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農致富”經濟造就10億中國孤兒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蕭夏林6月23日《南方周末》發表了《逼農“致富”,逼死農婦》的文章。文章報道了全國貧困縣湖北省房縣上橋鄉幹坪村農民陳龍菊為生存在與鄉政府強制種辣椒的抗爭中,絕望自殺的“故事”。這樣的悲慘“故事”在廣大的中國農村已司空見慣。這類“逼民致富”的事件,近幾年來,《中國青年報》《南方周末》《焦點訪談》等報刊已大量報道,中國人面對如此事件,無論無論農村人還是城裏人,早已經沒有什麼震驚可言。
在一切以經濟為建設中心,在什麼知識經什麼假日經濟等的經濟百花齊放一切以經濟裁決的今天,房縣上橋鄉的經濟是典型的“逼農致富”經濟。“逼農致富”經濟早已是中國農村最普遍的經濟形態。
“逼農致富”經濟興起於90年代中國廣大農村,它源於70年代末農民包產到戶經濟責任制發展到“盡頭”的一種轉變,它是謂的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轉移“產業結構調整”的結果,它產生於90年代初期,到今天以發展到極致。
農村包產到戶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的確需要戰略轉變,中央的“產業經濟結構”對於廣大農民來說,應該是農民致富的第二次飛躍。但它的確是一場災難是農民的一場噩夢,包產到戶的豐收喜悅和幸福成為一種痛苦的回憶。雖然中央對“產業結構調整”制定了“堅持面向市場,堅持因地制宜,堅持充分尊重農民經營自主權”的三個堅持政策,但在實踐中,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變成“逼農致富”,三個堅持成為一紙空文,被“逼農致富”的土政策取而代之。農民作為土地的主人,失去了對土地的自主經營權,農民的合法土地農民的生存和幸福,成為“逼農致富”的犧牲品。
“逼農致富”的結果,從這篇文章中就可看出,“逼農致富”,完全背離了中央三個堅持的大正方針,“逼民致富”不管農民死活,(“你的牛和全家性命是小事,總體規劃、上面來檢查是大事”)就是讓農民致富破產,逼死農民。
一“逼農致富”經濟:“升官發財”經濟
這篇報道,不是特別案例,它在中國農村是一個普通的普遍的現實。
“逼農致富”經濟主要是在比較的廣大農村,越是窮的地方“逼民致富”經濟越發達,而且惡性循環。“逼農致富”經濟一般有兩三種形態,一種是自然經濟作物,一種是大棚經濟作物,大棚經濟作物由稱為“大棚經濟”,另一種是各種小型工業及養殖業。前一種鄉鎮政府強制種植,賠賺由農民自己負責,後兩種一般由政府出錢扶持,專用於參觀檢查,被地方官員視為形象工程,絕大部分是賠錢的。否則,農民不幹,因為投資太大,農民無法幹,逼也不行,只得由政府出錢。
比較富裕的農村雖然也存在這種“經濟”,但富裕地區致富或者不靠農業,或者已形成良性循環,或者“逼農經濟”在他們的深活中不占重要地位。
認真閱讀《南方周末》的這篇報道,我們可以發現中國“逼農致富”經濟的發展模式種種特征和秘密。
第一,“逼農致富”,不把中央的三個堅持放在眼裏,不把農民當人看,野蠻逼迫農民就範。“逼農致富”經濟堪稱暴力經濟軍令經濟。
首先是縣鄉鎮政府主要是鄉鎮政府奪取農民對土地自主經營的權力,自己取而代之,由人民公仆變成人民的主人,對農民和農民的土地發號施令,使農民由土地的主人變成政府的仆人。農民自己的一部分或全部(像上橋鄉幹坪村陳龍菊)種什麼不種什麼完全由鄉鎮政府說了算。雖然中央政府規定農民承包土地50年不變,並且有三個堅持為農村產業結構保駕護航,但下面鄉鎮政府拒不執行。但他們卻打著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發展農業經濟的旗號,下達命令強制劃定區域,或按人口規定你種植(經營)什麼或種多少經濟作物,不得違反,也不於農民協商,完全不管農民同意不同意,也不管自己是否正確,都讓農民絕對服從堅決執行。用地方官員自己的話來說“軍令如山倒”,農民無法抗拒。農民對自己和自己得土地毫無說話的權利。
