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歪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一)中國常指責西方國家的“人權外交”政策,稱其“以人權為借口幹涉別國內政”。依此類推,則“人權就是國家權力”,“國家主權等同或高於人權”。
如果國家主權真能代表人權,那麼1993年在維也納以及以後再召開的國際人權大會為什麼不改名為“世界國權大會”呢?在國際舞臺上,中國政府和中國領導人偏把人權往國家主權上扯,豈不是歪論。而國權高於人權之論,又使我不寒而栗。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希特勒就是用這樣的口號立國而臭名昭著的;日本天皇也是用這種口號發動的“聖戰”。如果原來的南非獨裁政府也用同樣的理論來解釋他們的種族隔離政策,別人都不幹涉種族主義者的“內政”,那麼曼德拉只有在鐵窗中頤養天年了。自稱人類先進分子們竟也豎起同樣的旗幟,入他們為伍,豈不讓人心寒。
國家主權高於人權的實質是什麼?中國憲法明白寫著:“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一黨專政,多黨合作,是中國共產黨津津樂道的創舉。亦就是說,人權等於國權,等於中國共產黨一黨之權,共產黨之權在其最高領導人之手,過去是在“偉大領袖”毛澤東之手,後來“總設計師”鄧小平又翻花樣似得繼承其政治衣缽,現在一個“核心”江澤民更是“長江後浪推前浪”,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人權還是獨裁!我翻遍所有的辭典都找不到詮釋。
(二)
中國在國際人權論壇上放言:“人權首先是發展權”,“中國首先要解決溫飽問題,這是中國最大的人權”。
在所謂“萬惡的舊社會”,溫飽問題是比現在糟得多。共產黨那時為什麼不考慮溫飽問題,而打著“要民主,要自由”的旗號號召人民“鬧革命”?如今的確還有許多地方沒有解決溫飽問題,有些縣甚至連電都沒有,這是事實。“革命”40年,“建設”50年,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共產黨“偉大、光榮、正確”的歷史在何處?更何況,人不是豬狗,除了吃飯,他還要思想和言論自由。毛澤東親口說過:“嘴巴有兩個功能,一是吃飯,二是說話”。毛澤東的話不是一句頂一萬句嗎,而今為何只許吃飯,不許說“話”。
這是對全體中國人民的極大侮辱!
(三)
中國政府在官方文件中斷言:“人權是生存權”。誠然,沒有生存權,人權就無從談起,但中國人民的生存權又如何?是不是像官方文件說得那樣表裏如一呢?
1957年,就因為幾十萬人講了真話,而這些真話歷史證實完全是正確的,但這些說真話的人卻被打成“右派”,株連九足,還要踩上一只腳,永世不得翻身;“文革”中,又有多少人只因一篇文章、一句話,甚至寫錯一個字,而打進地獄,或跳樓上吊,在中共歷次政治運動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數,何止千萬;1989年“6。4”事件,又有多少民族精英和赤誠兒女按憲法賦予的權力,光明正大地示威遊行,被殺被抓。在共產黨手下要得到象人樣的生存權,又談何容易。
“6。4”中,停在北京郊外一眼看不到頭的坦克、裝甲車,是打日本鬼子,還是準備解放臺灣?都不是,是對付手無寸鐵的中國老百姓。如今神州大地、禮儀之邦,到處都有車匪路霸。車匪屬烏合之眾,想抓也能抓,只是官匪狼狽為奸,你說誰能抓誰;而路霸大數是披著黃皮的官辦土匪,哪個百姓敢吭一聲,誰敢帶頭來個轟轟烈烈,誰就會失去生存權。
不知哪一天,“生存權”能有個新活法!
(四)
自從“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一出籠,似乎與政治有點血緣的東西都該是“有中國特色”的。在人權問題上,中國政府說:“中國有自己的文化傳統,有自己的國情”,即“有中國特色”,言下之意,人權的普遍性不適合中國。
如果是這樣,那麼在半個世紀前,共產黨為什麼打著“反獨裁,反迫害”的口號,號召人民罷工罷課。你們推翻反動派統治,反動派“反動”在何處,就是不給人民民主、自由和人權。萬萬沒有想到,共產黨坐穩了江山,自己卻蹈了反動派的覆轍。
我想問,那些發明人權普遍性不適合中國國情的先生們,早知今日,何苦當初。也許那些頑固派們會說,憲法寫著那麼多人權,還少嗎?
我也要問一聲:“寫在紙上的都是真的嗎?”
發稿:200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