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江西女子勞教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單位: 江西女子勞教所暴力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罪行敘述:
江西女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酷的迫害,如對絕食反對非法迫害的學員用開口器撬嘴、用胃管插鼻子、用註射器註射,致使許多人鮮血直流,湯汁滿身,氣憋得死去活來;後發展到用電棍警棍打,用手腳踢打,用手銬吊掛,用紗帶綁四肢於床上,屎尿拉在床上,不給洗漱以示“人道主義”。
周幹部(女)、鄧科長(男)、李大((男)抓學員頭發,拳打腳踢,掛銬學員三天四夜;唐幹部(女)、付醫生(男)用警棍猛打學員,所打之處青紫難分,兩周後才漸漸消失。每次打罵我們時,幹部幾乎都要放開廣播放噪音,以掩眾人耳目。將一些絕食學員綁在床上達一、二月之久,不讓洗漱,屎尿拉在床上。它們邊打學員邊用血壓表量,直到把學員打得死去活來。
法輪功學員比任何勞教人員都受歧視,甚至連所關人員也可毆打學員而不處治。甚至幹部還唆使她們訓打而加以減刑獎勵,致使非法輪功勞教人員對學員變本加厲,以惡傳惡不擇手段訓罵、毆打以獲減期獎勵。
請來馬三家勞教團,妄圖全面瓦解學員,並對未轉化者,加以嚴管,強制她們出工、軍訓,限制言行、接見,用勸說、打罵、威逼親屬等手段做轉化工作。
10月份,它們開始對未轉化者單獨隔離,由三互小組人員(2-3人)看管,用組織學習“揭批”材料、播放反面錄像、召開揭批大會等手段竭盡全力進行轉化。對未轉化者可以隨意加期,甚至用欺騙手段延緩已到期限的法輪功學員。並威脅,國家對未轉化者將動用國家機器(軍隊等)處罰,判勞改或加期等。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6月
發稿:200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