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國」誤國誤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李國輝新千年的第一個除夕,5名據官方稱「法輪功」信眾在天安門廣場點火自焚。國人對這件事表現出少有的冷漠。官方控制的媒體更是喋喋不休地誣蔑他們是「邪教徒」。我不是「法輪功」的支持者,甚至不了解「法輪功」,不論他們是或不是「法輪功」信眾,都被他們「以死抗爭」的勇氣震憾了。人的生命是最值得尊重的。如果面對死亡,我們竟然無動於衷,這就只能說明我們社會的道德底線正被全體國人踹破,並有擴大敗壞面的勢頭。面對國人的集體冷漠,一些學者評論道:「人與人之間的極度冷漠,是將要落在每個人身上的災難爆發前的信號。」
正當善良的人們對民族道德的崩潰懷著深切的憂患、有識之士奔走呼籲加強道德建設的時候,江澤民拋出了「以德治國」的高論。言下之意就是,在他江核心的「德治」下,「黨和政府能夠提供良知主持正義」。這種論調顯然是一種於國、於民有害的誤導。
人的「良知」是從哪裏來的?主張人性本善的孟子說,人的良知(辨別是非善惡的智能)是天賦的,比如惻隱之心(同情心,不忍之心)人皆有之。此說似有道理,鴉雀蜂蛇等動物對同類尚不惜舍命相救呢。但我們知道,動物世界和人類社會可以舉出許多反例。有人說,所謂「不待思慮而自然知」的「良知」,實際上是人們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經過「養成教育」達到的一種倫理境界,一種近於本能的道德反應。然而,不管人的「良知」是先天固有的、還是後天培養的,這一點則是古今中外從無疑義的,即:人的「良知」不是靠政府提供的。不提將個人修身視為治平國平天下基本功的古代中國,不講統治西方社會千百年的基督教教義,就是毛澤東,不是早在延安時期就指出過,共產黨執政後只有依靠人民監督政府、才能跳出歷史興亡的「周期律」嗎?
再看看中、外歷史上那些彪炳千秋的人物。從不畏縉紳豪強的撥天權勢、挺身為民請命的海瑞,到不懼重重政治高壓哎心瀝血、苦苦求索中國進步路徑的顧準;從甘冒國人皆曰可殺的風險、為猶太血統的軍官德雷菲斯翻案而控訴法國陸軍部及其將軍們的左拉,到甘當日本國的「另類」、呼籲日本人正視民族劣根性、懺悔侵略罪孽、凜然拒絕天皇頒發的文化勛章的大江健三郎──在他們身上閃耀著人類尊嚴的光輝。他們的「良知」是政府或別的什麼所「提供」的嗎?以這樣一些賢人、哲士為範例,也許陳義過高。因為,他們的道德境界非一般人所能達到。但是,堅守做人的底線,不為暴發搞坑蒙拐騙搶,再退一步講,不謀財害命、不謀官害命、不草菅人命,在別人生死存亡的關頭幫忙打個免費的報警電話之類,總是大家都應該做到、而勿需政府來「提供良知」的吧!
所謂「黨和政府能夠提供良知主持正義」,實際上是試圖剝奪憲法賦予廣大公民的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管理的基本權利,貶低了當下那些不屈不撓與黑惡勢力、腐敗份子作鬥爭的人們(如與侵吞民財的彭氏兄弟鬥到底的楊劍昌、舉報錢塘江海堤施工摻假案的沈柏虎等)的社會作用和道義價值,將他們視為好事之徒,因而不利於弘揚社會正氣、推進反腐、防腐大業。國家和政府有責任主持正義、維護社會公正。但國家和政府不應該壟斷正義,也不可能為人們「提供(出於內心體認的)良知」。
其實,對於這種荒謬的說辭,用不著一本正經地辯駁。我們倒是應該探究一下,這種鮮廉寡恥的論調,何以會在新世紀冠冕堂皇地登場?它的出場與社會上的種種惡行惡狀,有無內在的精神聯系?我們知道,這些年來,唯利是圖的極端利己主義、不擇手段的「機會主義」、作賤一切善良動機的犬儒主義等形形色色的強盜邏輯、混世哲學、厚黑經,毒化著我們的民族道德和社會氛圍。正直的人們應當鮮明地表達自己的態度:我們不贊成泛道德主義,不相信精神萬能,承認利益驅動和功利標準;但是,也不贊成物質主義,不膜拜人的原始欲望,亦不全然抹煞基本的倫理原則和價值標準,不拋棄自己的人性尊嚴和歷史責任。我們深知:制度的改革與建設,是至關重要的;但不論社會的環境和風尚怎麼樣,我們都免除不了自己內心的道德審判,不可能將一切責任推諉給既存現實。不然,如何解釋何以古往今來,在同一時代、同一社會,會出現人生路向選擇迥然不同的兩種人。
發稿:200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