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10月17日)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判刑。*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于有,遭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泰来监狱,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被家人从监狱接回时已意识不清,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吃不喝。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时,医院却以其没有身份证为由拒绝收治。出狱仅七天,于有八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终年64岁。然而,就在出狱前一个月,七月二十一日,于有的弟弟前往泰来监狱探望。当时,于有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弟弟提出给他存一些生活费,于有说:“不用,再过一个月我就回去了。”
于有(又名于友)原是七台河市北兴农场职工。早年间,他长期被各种疾病折磨,身心俱疲。那时他就想:“不管是什么办法,针灸也好,医院也好,信鬼神也好,只要能把病治好,让我信什么都行。”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于有恢复了健康,从此受益良多。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群体的全面迫害。由于坚持信仰,于有多次遭绑架、拘留。二零零八年五月,他被警察绑架并遭殴打逼供,后被非法判刑六年。在狱中,他遭受了毒打、背铐、电击、奴役劳动、关押小号等多种酷刑,以及许多难以描述的折磨,导致其背部、腰部长期疼痛,行动不便。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母亲节当天,于有再次被七台河市戍企公安分局与北兴分局警察绑架, 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家属将其接回,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他在鸡西住处再次被警察绑架,被枉判三年入狱,被迫害致死。
* 山东省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玉菊,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被平度市法院枉法判决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她的弟弟作为亲属辩护人,面对检察院和法院枉法庭审和判刑,逐级上告。他严肃警告检察官张梦芸:“我要告你三十年,你们是在架空国家法律。”
李玉菊,今年六十二岁。在修炼法轮功以前,她是个常年吃药的“药篓子”,年纪轻轻的走路抬不起脚,再加上神经衰弱,使她整天浑身无力。一九九七年五月,李玉菊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身上所有的疾病很快就不治而愈。她的家人高兴地说:“大法在你身上真展现出神迹来了。”李玉菊不仅身体健康了,精神也愉快了。她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人,遇事为别人着想,不计较个人得失,真心为别人好,主动化解了与公婆和妯娌间的矛盾。大法使李玉菊变成一个真正的好人。李玉菊平时话不是太多,但为人随和、善良、实在。她的公公过世早,她的婆婆今年九十四岁。多年前,婆婆就开始轮流在几个儿子家住,由于其他几个兄弟有时不方便,李玉菊和丈夫时常把老人接到自己家,多照顾一段时间。她给婆婆买衣服,带婆婆理发,给婆婆做喜欢吃的饭菜等等。婆婆也特别喜欢在这个小儿子家住。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下午,李玉菊在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一起阅读教人向善的大法著作,被突然袭来的同和派出所及泰山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被关在平度市刑警大队。当晚七点,警察到她家中非法抄家。第二天,李玉菊先被关押至泰山路派出所,后转押至同和派出所。一月九日,李玉菊被关入普东看守所。七月一日、九日,平度市法院二次对李玉菊开庭,公诉人提起的所谓“罪证”,遭到李玉菊的家属辩护人的质疑。他问公诉人这些资料从哪里来的?公诉人低头不答。最后,庭审草草收场。
* 重庆市九龙坡区84岁的法轮功学员蒋承亮,在二零二六年初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六个月,在家执行。此冤判未结束,五月十二日,蒋承亮老人再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庭审,六月四日再被枉判一年零三个月。如今,蒋承亮仍在被关押中。由于多年的骚扰迫害和枉判,她的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令人担忧。
蒋承亮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修炼法轮功之前,多病缠身;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她的所有病都没了,二十多年来,没吃过一粒药。在二零二四年,她给百姓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后,大概一年多的时间内,警察频繁上门骚扰,并抢走她所有的大法书籍、播放器、平板电脑等私人物品。警察多次强行带她去医院检查。每次体检结果,她的血压都高达 220 以上。警察还安排专人监督她吃降压药。同时,当地公、检、法一直在以司法程序陷害蒋承亮。二零二六年初,蒋承亮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开庭,她被诬判六个月刑期,监外执行。六个月冤刑还没满,九龙坡区法院又通知她,要把她“收监”,并要她在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去法院,当日,蒋承亮再次被非法庭审,又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三个月。
* 上海市69岁的法轮功学员徐妮霞女士,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被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强行带走,随后被关押在宝山看守所。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她进行庭审,并对她作出非法判决:冤判两年徒刑,并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徐妮霞已提出上诉。长期的关押迫害使徐妮霞体态苍老、行动迟缓,但她在法庭上依然平和坦然地阐述了法轮功不是某教、信仰无罪、法轮功学员是被迫害的、天安门自焚是骗局、两高司法解释没有法律效力等观点,并希望法官秉公执法。
徐妮霞一九五七年四月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街道。她于一九九七年夏天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徐妮霞多次被绑架、关押,她曾两次被非法判刑,合计遭七年冤狱。她还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看守所,被迫流离失所。
