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自焚者是為每一個中國公民的自由而死的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維護別人權利,也是維護自己權利。喪鐘為誰而鳴?為每一個人而鳴。如果我們縱容對別人的法西斯專政,我們就無力抗拒針對我們的法西斯專政。納粹德國就是明證。(尤其這個別人是自我修煉不強加於他人的善良百姓。他們和平抗爭只是因為他們生命中最重要的信仰不被允許。這個信仰並不具進攻性。)拔出蘿蔔帶起泥,信仰自由不單一。新聞自由和法治是信仰自由的必然結果,所以中共死也不退。絕對權利導致絕對腐敗。宗教是自由之母。亨廷頓名言信矣。“六四”撬了一下,法輪功反抗又撬了一下,中共專制的“千年”磐石處於不穩平衡,隨時要滾落。
保護他人權利也是保護自己的權利。有良知的國人應該為法輪功信仰自由而呼。末世的專制制度(現今中國)是逆向淘汰,當好官太難。民主制度是符合自然發展的制度,不當好官太難,請看克林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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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200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