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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弘达:群体灭绝在中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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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弘达

【新生2月13日讯】我读过纳粹德国“玻璃之夜”的报导。1938年11月在德国及奥地利两国,不是由国防军或警察部门,而是来自于民间的国社党、冲锋队和褐衫党,特别是一些青少年,在狂热的爱国情操下,将全国犹太人的住宅、公司、商店的门窗、玻璃全打碎(用中国文革的名词叫做“抄家”)。一夜之间的爱国行动,犹太人被打死了九十一人,打伤了约二万人,约有二万五千人押送到集中营去了。因为按纳粹理论,犹太人是劣等民族,不应该和优秀的亚利安人住在一起,他们不允许做医生、律师,他们是吸血鬼等等。这个群体必须从各个社区中清除出去,“集中”到一个地方去生活,然后消灭掉。

这使我想起了1966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起时,在北京大兴县发生的一件事。县里的红卫兵从公安局拿到了全县的户口清册,查出了每个人的“阶级成份”,然后,将地主、富农阶级分子一一抓起,毫不例外的杀害包括仅二十八个月的孩子。做完了这件事,红卫兵举行盛大的庆典,宣告大兴县已成为红彤彤的无产阶级革命乐园。这里已没有“罪恶的阶级敌人”。是不是只有北京市大兴县这一处发生了这种群体灭绝行为呢?当然不是。是不是一些地区的革命狂热分子的过激行为呢?当然不是。红卫兵们是根据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指示,捧著革命经典毛泽东语录进行的。这种灭绝行为是全国性的,湖南省的道县也有相似的报导。道县的屠杀,至今尚未弄清死了多少人。至今没有人被公正地审判,也没有人作过良心上的忏悔。另一个事实也可说明,如:北京市从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鼓动红卫兵“造反”,这批早期以共产党干部子弟为骨干的红卫兵从学校开始,然后上街对“阶级敌人”,即剥削阶级这个群体进行灭绝活动,其残忍手段比纳粹德国希特勒青少年的“玻璃之夜”有过之无不及。我手头有一个统计数字:自8月18日到9月底共有1,714个“黑五类”分子被打死,多少打伤,没法统计,多少抄家,多少“扫地出门”,多少押去劳改都没有数字了。有一个人锲而不舍地收集资料,争取保存历史真面目,留给人们一份真实的纪录,即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王友琴女士,但是,事实远远没有暴露出来。当年□叱风云的红卫兵宋要武(原名宋彬彬,前中共政治局委员宋任穷的女儿双手沾满鲜血),今天还消遥自在地在美国享受著资本主义的自由生活,毫无忏悔之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被列为应该灭绝的群体,主要是以“阶级”划分的,这不同于纳粹德国以“种族”为划分标准。但是,被灭绝群体中的每一分子不论在德国还是在中国,他们都是人,是人类的一部份。群体灭绝的理论及根据都来自于专制统治者及其制度,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不可容忍的,违犯了基本人权的残暴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了“阶级”这个群体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群体,亦在灭绝的名单上,例如,天主教,以及近几年的法轮功。按照共产党的唯物主义哲学及社会学观点,天主教(也包括其他宗教)“理所当然”是“邪教”。因为按唯物论及达尔文学说,人的生命起源于物种进化,怎么能说是“上帝创造”的?显然因为有国际政治原因,共产党不敢轻易地说天主教是“邪教”,而指责它是“外国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是“统治者用来麻醉人民的工具”,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加以取缔。今天北京当局法定的法轮功是“邪教”,从而这个群体的每一分子都是要被灭绝的(灭绝方式下文另论)。必须严肃指出,天主教(及其它宗教信仰)及法轮功的信仰者,并不是刑事犯罪者,只不过是他们有自己的信仰,他们对宇宙、生命等有自己的解释和观点。问题是对于极权统治者,任何“异议者”是不能允许的。在这个基本点上,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并没有什么区别。

