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民權運動--距離我們只有1公分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王怡【新生11月22日訊】* 民權意識悄悄覺醒
近來,我們似乎可以看到一場以關註個體、圍繞個案為特征的公民維權浪潮正在悄悄崛起。11月12日,才在孫大午案件中擔任完辯護人的許志永博士,宣布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加北京市區人大代表選舉。我們還記得許博士也是在孫志剛案件中向全國人大遞交違憲審查建議書的三位法學博士之一。
與此同時,人民大學“制度分析與公共政策”中心的研究員舒可心、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的碩士生殷俊,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明亮以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另外四名學生,紛紛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參與此次人大代表換屆競選。我們還記得繼姚立法首次以獨立候選人身份競選人大代表成功後,在今天5月份深圳區人大代表選舉中,也曾湧現出一大批體制外的候選人。
11月2日,蕭瀚接受張思之律師的委托,在網上發布了張思之在為房屋拆遷戶維權的鄭恩寵涉嫌泄露國家機密一案中的《辯護詞》。我們記得蕭瀚也是在孫志剛案件中提交違憲審查建議的五位法學家之一。在孫案和SARS期間,他在國內最大的學術網站“中評網”撰寫每日評論,連綴不斷,引起網民的巨大反響。
11月5日,李建強律師馬不停蹄趕往湖北孝感,自願為被拘捕的網絡作家杜導斌擔任律師。幾個月前,他剛剛在女教師黃靜離奇裸死的案件中自願為黃靜的家屬擔任律師。同一天,茅於軾、賀衛方、徐友漁、崔衛平、流沙河等50位國內知名學者、作家針對杜導斌案件,發出題為“保障言論自由、維護基本人權”的公開聲明。
11月初,一位普通公民李健創辦的“公民維權網”再次開通,秦暉、朱學勤、袁偉時等60名國內著名學者擔任該網站顧問。我們還記得幾個月前正是這個網站,持之以恒關註黃靜案件,並在網上成功地為黃靜的家屬公開募集到所需律師費用。
從9月到10月份,在網上有三百多名網友自願禁食一天,紀念被餓死在家的三歲女孩李思怡,呼籲社會關註此案。
10月份,安徽蕪湖的張著(化名)在公務員考試合格後,因“乙肝小三陽”被取消考核資格。28日,安徽省人事廳決定“不予受理”張著的行政復議申請。四川大學憲法學教授周偉,通過旨在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權益的“肝膽相照網”聯系到張著,決定免費為他擔任行政訴訟代理人,挑戰公務員體檢標準對乙肝人群的歧視。這是周偉繼“身高歧視案”、“價格歧視案”之後,義務進行的第三起維護公民憲法平等權利的訴訟。
我們記得更早的時候,“肝膽相照網”和“戰勝乙肝網”等民間網站經過艱苦的努力,成為乙肝人群的維權基地,正是它們發起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違憲審查書”,要求對公務員錄用和體檢制度進行違憲審查。
* 從維權浪潮到“民權運動”
盡管這一浪潮還可以上溯到更早的時侯。但很明顯的,由個案推動制度、以司法影響立法、從個體關註群體這樣的民間爭取和維護民權的趨勢,是因為今年孫志剛案件推動收容遣送制度被廢止,才集中呈現出來的。個案是一種最好的啟蒙方式,個案的力量如同榜樣的力量一樣無窮。但榜樣指向一種道德追求,那些個案卻和每一個公民的切身權益緊密相關。
在這半年來進入我們視線的一個個案子,一個個自發的維權者,一場場艱難但顯赫的訴訟,顯示出孫志剛案件的成功,已經產生出個案巨大的發散性示範力量。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和理解到,推動社會進步和維護基本人權的最好方式,並不是任何整體性的和激動人心的訴求,而是點點滴滴甚至斤斤計較的對個人自由的反復堅持。不是動輒在“人民”、“群眾”的名義下俯下身去關註微粒般的個人;而是回到每一次的現場,以個人的名義去關註每一個有血肉的受難者。
因2003年的公共生活開始具有嶄新的特征,因為讓我們暮然回首記憶猶新的,不僅僅甚至主要不是一系列代表各種宏偉敘事的詞匯,而將是一個個被擦亮的普通公民的名字,孫志剛、孫大午、李思怡、杜導斌、鄭恩寵、翁彪、甚至也包括劉曉慶,以及蔣彥永、張思之、雷耀潔、許志永、蕭瀚、周偉等。他們的名字加起來,才真正構成了今年最宏偉的敘事,一種距離我們只有1公分的宏偉敘事。
