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律意識淡薄還是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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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只是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碰到的漠視知識產權和公司制度的一個小側面。而實際上在中國,一個單位人員的調動或辭職,通常會帶走公司的關鍵技術資源和客戶資源,給原有的單位帶來極大的損失,而在法律上似乎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無法對其進行法律方面的追索。
從更深一層來看,這似乎又涉及到職業道德的範疇。應該說,由於目前中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相應的職業道德或商業道德就較差。香港的雇員除了敬業樂業,職業道德也是較好的,這也許與其法律環境有關。雇員即使明天辭職不幹了,也要做好最後一天的工作,有始有終,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寫好每一頁。法律的嚴厲使他們不敢帶走相關的資料和客戶,每個員工辭職時都有人監管。並且有嚴厲的行業規矩,如果一個人在這個行業壞了名聲,那他今後就別想在這個行業再幹下去了。
再說到現在的美國總統選舉問題,這似乎與這個話題無關。曾經與一些美籍華人交談過,作了一個假設:如果布什當選,戈爾是否願意支持布什的組閣和施政?回答是肯定的。因為美國人的法制觀念特別強,只要是法院裁定或宣判了的,連總統也必須無條件執行,並且是心服口服地、全心全意地支持法院的裁定。因此在任何的企業,其權力的等級職別是非常明確和清晰的,每個人都很清楚自己所處的位置和作用,決不會越權行事,或圖謀篡位。
這不知應該說是法律意識淡薄還是應該說是中國人劣性之一,還是應該說是屬於道德範疇的問題。難怪中國有個古老的故事: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擡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還有“文人相輕”的成語。在中國人多的地方就有“窩裏鬥”的事情發生,在國外,中國留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就比其他國家的要差很多。為什麼中國人在單個的科技項目上可以出成績,而在需要長期合作的項目上卻無法出成績?不少跨國公司就擔心中國人在加入WTO後沒有契約觀念,好不容易培養了一個人,說炒老板魷魚就炒老板魷魚,說走就走,甚至可能會把企業的關鍵技術帶走。
在中國,大到政府部門,小到家庭單位,都較普遍地存在法律觀念或著說是契約觀念的淡薄。大家之間互不服氣,我們常聽到市長雇人謀殺書記、副職陷害正職、廠長開除書記的廠籍、書記開除廠長的黨籍,等等這樣的故事。如果以為這只是在國有企業裏才會發生,那就錯了。在民營企業特別是知識分子成堆的IT行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也出現嚴重的“窩裏鬥”,一有點成績賺了點錢就想當老板,誰也不服誰,誰都想當老大,甚至夫妻之間也互相猜疑、互相拆臺。連家裏請個小保姆,也不安分守己,想把女主人搞走自己當。
大量出現的腐敗現象,除了體制上的缺陷,給不法分子有漏洞可鉆外,還有道德方面的問題,財產觀念不正確,不是自己的錢老是想拿,看見別人有錢不服氣,不是通過合法的渠道來獲取,而是不擇手段。這是因為中國人特別能幹?特別自信?特別有理想有志氣?非也,是遵紀守法的意識淡薄和道德觀念的淡化。所有的企業章程都明確規定了各個不同職位的權力職能範圍,領導人任職時也應該十分清楚自己的位置和作用,但有不少人就是無視這些,屁股沒有坐穩,就開始想方設法搞掉頭上的,自己坐上去,將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用語玩弄權術心術。
要強化法律意識,除了加強立法、完善法規,還必須執法必嚴、違法必糾。法律不是萬能的,只能規範人們的言行,而道德範疇的問題,則要靠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質、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來解決。並且,不僅關系到我國吸引外商投資的法律環境和制度保障問題,也關系到我國企業能否走出國門、能否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潮流的問題。
發稿:200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