今天,毛泽东时代的群体灭绝中的主要一个群体:“剥削阶级”基本消失了。毛泽东的“阶级及阶级斗争”理论似乎搁置起来了,是不是群体灭绝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失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最明显的一个事例,是中共今天把法轮功信仰者作为一个群体,运用所有政治、国家机器来把它加以灭绝。

群体灭绝的方式尽管在不同地区、国家,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但其终极目的是一致的,即,灭绝。

1994年,我参观了德国奥斯威茨集中营及达豪集中营。1999年又参观了苏联远东地区的马加丹劳动营。我想探讨了一下纳粹制度下及苏联、中国共产党制度下异同之处。

我相信知道有关奥斯威茨集中营或马加丹劳动营事实的人都会有个恐怖的记忆。当我参观奥斯威茨集中营时,看到了那些大规模毒杀犹太人的设施,我说:“不必多说,希特勒是恶魔的化身,他在人类历史上永远不可能翻身的,谁能为他辩解?不过,我觉得希特勒的智商可能不很高,他只想到用德国人聪明的科学及技术头脑设计和制造一套大规模、高效率的杀人机器,他怎么不想这种方式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政治及历史的后果吗?他怎么不想是否还有别的更巧妙、更有效的‘灭绝’方式方法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没有设立过“毒气室”,也没有公开主张过在“肉体上”消灭一些特定的群体。当然,历史已记载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用不同方式,从肉体上消灭了某些群体中的许多人。这个记录是惊人的,至今尚未能得其全貌,但这不同于“毒气室”这种方式。中共有它独特之处:它的群体灭绝方式主要是所谓“思想改造”,用中共官方语言讲:“通过强迫劳动,改造罪犯的思想,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新人。”这是中共的一项基本国策。要点是“强迫劳动”,这种劳动不仅是无偿的,而且是强迫的,这是依据共产党革命理论而来的。中共认为所有罪犯包括偷窃、杀人、强暴等刑事犯罪(更不用说政治、宗教或思想“犯罪”)都是资本主义制度、资产阶级思想根源上产生的,所以判刑并不完全为了处罚,其最终目的是要“改造”犯罪者的思想。罪犯的“思想改造”只有通过“强迫劳动”才能实现。用“专政手段”“强迫劳动”改造罪恶群体中的分子是党对这些人的“挽救”,提供给他们“新生”的机会。这些人的“思想改造”的目标是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新人”,即成为一个“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人,就是说要放弃其政治或宗教信仰,改变其政治及社会观点,按照共产党的政治及社会要求生存下去。

不完全从肉体上灭绝某一群体,而是“思想上”进行灭绝,这是中共的最大的发明创造。这一点,纳粹希特勒?R乎其后,连共产党老大哥苏联的斯大林都远远不如。曾有一些苏联古拉格(劳动营)幸存下的人问我:“你相信人的思想可能被‘改造’吗?”他们在西伯利亚的劳改营中遭到的残酷待遇是可以想像的,但他们怀疑人的大脑及思想怎么可能“改造”。希特勒的迫害以肉体方式为主、精神上的迫害,包括恐怖、孤立、诬蔑、威胁、断绝生活来源等等手段也是相伴相随运用的。但是,纳粹德国从来没有主张或要求把一个要灭绝的群体中的一部份人“改造”过来。

中共的这种方式方法完全出自于它的“革命理论”。中共革命的目的是非常崇高的,它不仅要消灭罪恶的剥削制度及剥削阶级,而且要“解放全人类”。声称这“全人类”包括剥削阶级这个群体。把其中的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所以这完全是一种“社会主义革命人道主义”对这些“罪恶”群体中的人进行“帮助”及“挽救”。中共要灭绝这一些“反革命”的群体,不是像柬埔寨共产党那样的做法,全部集中起来,或是活埋枪杀或是强迫劳动至死。在个别地方、个别时期,在灭绝过程中有这种做法,总体上中共更注重精神上的虐杀,思想上的根灭。

