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識“禮樂”
——禮樂--天地之和(一)
【明心網】提到“禮教”,中國人大有談虎色變之意,大概是因為那個“吃人”二字的長期灌輸吧。那麼中國幾千年來,奉行的儒家的“禮教”究竟是什麼呢?為什麼當年孔子會不辭辛勞,孜孜以求“克己復禮”呢?
提到“禮”,我們還要說到“樂”。禮和樂是儒家治國安邦的支柱,是不可分割的。
一、“禮”與“樂”並不是單純意義的“禮儀”與“音樂”
我們看看《禮記》是如何闡述“禮”與“樂”的。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禮記》原文)
這段話的意思是:樂,代表了天地間萬物最和暢的情態;禮,代表了天地間萬物最有秩序的情態。能獲得和暢,所以萬物自然孳生化育;能擁有秩序,所以萬物井然有別,各得其宜。
因此說,禮儀與音樂,只是“禮”“樂”外在的表現形式,而“禮”“樂”本身是有著更深的內涵的。
二、“禮”“樂”從何而來?
樂由天作,禮以地制。(《禮記》原文)
樂是取象於天時循環變化的原則而制作的;禮則是取法於土地的有高有下,生養萬物各有所宜的原則而制作的。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古人洞徹了天地萬物的“和而不同”:天地間陰陽和順,萬物得以孳生;萬物雖各不相同,但等差有序,共同繁榮。敬天的古人,在對天地萬物的敬畏與謙卑心態中看到了這種天地萬物雖千差萬別,卻有秩序而和諧的原則,因此“人法地”而制定了“禮”與“樂”。
三、“禮”“樂”的作用
論倫無患,樂之情也;欣喜歡愛,樂之官也。中正無邪,禮之質也;莊敬恭順,禮之制也。(《禮記》原文)
譯文:和諧而不混亂,是樂內在的精神;讓人欣喜歡愛,是樂有的功能。中正無邪,是禮的本質;莊重恭順,是禮的職能。
使各種不同的物類,在極為和暢的氣氛之下,共存共榮,不會發生彼此侵害的事,這就是音樂誘導民智,達到教化目標的內在作用。使人人喜悅歡樂、相互親愛,這就是音樂的作用。
使不同階層的人,共同保有中正平和,絕無偏邪的思想,這就是禮在本質上的要求。使人人經常註意外表的端莊誠敬,謙恭順從,這就是禮儀在形式上的要求。
因此,“樂”的最高境界就是“性情的調和”。這樣的音樂,一定是能讓人心境寧靜平和。“禮”的最高理想就是適當的等差節度。這樣的結果也一定能讓人相互禮讓,彼此尊重。
社會沒有秩序,就會陷入混亂;沒有和諧,人心就會渙散,對此,儒家主張用禮樂教化,法家主張用強制的手段(刑罰),究竟誰的效果好?
就同樣可能達到準則規範被遵守之目地下,前者的效果比後者要好。因為禮樂的教化在於提升內在的道德修養,而道德意識是一種自省行為,這種改變是發自內心的自願自覺。而任何強制性制裁都是一種懲治幹預;這種懲罰雖可使人心存畏懼,小心規範自己的行為,卻難以達成主觀上的道德自律;一旦離開這種懲治的視線,還會放縱自己的行為的。
因此,禮教和樂教,並不像現代人所認為的“軟弱無力”;相反,這種教化如果真能得以實行,每個人都能自覺約束自己,那社會不就自然和諧穩定了嗎?正是深知這種教化才是長治久安的最好辦法,古代聖王先賢們,才堅守著以禮樂來維護著社會的秩序與和諧。
--轉載自正見網
發稿:2010年8月10日
更新: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