強制農民簽定不平等的“喪權辱國的條約”,為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雖然農民不原簽定不平等合同,但你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同意也得同意不同也得同意,簽不簽不由你,你不簽由鄉鎮幹部代簽,農民沒有拒絕的權利。像房縣上橋鄉,在所謂的合同上規定,鄉政府有權在指定的區域內規劃種植品種植和規模,如果農戶拒不服從鄉政府安排,鄉政府有權就項目內容對農民采取行政措施。甚至威脅要收回不合作農民的土地農民。
當然,現在很多地方,像山東河南一些地方連合同都不簽,但你必須按縣鄉鎮政府說的去辦。
暴力威脅,強力執行。無論你簽沒簽合同,農民必須按政府說的去辦,你執行也得執行,不執行也得執行。由政府權力機關公安機關派出所,甚至政府組織“棒子隊”,聯合監督執行,保證“逼民致富”經濟的貫徹執行。聽從的就聽從,不聽從的就堅決鎮壓,甚至死路一條。如果膽敢自主經營,甚至反抗,一律堅決制裁堅決鎮壓,輕則自己或鄉政府毀苗重種(有的地方要交勞務費),重則挨打或被抄家罰款,甚至以破壞安定團結罪扭送公安機關,有的地方還敢開槍打死反抗的農民。陳龍菊的下場就是一個農民反抗“不平等條約”的下場。
政府只管種不管收,只管讓農民種地不管收後市場。在“逼農致富”經濟早期,有的地方政府部門還與農民簽定合同,向農民許諾如何如何賺錢,但常常壓級壓價,農民根本賺不到錢。到後來,地方政府與農民連合同也不簽了,但仍強迫農民種這種那,而且力度加大,收了賣不賣賺錢不賺錢則不管不問,似乎與政府完全無關,而且他們根本沒有市場,也不知道市場在那裏,也根本不關心市場。地方政府在強迫農民種這種那之前自己心中沒譜,甚至大都知道農民種了肯定陪錢,而且爛到地裏,但仍強迫農民種。像房縣上橋鄉這種情況,在中國是一個普遍的現實。
地方政府官員明明知道是火坑,為什麼還把農民往火坑裏推?
第二,“逼民致富”經濟是“書記鄉長經濟”“政績經濟”“檢查經濟”。
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經濟發展中,發展“逼農致富經濟”是書記鄉長重中之重,中心之中心,它幾乎是上級政府衡量書記鄉長政績唯一標志,因此,它被各級官員稱為“書記鄉長經濟”,或“政績經濟”。
“逼農致富”經濟,最根本的目的在於供上級領導參觀檢查,展示產業結構調整成績,標示書記鄉長們的政績。一般情況下,每個鄉鎮都由自己的專門用於參觀檢查開現場會的“逼農致富”經濟區,由鄉長書記親自抓。在中國廣大農村,在現存體制下鄉鎮當權者們不搞“逼農致富”經濟,一般很難搞出政績。當然,搞“逼農致富”經濟最容易,因為書記鄉鎮長們是地方土皇帝,而農民無法反抗,產業結構說調整就調整了。
“逼農致富”經濟,一般設置在國道和本地區重要公路兩旁,以便能夠逼人眼目,成果顯著,便於參觀檢查,所以,“逼農致富”經濟,在被稱為“檢查經濟”之時,又被官場階級稱為“公路經濟”。像房縣上橋鄉的“逼農致富”的1600畝辣椒就是在公路兩側數公裏內。《南方周末》、《焦點訪談》等媒體多次報道這類公路經濟。這種“逼農致富”的公路經濟,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制造所謂農村經濟產業結構調,讓上級參觀檢查,讓上級領導面對“公路經濟”,說你搞產業結構調整了,而且年年搞,自己大撈政績,讓領導有提拔的“硬件”。像上橋鄉鄉長梅蘭學回答農民張啟厚時所說“你的牛和全家性命是小事,總體規劃、上面來檢查是大事”。“檢查經濟”的極端重要性由此可見。“逼農致富”經濟,只對自己對上級領導檢查負責,完全不管農民死活。“逼農致富”經濟的本質更是由此可見。
“逼農致富”經濟,有的地方一年一換,有的地方兩三年一換。大部分地方,一般每年都換,這樣可以更好地展示產業結構調整的蓬勃政績政績。農民自己說,年年換,年年被強奸,道出了農民被調整的心聲。
“逼農致富”的經濟,一般是由縣或鄉政府(一般是鄉鎮長個人)從外地購種子,然後高價賣給農民,不要不行。種或鄉鎮政府劃區強制種植,不種不行。種別的東西堅決給拔掉毀壞。像上橋鄉。自己不毀的政府人員來毀掉的,很多地方還強迫農民交勞務費。
