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嚴厲批評中國與聯合國之間的協議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6日訊】據美聯社報導 聯合國高級人權官員與中國高級領導人在簽署一項合作改進北京權益保護的協議的第二天,雙方於星期二(11月21日)就公民自由權的問題公開表達了不同意見。盡管星期一中國與聯合國曾達成協議進行合作,但在一個討論經濟權益問題的會議上,雙方態度迥然。
中央政治局委員李鐵映在開會時堅持人權是相對的,共產黨領導人一直以此為由將經濟發展淩加於人權之上。
李說,“每個國家和每個種族都有權根據自己的特殊條件決定自己的人權保護制度。”
輪到聯合國高級人權官員瑪麗.羅賓遜發言時,她敦促中國接受“人權的普遍性”─一個奠定兩項聯合國權利公約的基本概念,北京簽署了這兩項公約,但未批準實施。
官方新華社報導,國家主席江某會見羅賓遜時,重復了李的辯解,並告訴她中國有“其自己促進和保護人權的方式”。
推動北京采取行動實施兩項公約─其一是關於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公約,另一則是公民及政治權利的公約─是新協議的關鍵目標。而人權團體則隨即批評說,此舉無效。
根據羅賓遜和中國副外長王光亞(音譯)簽署的備忘錄,中國同意聯合國主辦改革中國警察、法院及勞改系統的培訓。定在二月份的首次培訓將涉及警察將嫌疑犯送進強化勞改營長達三年而無須經過審判的權力問題。
羅賓遜為能同中國達成協議從而使中國接近由兩項權利公約設立的標準而感到滿意。但人權團體則批評說,此項協議最多只能要求舉辦培訓班,並未能責成中國作出改變。
位於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在一項聲明中說,“中國會以合作做為借口來阻礙聯合國的監督程序和堵住對其人權狀況進行的公開批評。”
羅賓遜承認此項協議“不會一夜之間改變一切”,但她說批評應該與幫助中國實施改革結合起來以促使其批準兩項權利公約。
羅賓遜在兩天的訪問快要結束時對記者說,“僅靠批評中國人權記錄的某些方面是不夠的─我已經批評過並將繼續批評─除非你做好了準備,門一打開,就參與進去。”
羅賓遜表示她對控制言論自由“繼續深切關註”,並對鉗制英特網和拘留流動民工感到失望。
在同江會面的一小時四十分鐘期間,羅賓遜還提出她對中國處理藏人以及被禁的法輪功團體的關註。
羅賓遜說在她兩天的訪問中,她極力勸說中國領導人能允許聯合國特殊監督員自由進入調查酷刑問題,但並無結果,這是另一持續障礙的跡象。去年原定的監督員的訪問因中國限制他的行動而未成。
雖然中國正努力使其警察隊伍更加法律化,但有關酷刑和虐待的報導仍然持續不斷。星期二一家人權團體報導說,又有兩名法輪功成員死於拘留,使法輪功成員在16個月的鎮壓中的死亡人數至少上升到七十名。
據香港的人權和民運信息中心報導,楊貴軍(音譯)為了抗議遭暴虐,絕食一周後,於10月15日死於山東省,李文瑞(音譯),東北城市哈爾濱的一位貿易官員,11月9日死於北京,而警察則聲稱他死於自殺。
人權團體指出,對法輪功的鎮壓就是對人的基本自由權利的漠視,而星期一達成的協議並沒有談到此點。
發稿:200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