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12年徒刑的真正原因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6月26日訊】柯福恩,中國水產科學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原黨委書記兼所長。自1999年7月20日後,聽信江澤民一夥的謊言,不辨真偽親自在單位多次組織反法輪功的討論會,會上多次散布江澤民一夥惡毒攻擊法輪功和法輪功的創始人的言論,蒙騙研究所的群眾。為了自己的官職,不辨是非緊跟江澤民流氓勢力不會有好下場,最近柯福恩因為貪汙受賄被判12年徒刑。據中新網武漢6月22日消息:近日,中國水產科學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原黨委書記兼所長柯福恩(副廳級)因犯受賄罪、貪汙罪,被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法庭認定,在1994年8月至9月間,被告人柯福恩利用職務之便,以中國水產科學院長江水產研究所特種水產開發部的名義,在與北京慧康特種水產養殖有限公司購銷價值159萬余元甲魚業務中,貪汙公款3.2萬元。1996年至1999年期間,柯福恩在修建本單位職工宿舍樓和擴建實驗基地漁池發包時,先後收受建築工頭賄賂9.5萬元;在印刷《中國水產科學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志》時,收受印刷商賄賂5000元。
發稿:200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