現在一些地方已經改變政策。一開始也是像上橋鄉那樣統一規劃、強制執行。後來看到農民拼命反抗,就改變策略,還是由政府統一購種購苗,然後強制分給大家,不管種不種,你必須掏錢購買,沒錢的給你貸款,甚至到政府的基金會(高利貸)貸款,種子種苗按分攤不要不行。到時再收特產稅,不交不行。每年一換,今天辣椒,明年韭菜,後年桑樹,總之每年都換,交錢就行。農民每年都被產業結構調整一次。農民一般都不種。這對於統一規劃,強制執行來講,對農民寬松了許多,農民雖然交了很多種子錢特產稅,但總比按政府的“逼農致富”政策下,到時連生存都沒有保障要進步許多。鄉鎮政府官員也樂觀其成,坐收漁利。在向上級領導匯報和年終總結時一樣上報產業結構調整的偉大成果。
“逼農致富”的這種購種購苗一般由第一第二把手掌握,一般由自己的親屬或關系戶供貨, 高價強制賣給農民,自己收取巨額利潤。無本萬利,廣大農民稱這是鄉鎮政府書記鄉鎮長,用權力與農民做生意。農民稱之為“暴力暴利經濟”。這才叫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
第三,“逼農致富”經濟在官場內外稱之為“升官發財經濟”,這可能是最本質最準確的定義。這也是“逼民致富”經濟在全國愈演愈烈經久不衰之所在。
“逼農致富”經濟搞得“紅火”的地方,當官的能夠得到升遷的機會最多。所以,全國各地竟向大力發展“逼農致富”經濟。只有“逼農致富”經濟搞得好,才能被領導檢查得到領導賞識獲得提拔。
逼農致富”經濟雖然打著產業結構調整的大旗,但它“升官發財”的本質和秘密,全國人民都知道。雖然,“逼農致富”經濟主要由鄉鎮級書記鄉鎮長主導,但他們與縣地極以上甚至更高級別的領導有一種政治默契,因為上級領導也需要產業結構的政績,他們也想聲官發財。各級領導來檢查“逼農致富”經濟的時候,都知道這是政治工程,是政績工程,是檢查經濟。相互需要下,形成一個你知我知大家知中央不知的牢固政治利益同盟。有些問題中央也不可能不知道,似乎也無能為力。“逼農致富”的發展有了堅固的政治保護。“逼農致富”是政治遊戲,是官場的政治智慧官場的遊戲,所以只有大搞“逼農致富”經濟,才能遵守官場的遊戲規則,被上級官員喜歡和青睞。否則,就會被淘汰出局。
“逼農致富”經濟搞得好的地方,肯定是貧窮的地方。虛假出政績貧窮出官員,這是中國的一大特色。有這樣的特色,發展“逼農致富”經濟怎能不爭先恐後,有恃無恐。這樣的現實,官員們怎麼還會去研究經濟真心發展經濟,怎麼還能懂得發展經濟。
那些賣給農民種子樹苗等的任農民自由的鄉鎮長書記,雖然缺少現場檢查經濟,但大多在與農民做“生意”的“暴利經濟”中獲得大量金錢,也有了送禮賄選在升官發財的資本和機會。
“逼農致富”經濟是中國特有的升官發財經濟,堪稱人類的政治經濟奇觀。
第四,“逼農致富”,逼死農民。這是“逼農致富”經濟的最大結果,可能也是唯一結果。
“逼農致富”經濟讓政府官員們官升了,財發了,那麼,民被逼富了沒有,我們從《“逼農‘致富’,逼死農婦》看到,“逼農致富”的結果。“逼農致富”經濟等於逼死農民經濟,是官員自肥的經濟,是“逼官自富”的經濟。陳龍菊之命運正是廣大中國農村“逼農致富”經濟下農民的命運。陳龍菊之死,反映的是“逼農致富”經濟下,是農民的破產。農民無糧牲口無草。別說發展了,連生存都面臨嚴重的危機。農村產業結構大旗下的調整“逼農致富”經濟,是逼死農民讓農民破產的經濟。
“逼農致富”經濟,是暴力強制經濟,是檢查經濟升官發財經濟,農民的利益不可能被考慮在內,正像房縣上橋鄉的副鄉長所說的那樣“你的牛和全家性命是小事,總體規劃、上面要來檢查是大事。”逼民“致富”的本質在這種囂張流氓的無恥中暴露無疑。
“逼農致富”經濟本身就是一個強盜的流氓的邏輯,是即當婊子又立牌坊的無恥。難道農民害怕“致富”嗎?貧窮的多災多難的中國農民是多麼的渴望致富,但他們之所以害怕“逼農致富”經濟是因為他們知道“逼農致富”的“富”真正意義是“窮”,是“破產”,是走投無路背井離鄉,甚至是“死”。農民能夠同意嗎能夠不反抗嗎?但反抗者絕對沒有好下場,只有死路一條。例如陳龍菊。
中國農民是世界上最勤勞最忍耐的農民,只有他們有飯吃,能活著,不到走投無路就不反抗。“逼農致富”,是剝奪他們的生存權,讓他們“致窮致死”,陳龍菊們能不以死抗爭嗎?
