈擡頭望著樹上啼鳴的鳥兒,接著說:“鳥兒是無辜的,因為樹林本來就是飛禽棲患之處,有鳥糞落下來是自然的事,怪只怪我們站錯了地方。世上萬物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是與非。所以也沒有必要凡事都分出個高低、爭出個勝負,退一步海闊天空。”
發稿:2012年11月2日 更新: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