中共的劳改制度是进行群体灭绝的最重要的机制,中共劳改的宗旨是“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北京领导人几十年来一直强调劳改单位要生产出两种“产品”:一、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二、各种国民经济所需的工农业产品。前者更为重要,是政治产品,后者是政权的经济收益。

中共的“思想改造”确实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确实有不少人被“改造”好了,最有名的就是一个名叫曲啸的人,早先算是一个反共、反革命的右派分子,被劳改了二十多年,释放后,不仅对共产党感恩戴德,而且以身作则成为一个“思想改造”的样板,到处言传身教。

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起,“阶级和阶级斗争”这些词不大听说了。原因是一方面作为群体的“剥削阶级”基本上已从政治上、社会上销声匿迹了。另一方面,政治形势剧变,毛泽东及他主导下的共产党政权把全国及共产党自身推到了悬崖边上。现实的邓小平改换策略,挽救败亡,不能再讲“阶级和阶级斗争”了。那么是不是群体灭绝在中国不发生了?

自八十年代起,中国有一个历史性的变化,即不仅停止了共产党革命理论中的一个基本点,“消灭阶级私有制”,而且资本主义及私有制正以溃决之势席卷中国的农村和城市,而且从根本否决了共产党的理论和制度。这就无从再举起“阶级与阶级斗争”的大旗了。

虽然中共统治者从邓小平之后经江泽民到了胡锦涛,又经过了25年,但共产党及毛泽东确定的专制制度,不论从其理论上及制度上,都没有本质上的改变。诚如胡锦涛最近为毛泽东的亡灵招魂,声称毛泽东及其理论是目前中共政权的“根本前提”。在镇压民主及异议人士的诉求、西藏等少数民族的反抗、宗教及信仰自由方面都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今天在中国群体灭绝有一个新的“品种”,就是法轮功信仰者。法轮功是中共明确要灭绝的一个群体,不论其成员是什么年龄,什么职业,什么文化程度,不论其是否有危害他人或其他社会行为,毫无例外都要被镇压。

对法轮功的镇压与中共几十年来消灭其他群体的手法毫无二致,即运用“专政手段”或加以虐杀或加以“转化”,这是今天共产党政府用来替代“改造思想”的一种新名词。所谓“转化”,就是要“坦白”、“交待”、“认罪”、“划清界限”、“检举立功”、“放弃顽固立场”从而“与党和政府一心一德”。

本文无意探讨法轮功信仰的内涵及性质。我们知道人类在探索宇宙、生命及思想等命题时,从来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假设、观点及信仰。几千年来不知有多少政治流派、宗教派系及社会学家、哲学家作出了不知多少解释、分析、阐述,有些已被历史与事实证明是不准确的,甚至荒谬的,已不再有人信奉。有些目前还存在,还在争论之中。例如欧洲的基督教早期曾相信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以及地球是平面的,如果一直走向一个方向是会堕入深渊的。这些说法在当时是“不可怀疑”的,提出其他看法的人要受到严厉处置,甚至献出生命。政治学及社会学派中,共产主义学说曾风靡一时,在前苏联、中国,以及北韩、东欧等国都做了实验,已证明那是一场灾难,而不是令人向往的人间天堂。这都是人类探索过程中一定会出现的现象,目前,还有许多不同的宗教、政治或社会意识流派存在在人类的生活与社会之中。

“邪教”这个定义,在共产党中国是有特殊解释及定义的,这与一般民主国家及世界认同的含义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是因为信仰了某种“理论”、某种“教义”从而做出了对他人、对社会、对人类有损害的行为,那么这种信仰或者理论应该被怀疑、批判及禁止。如果要论资排辈,那么在当代,中国最大的“邪教”就是共产主义,多少人信了共产党的革命理论,奉毛泽东为神明,虐杀了多少生灵。回想一下,红卫兵的举止与地狱中的群鬼乱舞有多少差异!?

(《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