“逼農致富”經濟,由於只講官員自己的政治利益自己的經濟利益,一句話升官發財。他們也不會去發展經濟,而他們自己不懂經濟,他們也不可能真正研究經濟,幾乎也不去研究。因為這比“逼民致富”艱難復雜的多,這需要創造性的才幹和為農民服務的良心,這是真正的艱難。前兩年湖北的那個鄉長董陽的下場就說明了這一點。這個體制保護“逼農致富”,而不保護“為民致富”。這是堅不可摧的現實。
如果官員們真正為農民著想,農民還用逼嗎?因為政府官員發展經濟無門,又想搞出政績,所以才打著經濟調整的大旗來逼農民“致富”,制造檢查經濟,從而升官發財。我們從上橋鄉就可以看到,房縣上橋鄉政府說什麼,他們這裏適合辣椒生產,農民可以賺大錢似乎很懂經濟很為農民著想,但農民上一年的經驗和自己對土地對氣候的了解和對本地區辣椒市場的充分掌握,可以看到上橋鄉種辣椒,不僅氣候不宜,而且沒有市場,是賠大錢的買賣,上橋鄉政府對這一切應該說是了解的清楚的。如果不了解不清楚,這樣的官員肯定是白癡。事實上,農民的致富思想,發展願望,比政府官員強烈得多,他們的市場意識和水平也比當地政府官員高明得多。但是,上橋鄉政府為了給上級演戲,擺自己的政績,保自己的烏紗帽,竟然強制農民種辣椒,讓1600畝辣椒在收獲時爛在地裏,讓不知多少家農民破產,也再所不惜,這是多麼的可惡。這簡直是犯罪。但他們因為是地方土皇帝,擁有絕對權威和絕對權力,所以,他們能夠肆無忌憚地一年又一年地發展“逼農致富”經濟。
“逼農致富”由於是軍令式強制性的,政府官員無經濟發展之路,他們既不面向市場,也不因地制宜,像上橋鄉他們從不搞市場調查,他們強迫農民買下他們的高價種子和苗子之後,再也不管你的銷售,即使爛在地裏也不管,即使農民簽定合同,到頭來也不遵守合同,不是壓級壓價就是撕毀合同,農民反正也沒有辦法。由“逼農致富”不管市場,即使農民大豐收,他們的瓜果蔬菜,也只能爛在地裏,血汗付之東流,我們每年都能從《焦點訪談》等等報刊中看到像陳龍菊這樣絕望死去的農民,什麼樣的農民能夠經得起這種“逼農致富”經濟的發展。廣大農民只能忍耐,但也有少數有性格的人貧困無法生存的人,像陳龍菊那樣會拼死抗爭,但他們只有失敗坐牢或死亡的命運。誰來保護農民為農民說一句公道話呢?如果,陳龍菊不死,她和上橋鄉農民的冤屈又能怎樣伸張(現在,伸張了嗎?),如果,陳龍菊死了,《南方周末》不報道,陳龍菊的冤魂又到何處哀鳴?農民陳龍菊只有死(也只有死),才有可能被引起一點關註。這就是我們的農民。上橋鄉的農民和中國的農民應該感謝陳龍菊,是她讓冷漠的世界中未死者對中國農民投來關註,灑一掬同情之淚。
雖然“逼農致富”經濟年年讓農民失敗痛苦,但在政府的報表上卻是經濟結構調整的一年又一年的大勝利,農民收入年年提高,幸福生活芝麻開花。但是,政府機關教師卻越來越發不出工資。當然,吃喝卻更加兇猛,書記鄉鎮長們卻越來越富。“逼農致富”搞得愈大愈典型,官就升得越快。當然,農民就越遭殃,災難也就又深重。
“逼農致富”經濟,是典型的假大空經濟,而且比過去的計劃經濟更加反動和倒退,更加禍國殃民。過去的假大空,是政治下的無奈,它在政治專制的愚昧和野蠻中有善良的願望,今日卻是魚肉農民升官發財下的爭先恐後了,它在市場的旗幟下比改革開放前更加專制更加野蠻,而且,完全是地方官員的個人私利,上級政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雖然,有中央政策對產業結構改革的保證和對農民的保護,但這種保證和保護對地方官員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而且體制總是官官相護,保護官員不保護農民。除非農民被逼死被打死,農民的聲音才可能沖破體制表達一點哀嘆,但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完全被封殺,而且是大多數,很少得到上級政府的支持,冤屈被正義伸張。
“逼農致富”經濟已橫掃了90年代的中國農村而且愈演愈烈。
二 “逼農致富”經濟:“禍國殃民”經濟
“逼農致富”經濟是中國農村發展的所謂“產業結構調整”的一種惡果。這種惡果給90年代的中國農業經濟、中國農民帶來了嚴重的甚至災難性後果。到今天這種發展仍然方興未艾,似乎沒有剎車的跡象。
