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學員 浙江省武義縣多名幹部被判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6月27日訊】浙江省武義縣緊跟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逼迫所有在家煉的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對還堅持煉的學員就送去強制勞教,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一名六、七十歲的退休小學高級教師,工作勤勤懇懇,是當地有口皆碑的好教師,她的先進事跡曾經在縣廣播臺進行過宣傳,武義縣政府及有關單位讓公安人員多次將她關押在鐵籠子,還毆打老人。據檢察日報2001年3月9日,法院分別以受賄罪判處武義縣政府辦公室原主任胡長金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零六個月;武義縣委老幹部局原副局長黃承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武義縣委統戰部原副部長朱新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惡人終有惡報,最終難逃法律的制裁。
發稿:200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