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如何處理邪教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美國根本沒有邪教這個詞,更談不上取締,沒有一個人因信仰大衛教而被起訴定罪,大衛教徒至今在自由活動。幾年前的德州維柯事件是因為囤積軍火,強奸少女等刑事犯罪,聯邦煙酒及火器管理局,取得法庭搜查許可,遭大衛教火力反擊,死傷聯邦人員數人,才有聯邦調查局的介入、包圍、僵持與催淚彈強攻。至今美國司法部部長雷諾反復遭到國會的質疑。包括搜查證是不是無瑕可擊?是否因使用了軍用催淚彈而引發火災?或借用軍用坦克是否違反武裝力量不得介入國內治安的法律。司法部長還一再承認決策有失誤,大衛教派家屬還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日本處理邪教的經驗,日方答復大意說:"真理教本身在日本是合法的,處理他們是因為他們中有人做出了非法的事情,我們處理的是違法的個人,而並不禁止真理教本身。
文章來源:·BBS 水木清華站
發稿:2000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