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炼文化世界回眸再现辉煌
缘归大法道德升华病祛身轻佛光普照今日神话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时空中外预言科学新见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恶扬善曝光邪恶慈悲为怀
人生百态 社会乱象红朝谎言华夏浩劫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怒人怨因缘启示
深思明鉴心明眼亮信仰漫谈杂谈随笔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启示诗文乐画
国际声援天地正气良知永存紧急救援
主页 > 因果省思 > 恶有恶报

诬判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广州法官蔡正尧遭报亡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原法官蔡正尧,2020年上半年被查出患癌症,同年12月30日死亡,时年57岁。
  
蔡正尧遭报身亡并不意外,这是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诬判法轮功学员种下的恶果。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对法轮功以及修炼者的迫害,犯下了如天重罪,是真正在害自己害子孙。

蔡正尧主动包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件

荔湾区法院是广州市非法庭审、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蔡正尧主动包揽了2020年7月前该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全部案件,直到他遭恶报才停手。
  
蔡正尧还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进行所谓“法庭教育”,引诱法轮功学员当庭提交放弃修炼的保证书。非法庭审前,他威胁法轮功学员:“认罪判三年以下,不认罪就判三年以上。”他剥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自辩权,威胁将敢言的律师赶出法庭。如果是本地律师代理案件,他则通过国保和司法局向律师施压。蔡正尧多次获中共荔湾区迫害法轮功的“先进个人”,被评为所谓“办案标兵”。
  
据悉,蔡正尧2020年上半年查出患癌症后,不相信善恶报应的他还心存幻想,指望著能治疗好。然而,不相信因果不等于因果报应不存在,蔡正尧死在2020年年底。
  
蔡正尧的主要助理是锺健涛、黄慧珊,继任者是刑庭副庭长廖秋平。希望荔湾区法院相关人员能以蔡正尧为戒,赶快醒悟,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为自己和家人赎回一个未来。

遭蔡正尧冤判的部分案例

周嫦兰,女,1959年6月出生,家住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9月20日,遭白云区公安分局和白云区景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白云区看守所。2020年初,她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吴健明,男,1959年4月出生,湖南郴州人,在广州打工,任广州康田商厦保安。2018年11月7日在上班时被越秀区光塔派出所警察绑架。2019年12月26日,荔湾区法院对吴健明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

阎荣杰,男,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2018年7月23日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向就诊的市民提供上网阅读法轮功真相的方法时,遭医院保安恶告,被越秀区农林派出所警察绑架。2019年5月31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

冯光云,女,今年77岁,退休教师,家住山东省蒙阴县,后在广州帮儿子带孙子。2018年3月16日,冯光云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荔湾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2018年12月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款五千元。结束冤狱后,冯光云的退休金全部被扣发,近八十岁的老人,退休金是唯一的生存保障。冯光云陷入了生存无路、申诉无门的凄苦境地。

徐智银、刘欣夫妇,广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白云区人和派出所警察绑架。2018年12月27日,荔湾区法院对夫妇二人非法宣判:徐智银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九千元;刘欣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李铁刚,男,1964年出生,黑龙江省双城市人,居住在广州市花都区;李卫东,男,1967年出生,户籍为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3月19日,李铁刚、李卫东在花都被绑架,2018年12月14日双双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陈胜辉,男,1979年11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租住广州市白云区永兴和兴街。2017年9月27日被白云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2018年10月31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潘书萍,女,广州白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时被摄像头摄入,2018年1月3日被白云区公安分局永平派出所警察绑架;10月31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王家芳,女,广州市白云区法轮功学员、原广州大学副教授,2017年10月27日在流花湖公园被越秀区六榕派出所警察绑架,2018年8月24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半,勒索罚款五千元。王家芳抗议非法判刑,不穿罪犯标记的识别服,不参加非法宣判,被强制按进轮椅推到法庭。非法宣判过程中,王家芳只说了两个字:上诉。其馀时间全部沉默抗议。

谢坤香,女,1953年出生,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派出所户籍警察。2014年12月30日,谢坤香遭荔湾区公安局警察旲攀、吴衍熙等人绑架。2015年9月10日,时年62岁的谢坤香被诬判四年。荔湾区法院在2015年刑庭工作总结中提道,谢坤香不配合非法开庭,市领导参与关注此案,同时荔湾区政法委也参与了该案的庭审以及安保的预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还被列入荔湾区法院2015年“刑庭三等功事蹟”。

徐明,女,1956年出生,广州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钢琴教师。2011年4月10日上午,徐明在荔湾区多宝路向世人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2011年8月4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结语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

现在还没有遭报的,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