除了關註個案外,這場維權浪潮還有第二個特征,即顯示出公眾和知識界對立法文本崇拜的反思。個案的維權讓人們意識到,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個人權利的落實並不只在立法這一個環節,甚至主要不在這一環節上。它不是一個“立法、立法、更多的立法”的過程,而是一個在立法之下力求通過司法實現權利救濟的過程。權利如果不能在具體的訴訟中得到保障,公民就根本沒有權利可言。這是個案維權對於法治建設的另一重價值,即從註重理論和規範研究的立法中心主義,向著註重個體機遇與經驗現實的司法中心主義轉變。
從這個角度看,民間的維權浪潮在本質上是一場法治主義的“民權運動”。因為對這些案子的推動,不僅僅是維護我們在法律上已經落實的權利,而是希望通過訴訟去確認、清晰和推進公民的權利。沒有這些案子,我們的權利就是模糊和虛無的。只有司法才能真正讓權利落實,當我們在一項法律中看到它規定了公民有某一項權利,我們先不要高興,而必須要在一個案子中去試一試,才能確認自己到底有沒有這個權利。
如果說一場“民權運動”已悄悄來臨,它的第三個特征就是和互聯網時代的高度重疊。我們看到的這些個案,幾乎沒有一個不是和網絡上的輿論和努力有著密切的聯系。網絡、媒體、知識界,正在構成民間維權浪潮三足鼎立的框架。
幾年前當中國人剛剛接觸網絡時,網絡幾乎是愛情和文學的地盤。但短短幾年,網絡開始成為民間維權的聚匯地。而私人網站和論壇也不再是一個純虛擬的社區,私人網站開始從虛擬的社區向著虛擬的社團發展。如“肝膽相照網”將乙肝病毒攜帶者和一些關心他們權益的人聯絡起來,通過網站和論壇從事維權活動,並相互提供精神的支持。這也是個案維權的一重附加價值,即通過對個體命運的關註,一個維權的過程也就是一個確認和擴展公民政治權利(言論自由、集會、結社)的溫和和漸進的過程。由於這一過程的法治主義特征,可能成為一種最能被接受的公民權利和政治進步的自發演進方式。
人們對個案和苦難的關註是否會轉瞬即逝,下面這個故事或許是最好的說明:從去年7月開始,一位網名叫石扉客的記者因對媒體的公開報道不滿,以一人之力展開對被槍殺教師李尚平案件的漫長的個人調查,他在著名論壇“關天茶舍”的調查貼歷時近一年半,直到今年11月17日仍然還是論壇熱點,並創下6萬多瀏覽率的思想論壇點擊記錄。在過眼雲煙的網絡和媒體時代成為一個奇跡。
* “民權”的雙重含義
發生在我們身邊的這一浪潮如果可以稱為“民權運動”,它將代表一種爭自由的、個案的、漸進的和法治主義的社會進步方向。即使是那些指向立法機關的權利訴求,也都以對個案的關切為發軔。然而到底什麼是“民權”,這個詞其實比較含混,具有兩重的含義。
在清末,“民權”概念就開始流行。一種說法“民權”來自日本對英文“民主”一詞的翻譯,取的是盧梭“人民主權”之義。這是一種集合的民權概念,首先是針對君權的。這個“權”是權力和主權之“權”,也就是指的民主。用嚴復的話說,叫做“民有權而自為君也”。
但另一種說法認為“民權”是對“自由”一詞的翻譯。這樣的“民權”就是一種分散的民權概念,即公民權和憲法權利,也就是對自由的一種法律化表達。在中國一百年的憲政史上,“民權”一詞的涵義一直徘徊在“民主”與“自由”之間,有時它可以指一種整體性的民主訴求,有時則指一種分散化的個人權利概念。但在20世紀後半葉以來,它的含義更多的指向後者。如美國60年代爭取各項公民權利的社會運動,在中國就被稱為“民權運動”,這時的民權,就演變成對公民權(civil rights)的翻譯。這也是本文所稱“民權運動”的含義。
就在寫作此文的時侯,北京三聯書店繼90年代推出《憲政譯叢》之後,再次推出一套《民權譯叢》。我們還記得正是那套《憲政譯叢》,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中國學界近年來的“憲政熱”。而憲政是一種以保障個人權利為出發點和根本的政體。欲實現憲政,必先夯實民權。這套譯叢在民間維權浪潮中應運而生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可以期待它也必將有助於又一輪“民權熱”的形成。
在90年代市場體制的成果之上,民間已經開始積累起對落實憲法、維護公民權利的真誠渴望,和一種心平氣和的姿態。在許志永博士參加人大代表競選的聲明中,他這樣寫道,“我是一個理想主義者,我渴望一個公正的社會,一個憲政、法治、自由、幸福的中國”。
這樣的話,已成為發自民間的真誠心聲。
(2003-11-17)
(《新聞周刊》156期“乙肝歧視”專題)
發稿:200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