第一,“逼農致富”經濟徹底否定了中央國務院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確定的三個堅持,違背了經濟發展的規律,嚴重破壞了中國農村經濟的發展,這種產業結構調整形成的假大空的“逼農致富”經濟,大躍進的錯誤重新在中國大地上復興,這不僅沒有使農村經濟發展,反而使農村經濟大倒退。這些應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
第二,對於中國農民來說,種田本來就是賠本的買賣,“逼農致富”當然使農民雪上加霜。“逼農致富”經濟是逼民致死經濟,導致農民生存發生危機,農民勞動一年,如果不養牛羊等小農經濟,不外出打工,交完各種稅提留後,生活就會發生嚴重困難。有些地方的農民,由於不堪忍受“逼農致富”經濟的發展及繁重的三亂,放棄祖祖輩輩生存的家鄉放棄戶籍,紛紛背井離鄉,全家到城郊種地或到外地打工,脫離原來的家鄉。導致大批農田荒蕪。
第三,“逼農致富”經濟成為逼民致死經濟,它帶來的嚴重後果之一就是逼上梁山,逼民造反。由於地方政府對農民用“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們草菅人命,對農民亂抓亂打,甚至公然開槍槍殺無辜農民,國家的專政機關不是袖手旁觀,就是政府官員的幫兇,有的地方政府還與地方黑社會勾結,利用黑社會力量脅迫農民,使一些地方政府黑社會色彩越來越嚴重。這必然造成了農民與政府的嚴重對立,不僅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嚴重影響國家的安定團結。用農民的話說“逼農致富”經濟砸了農民的飯碗,你第一年砸,第二年砸,第三年還是砸,而且沒有盡頭,農民有多少碗可砸。所以,全國各地農民紛紛上訪,雖然地方政府強力壓制,上訪也很少得到結果,但上訪潮流仍愈來愈奔湧不可遏制。許多地方發生了農民與地方政府的暴力沖突,有的地方政府官員被暗殺或家被抄和燒,已帶來嚴重的社會與政治後果。
第四,有的地方,為了產業結構調整“逼農致富”,甚至開山毀林棄草造田,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
三 保護農民,不要讓10億農民成為10億孤兒
1978年開始的農村改革,最先讓農民嘗到了改革的好處,但90年代開始的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結構不但沒有真正得到調整,反而使農村經濟遭受嚴重的破壞和倒退,使廣大農民陷入了一種經濟上和精神上的困境。雖然農村經濟產業結構調整是正確的,中央制訂了三個堅持的政策,但下面的縣鄉一級政府卻“打著紅旗反紅旗”,打著產業結構調整的旗幟,實施反中央、反農民反經濟發展規律的“逼農致富”政策。中央良好的願望和政策,結果卻是一個相反的結果。中央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值得深刻反思。
“逼農致富”經濟對上級來說,是形象工程,結構調整經濟(事實上上級官員也知道,他們對上也可能瞞和騙),對自己則是騙官經濟升官經濟富官經濟,對於農民來說,則是暴力經濟破產經濟死亡經濟反農民經濟,對於國家來說,它是反中央三個堅持的經濟,是國家產業經濟調整的一種失敗。對共和國歷史來說,是洗劫農民假大空經濟,對於客觀經濟規律來說,是反經濟發展規律的。
為什麼“逼農致富”經濟席卷90年代的中國,是因為中國農民缺少任何政治和法律的保護支持,雖然中央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是好的,但口號性大於實質性,更重要的是政府現有體制無法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必然自行其事,只把它當口號,掛羊頭賣狗肉,無權的農民卻沒有權利和能力,用政策來保護自己,這必然為成為地方土皇帝的縣鄉鎮長們,“逼農致富”,腐敗魚肉百姓,創造了條件。