* 黑龙江哈尔滨市方正县高楞镇法轮功学员吴樨女士,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被方正县公安局高楞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她被送到哈尔滨非法关押,随后又被转押至勃利县。二零二六年十月上旬获悉,吴樨被勃利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目前被关押在哈尔滨市松滨监狱。这是她第三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吴樨五十五岁,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获吉林工大硕士学位。她曾在吉林大学助学中心任教,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良多。她上学时体质很差,心律不齐、萎缩性胃炎,感冒发烧每次都能摊上,学大法之后都好了,还有心灵升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吴樨多次遭绑架关押,遭到野蛮灌食、毒打、坐铁椅子、烟头烫等残酷迫害:二零零一年冬:她进京上访被警察绑架到北京西城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当时她的体重只有七、八十斤,劳教所拒收。二零一七年吴樨因制作真相资料被绑架,十二月被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女子监狱遭酷刑折磨。二零二一年吴樨在哈尔滨市街上发真相资料,被道里区尚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哈尔滨女子监狱,她腰椎几乎被打致残。出冤狱仅一年,她2再次被绑架枉判入冤狱。
* 黑龙江省集贤县八十岁法轮功学员徐海锋,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被非法开庭,是在集贤县看守所提审室很小的屋子开庭的,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罚款3000元,他上诉被二审非法维持原判,九月十七日被送到双鸭山监狱。对徐海锋的非法关押给他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他当村官开的微薄工资和低保都给取消了,他老伴也是快八十岁的人了,整天以泪洗面,为了生活出去打工,在大棚割韭菜,凌晨一点就出去了,一个小时十二元钱。为了节省钱,他老伴在寒冷的冬天不烧炕。
徐海锋当过村官,当过校长,但他从来不占便宜,不收礼,他是大家公认的好人。徐海锋以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肺结核等疾病,再加上儿子英年早逝,他的精神简直就要崩溃了。后来好心人让他看《转法轮》,说可能对他有帮助。他看书没多长时间,所有的病就奇迹般的都好了。他想:这功法太好了,一定要和大家分享。他发放真相册子就是想让更多的人都能在大法中受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徐海锋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集贤县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徐海锋,去徐海峰家抄家,抢走师尊法像及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徐海峰被非法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很快就被陷害到异地移交给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
*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郑玉芳由于发真相资料,四月十七日被绑架、关押,八月十三日被松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检察院公诉人陈宏光。近日获悉,她被枉判一年零十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左右,郑玉芳在她打工的门市,被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突然闯入,强行带走。随后,警察前往她家实施抄家,将其用于修炼法轮大法的私人用品全部抄走。据称,郑玉芳四月十五日在赤峰市新城区阳光小区发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拍照了电动车车牌后恶告到公安。郑玉芳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家属依法聘请律师,松山区公安局及看守所却持续拒绝律师会见,不允许任何法律代理人接触。松山区国保大队三名警察、玉龙派出所三名警察以及一名姓高的警察共同“办案”,他们捏造材料、罗织罪名,二零二六年五月初将所谓“案卷材料”递交松山区检察院。
*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84岁的法轮功学员余志亮,被曹县公检法非法诬陷判刑一年两个月,二零二六年八月份被送到济南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家属奔波到济南探望他,狱方禁止会见。
余志亮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为标准,修心重德,守法遵纪,做一个先人后己、无私无我的好人。既提高了自己的道德品行,又在修炼中使身体的所有疾病全部一扫而光,身心健康,与人为善,炼功后他从未花过国家一分钱的医药费。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腊月十六)早晨六点,曹县公安局伙同倪集乡派出所正、副所长及警察,对多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实施抄家绑架。余志亮被非法入室抄家时,儿女给他的一万六千元(非真相币)的过年钱,被曹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洗劫一空。余志亮与老伴袁培玲被绑架,他老伴当天释放,终日以泪洗面。余志亮被非法关押在曹县看守所(普联集)陷害。
* 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田金鑫,两次遭非法判刑,累计刑期八年,他多次遭警察殴打、酷刑折磨和侮辱,留下后遗症,腿部麻木并疼痛,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下旬含冤离世,终年51岁。田金鑫曾这样表达自己的心声:“莫要患得患失,选择了就要理智坚定的走下去,帮助别人没有错。”
田金鑫,别名金龙,一九七五年生, 他小时候父母离异,使得小小年纪的他性格偏激、叛逆,我行我素。金龙不喜欢上学,却喜欢去市场做小买卖。金龙长大了,妈妈就托人找关系让他到轴承厂去上班。这在当时是很多人向往的国营大厂。可金龙自由自在惯了,不喜欢被人管着。他开始找借口不上班,经常迟到早退。一九九五年九月份,他借到一本《转法轮》,用了一个晚上读完这本书,他下定决心开始修炼,用真、善、忍的法理去归正自己,一改以往的狂妄与任性,脾气变好了,说话语气平和了,对家人朋友也知道嘘寒问暖。严重的双肾结石、咽炎和流鼻血的毛病,在他身上很快消失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大法的无理打压,金龙被市六一零列为全市的重点人物迫害。由于被警察盯梢,蹲坑,电话骚扰,他只得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与妻子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田金鑫又被哈尔滨市公安局郭梓臣骗走,结果被非法关押到市看守所,遭到犯人数次殴打。二零零一年九月份,田金鑫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投到五大连池永丰监狱(也叫永丰农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下午,田金鑫开车回家途中被尾随的车辆别住绑架,遭酷刑折磨,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又被枉判四年。
发稿:2026年10月17日 更新: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