以政治穩定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為幌子,任意欺壓農民,上級政府也以政治利益保護地方政府,很少站在農民這一邊。另一方面,產業接構調整比包產到戶要復雜艱難的多,它與包產到戶的放任自流有了很大的不同,它需要農村經濟上新的臺階,它更需要一種市場經濟的專業的創造的智慧和為農民服務的事業心。但現在的體制和幹部制度還是以一種虛假的“政治”為中心,並沒有表現真正的經濟建設為中心和官員的政治良心,相反官場政治前無古人的發達。市場經濟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完全變成了以官場政治(升官發財)為中心,是歷史實質的倒退。第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如何調整是市場農民自己的事,它是市場行為而非政府行為,主角是農民自己,政府只是為農民服務的賠角,今日農民是真正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農民的市場經濟眼光和經濟經營水平要比地方政府官員高的多而且專業,現在主次顛倒,農村產業結構如何能正面調整,如何能向前發展,如何不搞成“逼民致富”禍國殃民呢。第四,中央的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三個堅持,它自身缺少體制和法律的保護,它無法抵達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中心,在現有體制下對地方政府仍是一種政治政策和口號,地方政府必然把它當成政治來抓,必然陷入政治的假大空經濟的假大空。中央政府在制定這個政策時顯然沒有考慮政治體制的現實,過分依賴了包產到戶的經驗。包產到戶是政治體制改革的結果,農村產業結構調整顯然缺少新的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駕護航,新形勢新挑戰必然需要新的政治布局,否則,必然導致理論與實踐的嚴重背離,導致“逼農經濟”的泛濫。既然我們提倡市場經濟,我們就沒有必要,提出產業結構調整的這種政治性政策,因為這種政府行為的結果是“逼農致富”,是反市場經濟的。產業結構調整,是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一種問題,它只能靠市場經濟的發展去調整,它不應該由政府官員們制訂政策,讓下一級政府隨心所欲地利用,本應該使市場經濟的小政府大社會,變成了大政府小社會,讓政府讓政治幹預農村經濟的自我調整走上產業結構調整健康發展之路。從另一方面講,中國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村經濟發展的問題,是體制問題是政治體制改革問題,而且到了在也不能繼續堅持下去的程度。
“逼農致富”經濟的誓願肆虐,使中國10億農民十年河東十年河西。70年代末和80年代,廣大農民最早享受了“包產到戶”改革的幸福成果,但90年代的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卻使農民陷入破產和生存的危機之中。誰來保護農民,不能反抗不能上訪,否則死路一條,農民成為任人宰割不受任何人保護的孤兒。10億農民10億孤兒。10億農民如此命運,是中國之不幸,也是人類之不幸,更是中國經濟和中國未來的災難。
“逼農致富”是90年代以來,中國農村一個普遍的問題,它絕對不僅僅是房縣偶然一年出現的問題。它的錯誤和危害比大躍進還嚴重。大躍進是假大空經濟,但它對經濟對農民的傷害遠沒有今日“逼農致富”經濟對中國經濟和農民帶來的傷害嚴重。因為,它危害直接,持續時間長,而且現在還遙遙無期。
“逼農致富”經濟在現有體制下,是農村經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一個必然的結果,,成為中國一個極其危險和嚴重的問題。但這一嚴重被見風使舵的經濟學家視而不見,上層政府官員熟視無睹。它的嚴重性已經直逼農民的生存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存亡。經濟的發展應該又相應的體制變革,不能以不變應萬變,中國農村沒有政治體制的變革,農民不可能成為自己土地的真正主人, 產業結構的調整就不可能真正實行,“逼農致富”經濟還將瘋狂下去,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穩定,將永遠是一句空話。政府對這一政策進行體制化的檢討和對政治體制進行深刻改革,可以說已經刻不容緩。
發稿:200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